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协议和欠条的不同之处是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9 15:16:29 79 人看过

一、还款协议和欠条的不同之处是哪些

还款协议和欠条的区别是,还款协议的主体一般是双方或者三人以上,而欠条可以仅由欠款人书写。

还款协议可以直接证明借贷法律关系,而欠条如果未写明欠款原因的,可能不能直接证明是来源于借贷法律关系的欠款,可以是买卖合同等欠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有欠条没有还款日期怎么处理

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协议补充;

如果当事人无法对还款期限达成补充协议,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进行确定。

如果对于还款期限通过上述一系列的办法仍然无法确定,那么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返还;

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请求返还,但是应当给借款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借款人逾期返还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n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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