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哪些不得担任见证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1 10:24:40 78 人看过

不得担任见证人的主体包括: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组织辨认等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等。

哪些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诉讼中证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证人证言具有直接效力,非常重要。证人作为案件中的知情人,对整个案件的裁判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有资格作为证人的人包括以下:

1、证人必须是案件的知情人,知晓案件情况是作为证人的基本条件。

2、证人必须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3、证人必须具有正确表达的能力;

4、证人只能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不具有资格;

5、证人必须是当事人以外的知情人;

反之,以下是不能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证人:

1、生理、精神有缺陷或者是年幼的,总之不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论活动的证人;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的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论活动的证人;

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聘用的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证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八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组织辨认等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对见证人是否属于前款规定的人员,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相关笔录载明的见证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联系方式以及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等材料进行审查。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哪些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的主要有: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组织辨认等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一、刑事案件能旁听吗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下列人员不得旁听:(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
    2023-02-26
    111人看过
  • 哪些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诉讼中证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证人证言具有直接效力,非常重要。证人作为案件中的知情人,对整个案件的裁判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有资格作为证人的人包括以下:1、证人必须是案件的知情人,知晓案件情况是作为证人的基本条件。2、证人必须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3、证人必须具有正确表达的能力;4、证人只能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不具有资格;5、证人必须是当事人以外的知情人;反之,以下是不能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证人:1、生理、精神有缺陷或者是年幼的,总之不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论活动的证人;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的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论活动的证人;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聘用的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证人。
    2023-04-16
    241人看过
  • 哪些人不得担任保证人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人的资格如下:(1)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一、国家机关原则上不得为保证人1、这是因为国际机关主要从事国家活动(包括立法活动、行政活动、司法活动等),其财产和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拨款,并主要用于符合其设立宗旨的公务活动。虽然国家机关也进行一些民事活动,如购置办公用品、兴建或者购买公务员住宅等,但仍以必要和可能为前提。因此,国家机关的财产和经费若用于清偿保证债务,不仅与其活动宗旨不符,也会影响其职能的正常发挥。2、此外,
    2023-02-17
    396人看过
  • 哪些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的主要有: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组织辨认等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刑事诉讼中哪些人可以担任辩护人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诉讼阶段,不同国家不尽相同,但多数国家允许辩护律师在诉讼的开始阶段即可行使辩护权,也有的国家允许辩护人在案件进入起诉阶段方可行使辩护权。在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三种人可以担任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是,正在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辩护人由律师担任的,其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在
    2023-07-29
    420人看过
  • 哪些人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
    以下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他无见证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字,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个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字,注明年、月、日。遗嘱见证人是什么遗嘱见证人是指亲自见证遗嘱人设立遗嘱,能够证明遗嘱所述事实的人。见证人需是成年人或是有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益关系的不能作为见证人,因为可能会受利益的影响,很难保证其证明的事实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例如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债务纠纷的债权人、合伙人等,都是存在利害关系的。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
    2023-07-03
    125人看过
  • 哪些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一、哪些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1、在生理上、精神上存在缺陷,或因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员;2、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员;3、行使相关刑事诉讼职权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二、哪些人可以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有资格作为证人的人包括以下:1、证人必须是案件的知情人,知晓案件情况是作为证人的基本条件。2、证
    2023-05-20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哪些人不得担任见证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3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 哪些人不得担任见证人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1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 不得担任见证人的人都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13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 法律规定哪些人不得担任见证人?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9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 不得担任见证人的人都包括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4
      不得担任见证人的人包括: ⒈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⒉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⒊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组织辨认等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公安、司法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