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思考与模式选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1:06:09 245 人看过

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人们对住宅的选择开始从解决住房基本需要转向追求舒适的居住环境,亲近大自然、追求清洁安静的住宅环境是这一时期住宅选择的方向,这也是郊区住宅大量出现的根本原因。我国住宅郊区化以北京、广州、上海、深圳、南京等城市发展最快。从这些城市来看,目前的郊区住宅主要有这样三种类型:一是政府为照顾低收入者而兴建的经济适用房;二是大型成片社区,主要是面对城市高级白领;三是高档别墅,居住者常是城市或当地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小群体。这三种住宅以大都市不同阶层居民作为主要客源,都比较好地利用了郊区土地成本低、环境优美的优势,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这些郊区化住宅又都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城市居住空间组织模式的发展

中国城市居住空间的组织模式的原型来自邻里单位模式。邻里单位是由美国建筑师佩里(C·Perry)于1929年提出的居住空间组织方式。它以一个小学的合理规划为基础控制邻里单位的人口规模(大约居住1000户),以四周的交通道路为边界,形成不被外界交通穿越的、内设必要公用设施的、日照通风景观条件良好的居住空间。邻里单位模式产生于以功能主义思潮的背景下,与功能主义等级化城市具有同构关系,邻里单位模式的确立为等级化的城市组织结构提供了基础。邻里单位模式的出现,改变了工业革命后住宅街坊中的拥挤、恶劣的居住环境,并以新的居住模式对应汽车交通时代的客观条件,其在当时的进步意义是不可忽略的。斯坦因的雷德朋街坊模式、苏联的居住小区模式是邻里单位模式的典型代表。

不论是20世纪50年代完整模仿邻里单位以及苏联的居住街坊模式,还是60年代基于邻里单位模式发展起来的居住小区规划理论,抑或6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试点小区的推行和成熟,居住空间逐步形成“小区-组团-院落”的三级组织结构以及通过对三级结构的改良形成的“小区-院落”的二级组织结构,居住空间的组织模式本身并没有脱离邻里单位模式的基本原则和组织方式,即以一个小学的服务人口限定居住空间的人口规模,以公共设施服务半径限定居住空间的用地规模,小区内只容纳单一的居住功能;小区内呈等级化的组织结构等。居住小区模式正借目前大规模住宅建设的东风在中国城市中被普遍使用着。

邻里单位模式及以之为原型的小区模式,都是在住宅匮乏、需要大量建设的背景下形成并成熟的。小区模式简化了居住空间的组织要素,抽取了组织结构中最有效的表象成分,而忽略或舍弃了与人的居住生活对应的含混复杂的内在机理,在大量住宅建设时这一做法的效果是很明显的。但当社会从满足量的需求发展转变为提高质的水平时,这种简化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就鲜明地显现出来。因此,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不断反思功能主义城市规划理论以及在这一理论背景下产生的诸多理念,并进而倡导以社区理论取代邻里单位模式作为居住空间塑造的理论依据。社区理论建立在社会科学领域成果的基础上,它强调社会整体关怀,把居住置于社会网络的整体中。社区理论把人与居住的环境视为一个整体,并强调人的主体性,重视人的生活与物质环境的对应,追求多层次的物质环境与多元化的生活方式复合,激发居住者对居住环境的心理和情感上的认同。在这一理论基础上,以小区的服务半径设定规模、以交通干道划分空间范围的方式,被从人的认知范围和规模划分范围的方式所代替。居住空间在组织结构上不再继续沿袭邻里单位的树形结构,而试图使居住空间与丰富多样的具有网络结构的邻里生活相适应,向多功能复合的空间回归,对居住空间中人的认知、参与、创造能力及居住空间的秩序、意义的认识也不断深入。工作、居住、交通、游憩等各项职能空间不再被机械地割裂,尤其在进入信息时代后,劳动密集型生产被高科技的知识密集型生产所代替,为城市生产、生活、居住的空间融合奠定了物质基础,居住空间内允许与其他城市职能混合布局。至此,居住空间的构建模式发生了根本变化,在国外大城市中出现了混合居住区、居住综合体、整体式小区等,在居住空间中融入了多种城市职能,比如办公、小型工业、多种服务设施等,同时将多种功能进行了立体化组织。

郊区化居住小区建设模式选择

1、居住小区规模

以往我国的居住空间的建设规模通常在10hm2以上,通过对入选《中国小康住宅示范工程集萃》和《中国城市居住小区建设试点丛书-规划设计篇》中的城市居住小区进行统计,在总计的44个小区中,用地规模在10hm2以上的小区占到总数的81.81%.中国城市住宅区的用地规模通常是根据城市规划中的城市路网结构划定的,城市路网的间距限定了住宅区的用地边界。现代城市路网间距一般为400m左右,由此形成城市住宅区用地单元规模一般为十几公顷。这种以交通干道划定范围是依据邻里单位模式的结果。

城郊住宅区域的设计相对自由。城郊住宅选址城市边缘地带,大多距离城市中心10~20km,车时15~30分钟,周围有便捷的交通与城市连接。这些小区地形开阔,适合做低密度住宅,小区容积率一般为0.2~0.8,低容积率低密度是小区的最大特征和促进城郊住宅发展的巨大动力。伴随低密度住宅而出现的建筑形式主要有三种:独立别墅、联体别墅和多层住宅。其中联体别墅又称Townhose,每户面积150~200m2,是介乎于公寓和别墅的中间形态,虽不如独立别墅豪华但价格不如其昂贵,也有独门独院、私家花园,故私密性和舒适性远高于城市公寓,受到市场的青睐。

人类一直是以天赋的能力认知世界的,自古以来直至功能主义占统治地位之前,人类构筑环境也一直以自身的尺度为标准,为了使居住空间的组织结构更能体现人的主体性,使之成为人的生活的物化反映,依照社区理论将居住空间组织形式向邻里模式回归,依据人的尺度而不是汽车交通的需求、依据人控制环境的范围和认知能力作为限定居住空间规模的依据是必要的。

以人的尺度限定住宅区规模就必须了解人的认知能力。根据生理学家的研究,人的视力能力在超过130~140m就无法分辨其他人的轮廓、衣服、年龄、性别等,由此在传统街区中通常将130~140m作为街与街之间的距离;F·吉伯德指出文雅的城市空间范围不应大于137m,亚历山大也指出人的认知邻里范围直径不超过274m(即面积在50hm2左右)。因此,可以判定以人的尺度确立的理想的居住小区规模应小于5hm2.同济大学周俭等学者通过对居住空间的研究提出,我国居住小区规模应该是不超过150m的空间范围或4hm2的用地规模,其结论与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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