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个案平衡原则与比例原则的异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4 00:40:30 237 人看过

个案平衡原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公共利益并不一定高于个人利益,而是结合具体情形寻找两者之间的平衡点。

比例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换句话说,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当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紧急避险的价值平衡属于比例原则。学界通说认为,比例原则包含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三个子原则。行政法中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除了有法律依据这一前提外,行政主体还必须选择对人民侵害最小的方式进行。

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有哪些原则

土地整治是补充耕地的主要渠道。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落实,主要通过土地整治工程的实施,因地制宜,采取耕作层剥离和移土培肥技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治理等多种方式,使新补充与被占用的耕地数量质量相匹配。耕地占补平衡在数量质量要求上严格立足“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对于确因自然条件无法达到被占用耕地质量的,实行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通过增加一定的面积,达到占补耕地的产能综合平衡。

一、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要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这项制度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举措。

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内容:

a、任何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

b、开垦耕地的责任者是占用耕地的单位;

城市建设区用地统一征收后供地,承担造地义务的为市县人民政府,造地费用可以打入建设用地成本,但责任必须由县市人民政府承担;

城市建设用地区外的建设项目用地,承担开垦耕地义务的是建设单位,县市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验收;

村庄集镇建设占用耕地,承担开垦义务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验收。

c、开垦耕地资金必须落实;

d、开垦耕地地块应当落实;

e、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出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履行造地义务。

附:通辽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完善耕地占补平衡

通辽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完善耕地平衡工作,确保该市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合法合规,补充耕地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进一步提高补充耕地项目建设标准,在保证耕地数量的同时,把质量放在首位。

二是完善以旗县区补充耕地为主、市级统筹为辅、跨区域调剂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耕地占补平衡统筹机制,进一步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平台。

三是差别化管理补充耕地项目建设,鼓励各地特别是霍林河、库伦等补充耕地后备资源缺乏地区探索与奈曼旗、科左后旗等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充足地区开展补充耕地异地建设等互补协作。截止目前,该市补充耕地储备库结余1682.969公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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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 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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