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标的物交付的地点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0:31:57 108 人看过

交付标的物地点的规定有: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交付给买受人;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与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法律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房屋交付指示交付的条件有哪些

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

(二)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

指示交付是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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