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08:01:20 170 人看过

1、协议主体错误;

2、超过竞业禁止的期限;

3、不给劳动者补偿。

一、哪些情况下竞业禁止协议无效

以下情形竞业禁止协议无效:

1、竞业禁止协议主体不适格,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

2、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

3、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未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

二、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补偿金有没有法律效力

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补偿金的,一般也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竞业禁止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需要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没有约定经济补偿的,但员工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有权要求原单位给予补偿。

三、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条件

竞业禁止协议生效条件包括: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都在竞业禁止协议上签字或者盖章;2、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6: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过低可能导致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竞业限制条款是指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禁止条款,限定劳动者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以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经营利益。劳动者通常都有一定的专业,其专业又往往与用人单位所经营的业务存在一定的联系,其求职就业要以本人专业为依托。劳动者从原用人单位离职后,为了个人及其家庭的生活需要,通常要寻求新的工作,如果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在一定期间内可能难以找到新的工作,因此影响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正是考虑到涉及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生活的实际问题,上述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约定竞业禁止义务的同时,还应当约定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竞业禁止经济补偿。所以没有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或者补偿数额过低、不符合规定的,竞业禁止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补偿金每个省市规定不同,就
    2023-03-25
    184人看过
  • 不支付经济补偿竞业禁止条款无效竞业限制
    于某是寿光市某公司的总工程师,负责产品研发。2010年7月,于某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到另一公司任职,同样负责产品研发。该公司产品与某公司同类,于某的行为致使某公司产品滞销,效益下滑。某公司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于某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20万元。仲裁委审理后认为,某公司虽与于某签有劳动合同,约定有竞业限制条款,但在终止劳动合同后,公司并未按照约定支付于某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某公司违约在先,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劳动者无效,其要求于某承担违约金于法无据。仲裁委据此裁决驳回了某公司的仲裁请求。
    2023-06-09
    453人看过
  • 格式合同的限制条款(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条款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023-06-09
    184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者竞业限制,劳动者竞业限制的期限
    一、什么是劳动者竞业限制劳动者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二、劳动者竞业限制的期限劳动者竞业限制的期限一般是2年。企业与劳动者在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时,应将竞业限制的期限限定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2年之内,否则,超出法定的限制期限对劳动者没有拘束力。三、劳动合同竞业限制的规定有哪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
    2023-06-20
    6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竞业限制约定需要在合同中体现吗
    劳动合同竞业限制约定需要在合同中有所体现。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而与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可以约定竞业限制的,并且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具体来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一、签署竞业限制的内容包括哪些(1)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原则上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3)用人单位给付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
    2023-04-05
    130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竞业限制是合理的吗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竞业限制是合理的。很多单位为了保护公司的一些私有信息,是会和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之后,双方就要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有违约行为的话,则就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这种做法是合理的。一、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是什么?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这里的高级管理人员一般是指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2、《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因此,一个劳动者是否负有保密义务是双方是否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条件,没有接触到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普通劳动者,不必订立竞
    2023-03-04
    16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竞业限制条款自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5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
    • 竞业限制条款是劳动合同中有规定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4
      1、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有没有效,主要看竞业限制条款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劳动者利益的,一般是有效的。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
    • 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的条款是否合法,竞业限制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此处的竞业限制,是指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根据《劳动合同法
    • 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是否需要继续主张竞业限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可以约定不代表必须约定。没有约定竞业限制的,属于无需竞业限制的情形,劳动者不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也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
    • 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是什么意思,竞业限制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8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离职员工承担保守原企业商业秘密、不与原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