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单独二胎条件怎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1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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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妹妹过继给大伯家,大伯家没有孩子,那么我现在符合安徽省单独条件吗
一、关于独生子女的认定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独生子女按照以下标准确认:
(一)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无子女的夫妻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二)夫妻双方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其已死亡子女未曾生育或收养过子女的;
(三)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四)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五)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丧偶后,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六)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其他情形。
你的情况不属于独生子女,应该是不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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