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可能造成财产损失是有效的。格式条款又称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为重复使用而提前起草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交易确认书等,均为格式合同。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主要义务免除,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条款无效:
造成对方人身财产损失;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增加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
格式条款合同与非格式条款合同的区别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非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进行协商,没有预先拟定的合同。
从定义可以看出两者的区别最主要的事两点: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
合同中什么是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基础上形成的。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单位,也有的是由政府的有关部门为固定提供某种服务或商品的单位制定,而由这些单位使用的,例如运输合同中的价格等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是一方事先拟定的,因此,无论是何方先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总是处于要约人的地位。
第二,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由于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当事人无论向何人提供该种商品或服务将遵行同样的条件,因此,该当事人将该条件标准化,而拟定出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的重复使用性一方面决定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作为要约人总是特定的,而受要约人是不特定的一定范围即需要该种商品或服务范围内的人;另一方面决定了使用格式条款有减少谈判时间和费用从而节省交易成本的优点。
第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必协商的格式条款具有不变性、附合性。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并不与相对方就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协商,也就是说,格式条款的内容是不能改变的,相对方只能或是同意格式条款的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或是拒绝接受格式条款的内容而不与提供方订立合同,而不可能与对方协商修改格式条款的内容。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附合条款。订立合同时当事人是否可以协商,这是格式条款与其他条款的一个根本性区别。在实务中当事人利用事先拟定好的合同条款订立合同的情形较多,但事先拟定的合同条款未必均为格式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
应对员工工作失职对公司财产造成的损失
107人看过
-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334人看过
-
格式条款无效会造成哪些后果以及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89人看过
-
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 调解
322人看过
-
对无效合同所造成的损失
193人看过
-
格式条款无效的有
250人看过
财产损失是指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 更多>
-
格式条款可能造成财产损失是否有效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1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 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财产损失的;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
-
格式条款可能造成财产损失是否有效?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3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 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财产损失的;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
-
侵权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方式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4赔偿义务人对于侵权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根据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通常来说就是由鉴定机构对损失的财产进行鉴定,之后作出鉴定结论。在交通事故里面,就是保险公司定损。
-
对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30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主要有三种: (一)返还财产。 (二)赔偿损失。 (三)追缴财产。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
-
能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不担责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27能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不担责,但该约定可能无效。 合同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但是,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中的这些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此,合同当事人能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不担责,但该约定可能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