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过程中被强制购物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08:42:33 496 人看过

从2018年1月1日起,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导游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导游不得擅自改变行程,欺骗或强制消费。“‘强制购物’是最基本的套路,低价是旅行社相互竞争的营销策略。旅游“零负团费”“强制购物”等现象,最早出现在东南亚,后从广西蔓延到我国其他地区。特别是中老年人,获取信息可能不太及时,正确,不习惯各种预约,他们可能对团体感兴趣。相应地,受骗也很多。消费者首先要选择正规、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其次要与其签订合同,明确各项服务内容,尽量不要购买零负团费服务。否则,旅途中被强制涨价,转卖的可能性很高,最后只能人为菜刀,我为鱼肉。政府主管部门应建立良好的市场信息发布和沟通机制,建立旅行社黑名单的行业协会可以学习台湾旅行业质量保障协会的做法,及时暴露服务差的旅行社,明确表示服务好。他还建议国家旅游局等部门严格按照《旅游法》规定处理不合法的旅行社,提高其违法成本。工商管理部门也可以发挥作用,多部门要联合做好事后管理。

哪些行为属于欺骗、强制购物消费

1、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

2、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

3、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

4、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5、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

6、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及购物场所经营者通过安排购物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旅游法》第92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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