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1、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2、客体是公共秩序;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认定标准有: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侮辱他人,情节恶劣的。
2、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
3、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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