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的证据调查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6:12:43 305 人看过

我国新的庭审方式,吸收了对抗制因素,对原有庭审进行了相当大的改革。改革集中表现在证据调查上,改变了过去那种由法官直接调查证据的方式,确定了控辩双方向法庭举证,同时不排除法官调查权的庭审模式。它具体方式上吸收了交叉询问制的因素。大部分学者认为我国的庭审方式仍是以职权主义为主,表现在:第一,庭前程序并非完全的程序审,移送主要证据复印件的做法不能完全排除法官预断,法官实质上在事先对证据有所解除。第二,在庭审中,我国新刑诉法对庭审的推进和阶段划分采取了一种既不同于大陆法系两段式又不同于英美三段式的独特的做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第157条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庭审活动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开始,然后直接进行证据调查,包括:

(1)被告人、被害人对案情作出陈述并由公诉人、被害人、辩护人及审判人员向被告发问;

(2)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证人发问;

(3)出示物证、书证和各种笔录等证据;

(4)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可以相互辩论。然后是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此外,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没有沉默权,不享有陈述或者不陈述的自由。

从上述程序大致可以看出:新的证据调查方式借鉴了控辩双方举证调查的方式,但对于开庭陈述没有明确规定。整个活动是由法官主持进行的,而且法官可以询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对证据有疑问时,可以进行庭外调查核实,采取勘验、检查、扣押、鉴定、查询和冻结措施。另外,我国证据调查中可以随时进行辩论,在举证完毕后还有一个相对独立的辩论阶段。

我国这种新的证据调查方式,相对于原有的模式,强化了对抗制和控辩平衡,同时也未放弃法官职权调查。这是试图既立足中国国庆又吸收国外先进做法的结果,对于加强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实施过程中当然出现一些问题,也更加促使我们审视制度设计和现实,考虑对新的证据调查方式的完善和改进。许多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对庭审的举证、质证、认证制度进行探讨,其实就是从具体制度的角度来研究我国的证据调查。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证据调查在立法上还显得过于粗糙。这与整个证据制度不够完善有关。首先没有系统的基本原则体系来统领整个活动,如直接言词原则。其次没有完善的具体规则来规范证据的调查过程,如质证规则。在实践中,由于立法可操作性不强,加上司法人员的观念和素质以及具体的执法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新的庭审调查往往流于形式。尤其是至今证人不出庭作证的难题还没有解决。从理论上讲,我国的证据调查方式在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因素的结合上尚需要体系上的协调和运作中的磨合。

那么,如何完善我国的证据调查呢?我们认为,在总体思想上,要考虑兼顾公正和效率,坚持立足国情,以职权主义为主,吸收当事人主义,即实行法官指挥下的控辩双方交叉询问的方式。在具体操作上,可按控方、辩方的先后顺序就相对一方出示的证据以及法官收集、调查的证据进行置疑和辩论。调查中,法官应当处于主持活动的开展和作最后认证、裁决的地位,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的焦点,出示各自的证据,互相质证,展开辩论。在认真听证的基础上,法官根据规则和经验,作出公正的裁判。

根据学者研究,具体完善措施有:

第一,建立庭前证据公示制度,以便法庭的证据调查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现行我国刑事诉讼(公诉案件),检查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只向人名法院提交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辩方则不承担任何证据公示义务。这样容易造成庭审准备不足,庭审失去真正的意义。

第二,规定举证时效制度,从而使证据调查和诉讼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按照现行法律,控辩双方随时都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没有限制,应当确立举证时效,为证据调查提供条件。

第三,明确法庭调查的活动主体以及具体的职责和权利,并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惩戒体系。在整体上,规定以法官主持整个调查活动,控辩双方进行交叉询问和交叉举证、质证活动。在具体主体上,法律应当更加明确化。从现行《刑事诉讼法》第47条的规定看,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属于证据调查主体。但是,是否仅限于此?目前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际部门对此存在较大的分歧。我们认为调查主体还应当包括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以及被告人的辩护人。那么,人民法院主持庭审的法官能否成为具体质证活动的主体呢?我国法学界和司法实际部门对此同样存在争议,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庭审法官应当成为质证的主体。其理由是:第一,庭审法官是证据的认定者,它有责任保证质证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否则,作为认证基础的质证就失去了保障,并且庭审法官对因质证失误造成冤假错案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庭审法官虽然不是案件实体法律关系的主体,与案件事实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但法律赋予它的审判职责,足以成为其质证的动因;第三,司法实践中,庭审法官在庭审时对诉讼双方有权进行质询,有权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核,这无疑是在实施质证行为。不承认这一点就是无视客观事实的存在。第二种观点认为:庭审法官不应当成为质证的主体。其理由是:第一,如果庭审法官成为质证的主体,势必影响其公正形象;第二,庭审法官成为质证主体于法无据;第三,庭审法官认定证据是在诉讼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不是在自己直接质证的基础上进行的。我们认为,法官作为庭审调查的主持者,是中立的第三方。虽然庭审法官有庭外调查权和询问权,但是其立场是查明事实,而非属于控辩的任何一方。在质证活动中法官处于裁判者的地位,是对质证双方进行指导的主体,而不能作为质证的主体。

第四,确立法庭进行证据调查的具体规则。关键在于完善证人作证程序,同时也要加强物证等其他证据的提交展示和质询程序。借鉴英美的做法,可以规定在直接询问中禁止诱导性询问,而非像现在司法解释确立的采取一律禁止的做法。还应确立控辩双方质证自愿原则、完善证据调查异议程序、确立庭前书面证言的采纳规则、严格法庭秩序规则以及有关的救济手段等等。

《刑事证据制度与理论》第九章第四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调查证据的分类方法
    本文介绍了证据调查的分类,包括依据调查主体的分类、依据证据的性质分类、依据证据的来源分类、依据证据的可靠性分类、依据调查措施的分类、依据调查权限的分类、依据是否委托的分类和依据是否公开的分类。根据调查主体的不同,证据调查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依据调查主体的分类:-个人证据调查:指对个人及其相关行为的证据进行调查,例如对个人言论、行为等的记录和分析。-组织证据调查:指对组织及其相关行为的证据进行调查,例如对组织会议、活动等的记录和分析。-集体证据调查:指对集体及其相关行为的证据进行调查,例如对集体决策、活动等的记录和分析。2.依据证据的性质分类:-实物证据调查:指对实物证据进行调查,例如对物品、文件等的记录和分析。-书证证据调查:指对书证证据进行调查,例如对书籍、函电等的记录和分析。-证人证言证据调查:指对证人证言进行调查,例如对证人言论、证人证言等的记录和分析。-鉴定结论证据调查:指对鉴定
    2023-09-04
    493人看过
  • 如何收集婚外情证据,有哪些调查方式
    第三者的表现形式基本有三种:一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二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三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在这三种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只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它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因为通奸而引起离婚的话,如果无过错方有充分证据,则对方要承担过错责任,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些财产。民法典上没有通奸或者婚外恋的概念。法律并不禁止通奸,那是道德调整的范围。重婚罪难认定“夫妻名义”取证难重婚要求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一定要有外在表象特征:如以夫妻名义申报户口、购买及租赁住房、举行婚礼等,只要不以夫妻名义对外,就不构成重婚。说得再具体点,如果一个丈夫与第三者领取了结婚证,这就是确凿的证据;如果他与第三者居住在一起,对外“老公老婆
    2023-02-28
    477人看过
  • 我国宪法监督的表现方式
    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是保证宪法正确实施而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它是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这项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证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同宪法不相抵触,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和决定。二是,对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进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三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和司法解释进行监督。四是,对省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进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批准的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宪法还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备案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
    2023-04-24
    190人看过
  • 现行的我国养老方式有哪些选择?
    居家养老,以家庭为中心,靠子女亲属养老;社会养老,城镇和农村均由社会福利机构负责养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社区居委会、街道办开办的养老机构、托老所等。宁波市海曙区探索新型的养老模式中国已经成为老龄化速度最快、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随着年龄化进程的加快,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老年群体对生活照实,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方面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如何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安享晚年,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中国已经成为老龄化速度最快、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随着年龄化进程的加快,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老年群体对生活照实,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方面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如何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安享晚年,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为寻求社会养老问题的出路,宁波市海曙区政府创造性地提出了
    2023-07-06
    244人看过
  • 我国现行的离婚方式有哪些可行的方法
    我国现行的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愿意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的一种方式,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同意离婚,并就财产分割等一系列问题达成协议,协议离婚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我国居民法定离婚方式有哪些1、协议离婚程序便捷。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
    2023-07-02
    400人看过
  • 审查起诉证据审查的方式有哪些
    l、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首先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当事人就同一事实作过几次陈述、证人在几次询问中就相同的问题提供的证言,应当对他们前后所做的陈述、提供的证言联系起来进行分析研究,看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
    2023-06-24
    214人看过
  • 检察院的证据调查方法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些直接受理的侦查案件时,对于相关部门在行政执法以及查办案件的过程中,进行收集的涉案人员供述,或者相关人员的证言、陈述,都需要进行收集。无法收集的,但供述、证言或者陈述的来源合理,且收集的程序合法,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何申请检察院抗诉(一)检察院受理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2、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3、依法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处理。(二)检察院立案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书。如果检察院决定立案的,则会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
    2023-07-03
    295人看过
  • 资信调查方法和数据采集方式
    ■企业基本信息结构媒介、网络信息搜索企业宣传资料分析行业协会资料查询相关中方机构资料查询工商注册资料查询税务信息查询社会保障机构资料查询技术监督部门资料查询银行贷款资料查询海关报出关资料查询监管部门资料查询行业监管部门资料查询其他掌握企业信用数据的政府部门或机构资料查询政府设立的信用数据征信机构系统机构资料查询查询行业数据获取初步资料大量的媒介资料未经证实的基础信息■正面接触的调查方法参观与拜访目标公司以顾客或合作者的身份接触数据核实与整合委托国家职能部门进行访问不同来源的对比访问目标公司的相关员工数据核实与考证委托媒介机构访问目标公司查询行业数据访问目标公司的离职员工其他合法的直接调查手段■间接的调查方法访问目标公司的销售商访问目标公司的供应商数据分析与结论访问目标公司的广告代理商模型化的数据分析征求目标公司的竞争对手的看法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征求目标公司最终客户的意见从其他与目标公司相关
    2023-06-06
    456人看过
  • 解析我国现行离婚方式
    目前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愿意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的一种方式。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者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我国居民法定离婚方式有哪些1、协议离婚程序便捷。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法院诉讼离
    2023-07-07
    389人看过
  • 调取离婚证据有哪些方式
    1、当事人自己取证。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证据都由当事人自己取证。自己想要什么,就要举出家庭或者对方有什么的证据。比如,自己想要分得房产,就得举出房产证;自己想要存款,就得举出存折。自己取证要注意,合法的程序和手段保证证据有效的基础。有时,即使事实是真实的,由于取证的手段或者程序不合法,该证据就是无效证据,不会被法院采纳。比如,在其他私人空间偷拍的照片,因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而成为非法证据。2、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查。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或者根据一些行业、部门的规定,当事人不能自己去取证,比如银行存款,当事人自己不能查对方的存款,或者不知道对方是否有存款,根据规定,就只能在起诉后,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向相关的机构查询了。
    2023-06-12
    129人看过
  •  给现金的取款方式证据
    在将现金借给别人时,银行签发的单据作为银行的凭证,具有作为证据使用的价值。借款的证据主要包括借条、借款合同、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转款或者取款银行凭证、证人证言等。如果对方不承认,当事人应尽快收集证据以证实自己的主张。因为法律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无法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当事人可能会失去诉讼。因此,及时采取行动并收集证据非常重要。将现金借给别人时,银行签发的单据作为银行的凭证,具有作为证据使用的价值。借款的证据主要包括:借条、借款合同、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转款或者取款银行凭证、证人证言等。对方不承认了,因此当事人应该尽快收集证据,以证实自己的主张,因为法律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银行凭证作为借款证据?标题:['1. 银行凭证作为借款证据?']作为借款人,为了向债权人证明自己已经借款,通常需要提供相应的凭证。而银行凭证作为借款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的说服力。然而,银行凭证作为借款
    2023-08-19
    328人看过
  •  搜查现金贿赂的证据:冠字号案件调查
    自动取款机上的冠字号码查询功能可以避免现金被恶意替换真币的情况发生。查询人可以向金融机构网点提出冠字号码查询业务申请,以确认假币是否由该金融机构网点付出。查询受理单位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的,应提前告知查询人。根据冠字号码查询结果判定为金融机构付出假币,有假币实物的,应由金融机构进行处理,并予以全额赔付;假币已被收缴或没收的,金融机构应收回,并予以全额赔付。自动取款机上的冠字号码查询功能是在自动进行取款操作时记录使用的,当你提取现金时,自动取款机会自动记录你所取出的人民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有人取出现金后恶意替换真币的情况发生。一般的查询方法有去银行申请业务,请求工作人员检查;此外部分ATM机已支持冠字号查询,在打印出来的小票上有金融消费者(查询人)在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取款业务后,对现金真伪存在异议,经金融机构进行真伪识别确认是假币的,查询人可向办理取款业务
    2023-10-25
    59人看过
  • 我国驰名商标查询方式有哪些
    一、我国驰名商标查询方式有哪些1、登录中国驰名商标查询网,选择商标状态信息查询功能进入操作主界面2、通过驰名商标认定机关来查询对应的驰名商标。认定机关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行政机关认定的,另一种是通过司法机关认定的。3、通过驰名商标的地域范围不同来查询对应的驰名商标,主要是在国内的34个省级行政区中分别查询。二、驰名商标怎么认定1、通过商标局认定: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有关材料,由各省级工商局将经过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最后,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2、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依照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3、通过人民法院认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
    2023-06-15
    247人看过
  • 证据调查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
    【为你推荐】行政强制法诉讼费诉讼时效抗辩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起诉书怎么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欠条的诉讼时效在一个案件的调查中,为了更好的还原事情原来的事实,也为了更好的对这个案子作出判决,保证原告人被告人得到最合理的对待,在一般的情况下,一个案件的诉讼中,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需要通过找到充足证据来作为最终审判的依据。当然,收集证据都是必须通过申请人提出的,那么证据调查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呢?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有哪些?一、证据调查申请书格式证据调查申请书申请人:申请人与因一案,已于年月向你院提起诉讼。现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或者是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或者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特申请你院调查收集。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内容:请求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调查收集的证据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
    2023-06-03
    37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现场的调查方式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5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以下调查:(一)调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以及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存现场证据材料;(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如果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的条件,可以通过录音和录像记录询问过程;(四)其他调查工作。
    • 著作权侵权调查的证据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调查的取证方式主要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著作权侵权需要调查的证据主要分为三类: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确认权利归属的证据,证明侵权损失的证据。 1、证明侵权事实存在证据的取证实务 在现实生活中,版权侵权主要是侵犯版权人的财产权利,比如未经版权人同意,擅自以发行、复制、出租、展览、广播、表演等形式利用版权人的作品或传播作品,或者使用作品而不支付版权费等。 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取证:第一种是公证取证,即在未暴露自己真实身份的前提下,从侵权人
    • 外遇的调查证据方法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08
      外遇证据调查的作用如下: 一、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帮助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一旦能够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二、如果外遇方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则另一方就可以拿着证明其外遇的证据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三、可以在协议离婚时,为自己取得有利地位,赢得更多利益。 四、在起诉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可以获得院适当的倾向性照顾。
    • 常见知识产权侵权证据调查方式有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10
      常见的知识产权侵权证据的调查方式: 1、自行取证; 2、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3、委托调查公司取证; 4、通过公证机关进行证据公证; 5、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6、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7、申请行政机关调查取证。
    • 有必要调查一方出轨的证据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7-21
      所谓的出轨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并非《民法典》规定的四种法定情形下的过错,没有必要去调查。这种出轨证据,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就目前法律规定以及审判案例来看,即使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支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