医疗事故行政责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4:41:29 418 人看过

依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给予医疗单位和直接责任人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它主要有:

1、财产罚。基于违法或违章行医而致的医疗纠纷,可给予医疗单位一定数额的罚款,或没收财产(如未达法定标准的、能严重影响病人安全和健康的医疗器械,各种假药劣药等)。

2、行为罚。符合《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情节较重的,或由于医院严重管理混乱而致的医疗纠纷,卫生行政机关可暂扣或吊销直接责任人的《医师职业证书》或《护士职业证书》,暂扣或吊销责任医疗单位的行医许可证。

3、申戒罚。基于医疗单位管理不善而致的医疗纠纷,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限期改正等措施。对于医师责任符合《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情节较轻的,可给予警告或责令暂停执业活动。

4、行政处分。直接责任人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医疗纠纷中负有责任的,可依责任大小比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处理办法》第20条规定:对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当根据其事故等级、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分:

一级医效事故: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二级医效事故: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

三级医效事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

一、医疗事故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规定:对造成医疗技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照本办法第20条的规定,酌情给予行政处分。但行政机关是凭借何种权利而对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处分的,这有待商榷。

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所造成的医疗事故,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事故等级、情节、本人态度,除责令其病员或家属一次性经济补偿外,还可以处一年以内的停业或者吊销其开业执照。不可否认,我国目前医疗单位承担行政责任的不多,且主要是针对个体行医,这与医疗单位管理水平不高,医疗纠纷频繁发生有着必然的联系。

无论是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经济赔偿是必然的,而且必须由医疗单位承担。但是,我国医院大部分属于事业单位,基本上靠国家财政拨款,收费低廉,基本无营利,根本没有专门用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款项。如果再拿出款项支付经济赔偿费,势必影响医院的设备更新、智力投资以及正常工作的开展。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有人建议采取建立责任保险制度以解决赔偿费用的的来源问题。具体办法是,由国家卫生部门与保险公司签订医疗事故保险合同,或专门设立一个医疗事故赔偿委员会,其赔偿经费有三个方面的来源:一是各企业单位按其资产总额交纳一定比例的费用;二是卫生部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交纳的一定比例的费用(不宜过大);三是从国家税收中给予一定的补贴。

在医疗事故处理中,常有少数患者或其家属借口医疗事故提出过高的赔偿要求,无理要挟医疗单位的情况。《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作出明确规定:因医疗事故致残的病员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产妇死后留有活婴的,由其家属接受出院;无家属的,由其所在单位接受出院。病员在医疗单位死亡后,尸体应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单位处理;火化后的骨灰应通知家属领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事故行政责任相关文章
  • 吃药出事故是否医疗责任,医疗事故须承担什么责任
    一、吃药出事故是否医疗责任如果吃药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况下是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二、医疗事故须承担什么责任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1、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2023-06-19
    314人看过
  • 2022医疗事故与医疗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与医疗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如何正确认定医疗事故罪《刑法》对医疗事故罪有着严格的界定。在实际认定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应当正确区分医疗责任事故罪与一般医疗事故这里所说的一般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虽然有不负责任的行为,也
    2023-03-10
    462人看过
  • 医疗过错行为是什么,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一、医疗过错行为是什么医疗过错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一种行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条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4、危害行为和危
    2023-06-17
    105人看过
  • 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要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给予医疗单位和直接责任人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责任种类如下:1、医疗事故行政责任处罚种类(1)财产罚基于违法或违章行医而致的医疗纠纷,可给予医疗单位一定数额的罚款,或没收财产(如未达法定标准的、能严重影响病人安全和健康的医疗器械,各种假药劣药等)。(2)行为罚符合《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情节较重的,或由于医院严重管理混乱而致的医疗纠纷,卫生行政机关可暂扣或吊销直接责任人的《医师职业证书》或《护士职业证书》,暂扣或吊销责任医疗单位的行医许可证。(3)申诫罚由于医疗机构管理不善而导致的医疗纠纷,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限期改正等措施。对于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责任符合《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情节较轻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可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但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4)行政
    2023-06-08
    104人看过
  • 什么是医疗事故的行政调解?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医疗机构和患者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达成对医疗事故赔偿的和解协议。医疗事故争议如何进行行政调解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2023-06-05
    481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和非医疗事故责任的不同点
    【医疗事故责任】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等。据此,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违法医疗行为即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的行为、有主观过失、造成人身损害的危害结果、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非医疗事故责任】非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
    2023-07-08
    447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属于行政确认吗
    不是,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分类(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二、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
    2023-04-03
    303人看过
  • 医疗事故和医疗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医疗严重不负责任包括哪些医疗事故罪中,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包括擅离职守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等。《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医疗事故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治疗的;(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2023-06-22
    328人看过
  • 医疗事故行政法律责任的详细解读
    根据《处理条例》第35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这就是医疗事故的行政法律责任。该条例中所述的行政处理包括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对实施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作出的具有惩罚性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行政处罚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这种行为使得相对人处于不利的法律地位,如影响相对人的声誉等。2.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体到医疗事故中,处罚主体即为卫生行政部门。3.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规范行为的相对人,包括所有的公民和组织。具体到医疗事故中,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二)行政处罚的措施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
    2023-06-04
    57人看过
  • 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包括哪些?医疗责任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包括哪些?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5.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6.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7.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及违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延误治疗;8.不按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剧药品,不见病人乱开药、
    2023-02-25
    35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过度医疗责任是什么
    交通事故过度医疗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医院过度医疗处理方式是对于过度医疗的部分不予赔偿。需要提出证据,比如对方无医嘱、非必要的情况下使用了非医保类药品等。可以让对方起诉和保险公司,法院和保险公司会核定对方要求的合理部分,并判定保险公司赔偿的。一、过度医疗的规定是什么?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或者说,在治疗过程中,不恰当、不规范甚至不道德,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简单说,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医疗不是诊治病情所需,起码不是诊治病情完全所需。过度医疗是与道德相违背的,是法律以及相关制度所被禁止的。判定准则一般来说,对过度医疗判定的基本准则是:对病人的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在治疗中,要看医生的目的何在,治疗是否产生预防作
    2023-02-17
    394人看过
  • 发生医疗事故,是医生责任还是医院责任
    发生医疗事故时,医生是职务行为,应该找医院,如果确实是医生本人的责任,医院可实行内部追惩。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发生医疗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2023-08-04
    366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标,医疗事故责任怎么分?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一、如何认定医疗事故?(一)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二)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三)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四)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五)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二、医疗事故责任主要包括哪些情形?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
    2023-05-07
    265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医疗事故责任险的内容
    一、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的保险责任: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在其赔偿限额内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诊疗护理工作过失,而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二)病员因医疗事故所增加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费;(三)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支付的诉讼、律师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第四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和隐瞒事实真相而引起的索赔;(二)被保险人在酒后或药物麻醉情况下施行医疗行为引起的索赔;(三)被保险人采用的不是为治疗所必须的诊疗护理措施与手段、如整容手术、节育手术等引起的索赔;(四)由于医疗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五)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二、医疗事故责任险的内容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为了拓宽医疗纠纷的解决途
    2023-03-21
    99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一应承担医疗事故行政责任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医疗行政法规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制定的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的文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均须遵守,违反即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第二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只适用于特定的主体... 更多>

    • 医疗事故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什么,对医疗事故医生的行政责任如何确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第三种行为是“造成医疗责任事故”,此处的医疗责任事故即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指的医疗事故。首先,在医疗事故中,对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罚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责任纠纷中的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条件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4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认定条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
    •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事故责任罪的界限是什么,医疗事故责任该怎么认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8
      我国刑法第335条明确规定,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必须“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可见,要认定医务人员构成医疗事故罪,还要医务人员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一般认为,所谓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行为中违反医疗规章制度和护理常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其应尽的医疗职责。这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也是相符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行
    •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工伤,医疗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2
      在医疗事故争议中,患者方经常以“如果医疗机构尽到责任,那么患者的损害就可以避免为由”要求医疗机构承担完全责任。但患者由于疾病才到医院求医,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身伤害很难说与其自身疾病一点关系都没有,因此,要在现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体制下认定医疗机构承担完全责任是很困难的。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例中,认定为完全责任的案例可以说寥寥无几。根据权威统计数据在2021年上半年上海市市、区(县)完成的24
    • 医疗事故中医疗损害责任实行什么原则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1
      医疗损害责任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