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管人可以使用保管物吗
保管人负有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的义务。保管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这是保管合同的一般原则。
但不具有此共性的特殊保管合同,即消费保管则不适用该原则。消费保管是保管人保管货币或者其他可代替物,保管人在接受货币或者其他可代替物后,依双方的约定,该货币或者其他可代替物的所有权移转给保管人,保管人享有对该物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归还保管物时只需以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返还即可。
依《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规定,妥善保管保管物是保管人应尽的义务。
具体来说,保管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即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尽相当的注意,而不致于使保管物因自己的保管不善而毁损灭失。
2、保管人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不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将使寄存人的利益受损,在这种情况下,保管人为了维护寄存人的利益可以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
二、保管人擅自使用保管物的后果
保管合同的目的是为寄存人保管保管物,保管人虽然没有使保管物升值的义务,但却负有尽量避免减损其价值的义务,因此法律禁止保管人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不在此限。例如甲、乙系邻居,甲要出国很长时间,于是委托乙保管电视机。双方约定,为避免电视机长期闲置而造成损坏,乙可以对电视机适当使用。
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预先约定保管人可以使用保管物,或者保管人未经寄存人同意而擅自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造成保管物损坏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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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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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人擅自收集的保管物可以要求赔偿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15未经许可擅自处分保管物的,可以要求保管人予以赔偿。保管人未经寄存人同意而擅自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造成保管物损坏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保管物造成的损害强调的是基于保管人转保管的过错造成的损害。 一般来说仓储保管人的义务如下: 1.提供合适的仓储条件。 2.验收货物。保管人应该在接受仓储物时对货物进行理货、计数、查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检验货物质量,并签发验货单证。 3.签发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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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擅自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法律后果?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71996年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联合下发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并且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如果员工的户籍所在地与工作所在地不一致,其人事档案可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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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人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致财务毁损的,应赔偿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8依法应当赔偿。根据《/ll中华人民共和国》第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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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得擅自使用物业管理公司的哪些行为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6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将不具备防水条件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占用、损坏共用部位、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移动房屋共用设施设备。(三)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四)随意倾倒垃圾、杂物。(五)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