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34:57 300 人看过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它可以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只要这种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之中或在延续的情形下;

(2)排除妨碍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3)消除危险危险是对将来的、有造成侵权损害后果可能的事实和状态而言的,处在此种状态中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

(4)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一般而言,有权请求返还财产的是财产的所有人;同时该财产必须还存在,如果不复存在,只得赔偿损失或承担其他责任;如果侵权人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的,还要看第三人在受让财产时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如果符合,为第三人利益及整个交易安全考虑,也不得请求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财产损害的场合,它是请求侵权人恢复到物原来的状态。请求恢复原状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可能性,即被损害的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该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必要。

(6)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它不仅可能适用于侵害财产权益的场合,也可以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损失的范围不仅包括积极损失还包括消极损失,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

(7)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是侵权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它主要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在不良影响所及的范围内消除对被侵权人的不利后果;恢复名誉是指侵权人在其造成损害所及的范围内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于其未曾受损的状态。它们通常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况。

一、继续履行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吗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主要用于对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等)和人身权(姓名权、肖像权等)的侵害。

2、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主要用于对财产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使用权、相邻权的保护。

3、消除危险。

消除危险主要用于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可能由于其他人的经营活动或财产管理不善而带来的危险。

4、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广泛适用于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的情况。

5、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主要是用于侵占他人财产时的一种责任形式。

6、修理、重作、更换。

修理、重作、更换主要是用于债务人履行合同时音乐会标的物的质量不合格时采取的民事责任形式。

7、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在民法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无论是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都可以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这种责任形式只适用于违约责任。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主要适用于对名誉权、其他人身权利的侵犯和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10、赔礼道歉。

赔礼道歉适用于对人身权和知识产权的各种侵犯。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诲过,纠缴进行非法活动的几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此外,对应该履行的义务,必要时还要采取强制履行这种责任形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8: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责任相关文章
  • 监护人责任承担无过错吗以及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
    一、监护人责任承担无过错吗监护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被监护人侵权的,即使监护人尽了主要监护义务,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教育机构等承担的才是过错责任。但是如果被监护人有个人财产,可以先用被监护人承担偿还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二、需要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需要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有:监护人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
    2023-06-07
    350人看过
  • 侵犯知情权如何承担责任呢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患者沟通不够侵犯知情权医院被判赔偿3万元患者因眼病到医院动手术,术后还要进行二期治疗。可当患者再到医院复诊,却被告知其左眼完全失明,不能进行二期治疗。患者一气之下状告医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和患者沟通不够,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据此于日前作出判决:医院赔偿患者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日前,昆明市某企业退休职工杨加成(化名)将昆明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告到法院。起诉状说,杨加成因左眼视力下降,到该医院治疗。经过诊断,医
    2023-07-23
    271人看过
  • 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承担形式
    一、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如下:1.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考量的问题是责任的成立。2.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是指权益受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涉及的是责任成立后责任形式以及大小的问题。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意义在于对侵权责任加以限定,一方面使受害人得到救济,另一方面又不至于无限扩大责任范围,限制行为自由。二、侵权责任承担形式侵权责任承担形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无须完全具
    2023-04-14
    272人看过
  • 担保人2022年责任承担情况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几年失效担保人在超出约定保证期间后承担的责任失效,如果没有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6个月后,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保证人可
    2023-07-02
    421人看过
  • 学校侵权责任承担责任吗
    学校侵权责任承担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死亡的,如果是他人造成的,由他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安全保障义务的,学校承担连带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一、校园内发生侵权事件赔偿责任是什么?1、由于教育管理机构本身的过错造成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未成年人相
    2023-02-20
    483人看过
  • 医疗侵权的责任由谁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由发生事故的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发生后,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应当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一、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立即报告上级医师或行政领导;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3.保管各种资料,封存现场实物;4.医疗单位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5.医疗事故处理部门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最后做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哪些?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患者死亡的,还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处理丧葬事宜的合理费用作为赔偿。死亡赔偿金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
    2023-03-29
    105人看过
  • 雇主承担什么侵权责任,什么情况下雇主可以不负责任
    一、雇主承担什么侵权责任第一,雇工行为造成第三人的损害。第二,雇工行为造成自身的损害。不论上述哪种情况发生,雇主都对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什么情况下雇主可以不负责任(一)雇工非职务行为。雇主对雇工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雇工行为是在履行职务或完成雇主交付任务过程中实施的;如果不是履行职务的过程中或者超出职务范围雇工实施的行为,雇主不应承担责任。如某甲在装修房屋的过程中雇用乙,乙在砸墙时不慎将砖头崩到窗外,此时,恰逢某丙从此路过,这块砖正好落到丙的头上,造成某丙重伤。本案某丙的伤害,应由某甲承担责任。但假设某乙在砸墙过程中吸烟,吸完后将烟头扔向楼下,造成某丙的伤害,某甲则不应承担责任。因为某乙吸烟并不是某甲交付其工作的一部分,与职务行为无关。(二)不是为了雇主利益的行为。维护雇主的利益是雇佣关系的核心,一般来说,履行职务就是为了雇主的利益,但雇工也会因各种原因在履行职务时,损害雇主的利益。
    2023-03-20
    58人看过
  • 消费者侵权的责任承担
    一、消费者侵权的责任承担消费者侵权的责任承担如下:1.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如何维权消费者权益受损时维权如下:消费者可以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可以指出自己的购买目的与产品不符合,申请更换或者退货。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若是还无法解决,商家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商家的违法行为。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如何维权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哪些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采取虚假或者
    2023-04-25
    260人看过
  • 经营者在哪些情况下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商品存在缺陷的;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等等。一、在商店购买的东西可以退吗在商店购买的东西可以退。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按照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二、产品缺斤少两一般怎样处罚产品缺斤少两应该处罚需要根据缺斤少两的具体严重程度来处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
    2023-06-27
    62人看过
  • 承揽人侵权的定作人承担侵权责任吗
    承揽人侵权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劳务侵权责任包括哪些劳务侵权责任是这样规定的:1、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2、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二、为什么司机撞了一辆泥头车不负全责呢需要负责。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送外卖闯红灯公司负责任吗送外卖
    2023-02-12
    335人看过
  •  房屋倒塌责任承担情况
    这段文字讲述了商品房倒塌导致他人受到损害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将共同承担责任,并且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同时,如果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导致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其他责任人将承担侵权责任。总之,在商品房倒塌事件中,各方责任承担有着明确的规定。由于商品房倒塌导致他人受到损害,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将共同承担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建 设 单 位 与 施 工 单 位 如 何 承 担 责 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明确施工单位负
    2023-09-06
    373人看过
  • 校园侵权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不同的情形下,承担侵权责任的赔偿主体是不同的:1、由于教育管理机构本身的过错造成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未成年人相互之间造成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教育管理机构的过错程度较低,所造成的损害主要由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教育管理机构责任与监护人责任之间不是连带责任,而是按份责任;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的,应当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3、第三人没有清偿能力或清偿能力不足,教育管理机构有过错的,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此种情况下,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和教育管理结构的补充赔偿责任之间不是连带责任,至于教育管理机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能否向直接侵权人追偿,法律未有明文规定,但参照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后可向第三人追偿的法理,以可向第三人追偿为宜。一、学校幼儿园对被监护人的责任是什么1、学校幼儿园
    2023-04-05
    200人看过
  • 工人侵权承包方承担侵权责任吗
    工人侵权承包方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
    2023-03-31
    145人看过
  • 肇事责任不明情况下的赔偿责任承担
    [案情]原告孙某的父母。被告丁某。被告夏某。2014年8月2日零时40分,三个未满18岁的职高学生孙某、丁某、夏某同骑乘孙某父亲孙某某的苏M81783号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从姜堰返回泰州行驶至328国道苏陈处,撞上路牙,造成孙某当场死亡,丁某、夏某受伤。苏M81783号二轮摩托车部分受损。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三大队接到报警后,到现场作了勘查笔录。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三大队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结论为:不能确认该起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哪一方当事人造成的。在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三大队公安人员对夏某、丁某所作的谈话笔录中,双方均陈述孙某坐中间,孙某是乘车人,但对摩托车是谁驾驶的,夏某、丁某说法不一。夏某陈述是丁某驾驶的,丁某陈述是夏某驾驶的。孙某、夏某、丁某均无摩托车驾驶证,乘骑摩托车时均未带安全头盔。孙某的父母作为原告,将丁某、夏某作为被告,要求被告赔偿孙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导致的损失交通费、丧葬费、
    2023-06-08
    27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侵权责任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侵权动物不能承担侵权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5
      如果受害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可以为动物饲养人或是管理人减轻或免除责任。一般情形下,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即不以饲养人、管理人的过错为要件。
    • 校园侵权包括哪些情况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1
      一、校园侵权是一个集合概念,其内容包括未成年人在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所受的伤害,这种伤害包括三种情况: (1)在校园内,未成年人之间相互造成的伤害; (2)在校园内,因第三人的原因所致未成年人的伤害; (3)在校园内,由于教育机构本身的原因所致未成年人的伤害。 二、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于未成年人负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不负监护义务。 (1)教育管理机构包括公办的,也包括私立的;
    • 哪些情况学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是什么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30
      学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情形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
    • 哪些情况导致买家承担专利侵权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9
      购买者一般不承担专利侵权责任。 《专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假冒注册专利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出售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
    • 什么情况商标侵权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2
      《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