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对不定期租赁合同有何影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22:00:51 326 人看过

可以因拆迁而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也可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解除合同,但出租人需要给予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支付违约金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的,通常而言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但如果合同因违法解除,且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就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若未通知对方的,可以视为违约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17: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拆迁消息对租赁人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店面的租赁人在接收到拆迁消息应当及时和出租人联系,协商有关合同的变更或者履行等其他事项。无法与之取得联系或无法协商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与告知拆迁单位,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店面拆迁租赁人收到告知书该如何应对1、要求拆迁方给予门店装修补偿(政府有相关规定,觉得太低,可以出具当初的装修单据,也可请第三方评估在拆迁公告发布日的装修费用);2、要求拆迁方协助寻找相似门店继续营业,并索要在此期间停业损失费(以天计算,可以以往日缴税凭证做凭据,证明损失。当然不是全部,到底你的货还在,拆迁方也不会给)。3、一次性给予停业补偿,自行寻找门面;要求房主立即返还押金,并停止收取租金或返给先期支付的租金。合同有写明的,还可以要求一定补偿。4、协商到正式拆除期间继续营业,但不给或少给租金。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
    2023-07-06
    362人看过
  • 租赁合同未备案对房屋租赁者有影响么
    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一般是不会影响租赁合同发挥效力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一、共同居住人能否继续租赁原房屋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租赁原房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二、签商铺合同要注意什么?签商铺租赁合同要注意:1、向房管局查询商铺归属情况,以免不能取得商铺使用权;2、确认出租人的身份信息;3、实地考察商铺的位置和面积;4、认真审查合同条款,以免存在不公平的条款
    2023-06-28
    253人看过
  • 房屋拆迁租赁相关规定与影响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第三条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第四条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治安保卫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第五条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
    2023-07-04
    388人看过
  • 房屋买卖对租赁合同的效力有何影响
    一、房屋买卖对租赁合同的效力有何影响房屋买卖如果在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出租人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二、房屋买卖过户需要注意的问题1.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2.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3.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4.购买方需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以确定交易及入住时间。买卖交易后贷款时间拖得过长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5.购买方在交易前确定清楚贷款所需要条件及费用,防止买卖交易后因贷款问题所造成的交易损失。6.交房时的物业登记及相关水、电、
    2023-07-13
    211人看过
  • 买卖行为发生于租赁期间对租赁合同的影响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行为租赁合同是有效的。通常称为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的构成要件包括:1、租赁合同有效;2、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因买卖、互易、赠与、投资、继承、遗赠、企业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其效力使买受人取得的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受到承租人对房屋使用权的抗辩,因此租赁关系不能被打破和终止。租赁关系仍然存在,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不受买卖效力的影响。房屋租赁合同首先依法有效。租赁期间,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违章搭建的商铺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违章搭建的商铺租赁合同无效。违章搭建的商铺是指该建筑物不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出租人就此种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
    2023-07-16
    367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不见了有没有啥影响
    (一)如果是在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他们拒绝的,如果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期,是了解的话,租赁合同丢失影响不大。承租人完全可以依法继续履行,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法院起诉。(二)如果是通过房东进行的租房,房租没有合同不要紧,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的存在。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强证明。但其它比如押金、收条、证人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一、如何解除租赁合同(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
    2023-02-27
    98人看过
  • 备案手续对租赁合同的影响?
    租赁合同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登记才生效,则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如果当事人约定了登记备案为生效条件,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了的(例如,承租人将租金交给出租人,出租人收下租金的),即使没有登记备案,租赁合同从履行时起发生效力。综上,当事人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影响有限,只有在当事人约定登记备案为租赁合同生效要件,此后未办理登记手续也未履行合同时,租赁合同才会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效力是什么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1、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2、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3、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4、房屋租赁期间,出租
    2023-07-03
    315人看过
  • 虚构租赁物对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有影响吗
    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融资租赁合同的核心在于既融资又融物,融资是目的,融物是保障。若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双方通谋虚构租赁物,致使合同缺失融物这一关键要素的,事实上无法形成融资租赁关系,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应当按照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融资租赁业务实践中的“虚构租赁物”一般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双方明知租赁物实际不存在;售后回租业务中双方就将来取得、目前尚未取得的租赁物开展业务;售后回租业务中租赁物所有权不属于承租人;租赁物存在低值高卖情形。应结合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律师补充:“虚构租赁物”是指租赁物本身存在虚假这一情形,顾名思义,若租赁物客观不存在,仅有融资之实而无融物之实,不符合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基本特征,当然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标
    2023-05-06
    135人看过
  • 出租房拆迁时对补偿款会有何影响?
    国有土地上用于出租的居住用房或用于经营的经营用房在征收时已经出租的,一般都会碰到两个问题,一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即产权人的房屋被征收必须要得到合理补偿,其补偿金的数额应该按照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而且还要给予停业损失;第二点就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房屋征收也会有损失,如果房屋的承租人是与房屋的出租人在房屋租赁协议书中有约定的,那就应按房屋协议书的约定履行,承租人与拆迁方没有直接法律关系,如果租赁双方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如承租人是经营主体,拆迁方对有经济损失的赔偿经济损失补偿对象也可能是承租方。那么如果被征收时房屋已经出租,会影响其评估价值吗?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小案例来详细解答这个问题。王某有一处住房位于城市郊区,地处偏僻,年代久远,因此王某在市区重新购置了一套住房,并将原住房租给进城打工的他人。后来,市政府响应省里号召,决定征收城郊的部分住房,为低收入
    2023-06-25
    362人看过
  • 未签订租赁合同影响租赁吗
    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租赁合同期限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双方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补充约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七百三十条【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一、租赁合同未到期怎样提前终止合同事实上,当租赁双方依法签订租赁合同后,都应该遵守合同约定,如约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变更为解除合同。否则,不但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是,租赁合同要是出现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的,租赁双方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1、
    2023-03-03
    229人看过
  • 破产对租赁有影响吗?
    破产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中就有破产情形下的不动产,出于何种情形下的动产也是不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解除或者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买卖不破租赁可以用于破产财产吗1、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将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或清偿不仅优先于第一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及第二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税款,而且优先于同为第三顺序的其他破产债权,甚至这一租赁债权将会得到完全实现或全额清偿,这有悖于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和分配原则,亦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基本原则;2、在许多破产案件中,特别是国有或集体企业破产案件中,将房屋建筑物结合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整体转让进行变现的情形较多。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购买人可能会考虑自己购买的土地因附着有租赁关系,不利于自己的开发利用,由此影响破产财
    2023-07-07
    162人看过
  • 承租人违法犯罪对租赁合同有什么影响
    承租人违法犯罪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租房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租房子的时候,跟二房东签的合同是否是有效合同租房子的时候,跟二房东签的合同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抵押房子签订了租房合同还有效吗?设立了抵押权的房屋可以出租,但需要告知承租人,如果租赁合同是依法成立的,租赁合同有效。当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该租赁合同即为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
    2023-02-18
    349人看过
  • 门店租赁合同到期,租客不迁走如何应对
    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不续租但租客又不走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出租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搬出房屋并承担自租赁期满后到实际搬出房屋时止的使用费(可以以前双方约定的租金标准进行计算),并可要求租客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般租客不搬走报警有用吗1、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是不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2、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增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2023-07-20
    237人看过
  •  补充协议对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有何影响?
    该段内容讲述了有效租赁补充协议的签署和效力。补充协议应当由双方自愿签署,任何一方都无权强迫另一方签署。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确认后,就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写作没有固定的格式,写作的关键点在于表达的要清楚明白,避免歧义就可以。有效。租赁补充协议和原协议一样,都应当由双方自愿签署,任何一方都无权强迫另一方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确认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和普通的协议(或合同)一样,只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协议就具有效力,通常而言并不需要公证。补充协议的写作没有固定的格式,写作的关键点在于表达的要清楚明白,避免歧义就可以。 租赁合同补充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之外另行签订的协议,其目的是为了补充或修改租赁合同中的内容。虽然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可以对租赁合同产生重要影响,但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由出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023-08-29
    15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对租赁合同有影响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6
      房屋销售发生在租赁合同占有期内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出租人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 合同中不定期租赁合同会影响租金标准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7
      如果双方仅因为租金达成新的补充协议,则仅涉及到的原合同的相关条款无效。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即原违约金条款有效。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 租赁合同中对房屋拆迁有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3
      租房拆迁时要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兼顾对房屋使用权人安置;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在获得房屋拆迁补偿费后,需要对承租人进行违约赔偿。
    • 租赁合同解除后与合同转租有何影响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08
      出租合同解除,转租合同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仍然是有效的,但是因为转租方履行不能的,次承租人可以要求转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租房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 申请公租房对拆迁有影响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7
      不可以 《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了住房安置对象:“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前,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被拆迁房屋的征地农转非人员为住房安置对象”;第二十二条明确了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情况:“在征地拆迁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