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08:23:54 411 人看过

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条件

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

2、具有五年上执业经历;

3、担任合伙人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二、公司合伙人受伤算工伤吗

在工作场所受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为工伤。

三、合伙协议的内容包含哪些

1、合伙企业名称(或字号)和所在地及地址;

2、合伙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

3、合伙企业的经营以及设定的存续期限;

4、合伙企业的设立日期;

5、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6、合伙人的投资形式及其计价方法;

7、合伙的退伙和入伙的规定;

8、损益分配的原则和比率;

9、付给合伙人贷款的利息;

10、付给合伙人的工资

11、每个合伙人可以抽回的资本;

12、合伙人死亡的处理以及继承人权益的确定;

13、合伙企业结账日和利润分配日;

14、合伙企业终止以及合伙财产的分配方法;

15、其他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17日 1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人相关文章
  • 李飞:律师事务所不是合伙企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报告会上,作了题为商法的立法进程与展望的报告。本文就其中的律师事务所是不是合伙企业做一个探讨。一位律师在准备一份并购案的法律文件时,一不小心多打了一个0,致使并购价格提高了9亿,因为这个失误,并购案流产,客户索赔。在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这样的错误,所有合伙人都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数额巨大,可能所有合伙人都要赔上自己的全部财产。有些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有几千人,不能因为其中某一个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人造成重大损失,如果每个人都承担连带责任,那这个所就要倒闭了。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两合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而是通过《合伙企业法》来完成这个任务。现行《合伙企业法》引进了有限责任合伙,也就是我国表述的特殊普通合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讲述了引进特殊普通合伙这一制度的前前后后。适用特殊行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有其适用的特
    2023-06-06
    236人看过
  • 律师怎么起草合伙协议创办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英文名称:第二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XXXX市XX路XX号身份证号:XXXX市XX路XX号身份证号:XXXX市XX路XX号身份证号:第三条本所开办资金XX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XXX万元X%;XXX万元X%;XXX万元X%;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本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
    2024-01-06
    63人看过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明确各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
    新华网北京7月21日电(记者陈菲)司法部21日对外公布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该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各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办法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对于合伙律师事务所中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办法强调要有书面合伙协议;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对于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与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相比较,不同之处就是要求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及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办法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2023-06-06
    67人看过
  • 律所合伙人和律师区别
    律师事务所的一种合作模式,几个律师一起开办律师事务所。他们就是律师合伙人:1、律师事务所与人合作经营、或参与同一律师事务所,一起工作的人。2、与别人共同从事于律师事务所的人。以赢利为目的共同经营律师事务所而合伙的两人或多人中的一个。3、由律师事务所合伙组织结合在一起的律师。4、一个与另一位合作或协助他执行律师事务的人。合伙人类似股东的身份,而律师只是一种职业,往往律所合伙人都是律师。一、一半的官司律师费可以退吗委托人可以根据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律师事务所协商解决。一般不予退费,即使还没有立案或开庭。通常情况下,律师收取的代理费是代为处理法律事务的服务费用,提供法律服务有很多种方式,包括查找资料、解答咨询、调查取证、书写文书等等,出庭只是其中一项服务。二、跟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怎么签在确定了需要的律师之后,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与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
    2023-04-11
    87人看过
  • 遵义律师事务所设立(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3、设立人应当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专职执业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4、有书面合伙协议;5、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1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通知书?[示范文本下载]原件1份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律师事务所的名称。2申请书及《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表》[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申请表一式3份申请人提供《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设立申请许可时,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3律师事务所章程?[示范文本下载]验原件,复印件1份申请人提供《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律师事务所的章程。4合伙协议?[示范文本下载]验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提供《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合伙协
    2024-03-17
    123人看过
  •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形式是怎样的
    《律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合伙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普通合伙,一种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从《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看,普通合伙与特殊的普通合伙的区别在于主体、行业和责任的三个方面,而最大区别主要在于对外责任形态的不同。当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情形下,除责任行为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外,其他合伙人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这个规定,适用于律师业。律师业采取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更适合事务所的存在和发展。1、律师业专业性强,准入门槛高于其他行业要成为一名律师的前提是,通过司法资格(之前称律师资格)考试。司法资格考试是国内难度最高最复杂的考试,一次通过率依旧很低,因此取得律师资格或司法资格的人员,其法学知识结构、程度、相关认知能力可以说达到了一定水平。2、律师个体执业活动的独立性由律师业的准入门槛较高特点所决定,每个律师都具有较强甚至很
    2023-06-12
    257人看过
  •  律所合伙人律师的职责区分
    本文介绍了律师事务所合作模式中的律师合伙人。律师合伙人是指共同创办律师事务所、共同从事于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合伙组织结合在一起的律师等共同经营律师事务所而合伙的人。他们以赢利为目的共同经营律师事务所,而律师只是一种职业,往往律所合伙人都是律师。一种律师事务所合作模式是多个律师共同创办一家律师事务所。他们就是律师合伙人:1、律师事务所与人合作经营、或参与同一律师事务所,一起工作的人。2、与别人共同从事于律师事务所的人。以赢利为目的共同经营律师事务所而合伙的两人或多人中的一个。3、由律师事务所合伙组织结合在一起的律师。4、一个与另一位合作或协助他执行律师事务的人。合伙人类似股东的身份,而律师只是一种职业,往往律所合伙人都是律师。 律 师 与 合 伙 人 的 关 系 : 1 、 职 业 身 份 2 、 共 同 经 营 律 所 3 、 律 师 仅 是 一 种 职 业律师与合伙人的关系
    2023-09-02
    118人看过
  •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竞业禁止义务
    合伙人从事与本会计师事务所相竞争的业务,便有可能造成该合伙人利用其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身份和地位获得的各种业务信息及经营秘密,牟取个人的最大利益,从而损害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利益。这种竞争业务,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范围相同的或本事务所正在从事的其他业务,包括:1.以合伙人名义进行的业务,即合伙人自营;2.合伙人依其意图而以他人名义经营的业务;3.合伙人同他人合作经营的业务等。依据法律规定,无论合伙人所从事的与事务所相竞争的业务是否对本事务所造成损失,均应予以禁止;若合伙人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给本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合伙人从事竞业禁止行为所获取的利益,应归本会计师事务所所有,对于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的合伙人,并可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合伙人决定,将该合伙人予以除名或责成其退伙。目前,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独自经营与本事务所相竞争的业务,甚至另辟
    2023-06-09
    371人看过
  • 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函条件是什么
    一、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函条件是什么?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函并没有特定的条件,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律师函并不是真正有效,具体还要法院的认可,如果法院不认可,则是无效的律师函。律师函必须要有律师签章和盖章,代表对此函负有法律责任,如无则为伪造。如受到威胁、恐吓、损失等,可向公安机关报警,追究委托人以及律师的责任。二、律师函的作用是什么?律师函的作用有:1、律师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商业活动中拖欠货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仅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而且还会因此失去客户。如果通过律师发函向客户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客户将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其的不利后果,多会偿还欠款。2、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通过律师发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3、通过律师发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
    2023-04-13
    192人看过
  •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如何查账征收
    一、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如何查账征收(一)对具备查帐征收条件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和国税文件的规定精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实行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财务制度健全,能正确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反映经营收入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据实征收律师事务所投资者个人所得税。(二)对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确实无法实行查帐征收,加强个人独资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帐征收。(三)对按照税收征管法第35条规定确实无法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人独资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仍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应税所得率从2004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25%。对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督促其建帐建证,符合查帐征收条件后,应尽快转为查帐征收。(四)各征管局接本通知后,要尽快做好调整、落实及宣传、解释工作,切实加强个人独资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投资者个人所得税
    2023-04-12
    166人看过
  •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应该怎么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英文名称:第二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XXXX市XX路XX号身份证号:XXXX市XX路XX号身份证号:XXXX市XX路XX号身份证号:第三条本所开办资金XX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XXX万元X%;XXX万元X%;XXX万元X%;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本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二)合伙人
    2023-02-08
    148人看过
  • 也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文化
    一是合伙的重要性合伙作为人类社会中一种常见的普遍的而又极其重要的经济关系,也是一种文化,它具有文化的所有特征与功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合伙提高了生产力和效率。在人类发展的早期,尽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比较简单,但已经有原始的合伙关系,而且认识到合伙有助于促进生产。进入近代和现代社会,合伙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其二,合伙源于历史,更是历史的精炼提高。合伙的发生是偶然的,但通过合伙的方式,合伙人都能获得利益。这样的观念一旦形成,就可以分别经由合伙人传衍给下一代,并可能通过辐射影响到周围的人。然而,合伙也不是历史的简单重复,它在发展中不断丰富、提高。如合伙人要求的不断变化,导致了不断协商的产生,当关系复杂到一定程度,单纯的口头协商可能引致纠纷时,合伙人就需要用严格的书面形式将约定纪录下来,于是,合伙关系、主体、条件、标的、载体这些概念就出现了。其三,合伙建立起了社会规范与法制
    2023-04-24
    465人看过
  • 台湾居民能否成为大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台湾居民可以成为大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台湾居民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后,可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促进两岸交流是大陆方面的一项重要决策。为了贯彻这一惠及台湾的政策,司法部于2008年6月4日颁布实施了《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据报道,今年有600多名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其中37人通过了考试。为规范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的活动和管理,,司法部制定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明确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律师执业的条件和程序,台湾居民在大陆的执业范围,权利义务和相关管理办法。这些规定大多反映了对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的鼓励和保护。例如,台湾居民的执业范围不仅包括非诉讼法律事务,还包括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在台湾从事与婚姻和继承有关的诉讼法律事务;在大陆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台湾居民依法享有大
    2023-05-07
    52人看过
  • 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要遵循什么原则
    1、民主的原则在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上,“民主”始终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对民主的要求是合伙制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任何人都不能改变。在执行民主原则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将民主简单化和将民主虚无化的问题,因为民主的过程固然重要,民主的结果更加重要,简单的一切必须一致的结果可能导致极端的无效率与一事无成;而民主的虚无又会从根本上背离了合伙的本质,难以长远维持其生存。通常情况下,对于小律师事务所(通常10个合伙人以下)来讲,民主的表达方式会更直接,合伙人可能要对每一个决定进行投票,而随着律师事务所规模的扩大,民主的表达方式会变得更加间接。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民主的标准适合于所有的律师事务所,因此,让每一个合伙人有一种参与的感觉非常重要。2、有效管理的原则在市场环境下,要使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变得有效,合伙人的的意识和观念非常重要,合伙人必须要平衡好自己作为事务所老板的权利与自己作为事务所一员的义务和责任,
    2023-04-21
    107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人
    词条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 更多>

    #合伙人
    相关咨询
    • 我想改成合伙的事务所,个人律师事务所改为合伙的条件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4-08-31
      1.设立个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九条):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2.转普通合伙所的条件(《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七条):(一)有书面合伙协议;(二)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
    • 合伙律师事务所被成立条件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7
      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书面合伙协议; (二)有三
    • 合伙人退出,律师事务所合伙所变更个人所如何办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26
      1、申办材料目录; 2、《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登记表》; 3、申请书; 4、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情况报告(报告需说明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前的业务、人员、资产、债务等情况,以及变更过程中对业务衔接、人员安排、资产处置、债务承担等事项的处置情况。变更组织形式情况报告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5、新的律师事务所章程(负责人及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6、变更后的设立人资历证明材料(包括个
    • 合伙法律师事务所设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18
      (一)有书面合伙协议; (二)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五)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六)有符合《律师法》和法律规定的律师; (七)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八)有符合法律规定数额的资产。 风险提示: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
    • 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所可以转变的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2
      可以。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