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确定居住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4:02:31 189 人看过

当事人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居住权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一、老人去世不照顾他的老人的保姆怎么办?

老人去世后,照顾他的保姆能依照其遗嘱设定继续居住房屋,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享有居住权、可以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享有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

二、居住权的房子能出租吗?

不能,只有居住权的房子不支持出租。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房产的居住权有多少年的

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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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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