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20:12:41 324 人看过

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一、子女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立约人:

王,男,58岁,族,市区人,退休工人,现琢市区胡同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王,男,32岁,族,籍贯、住地同上,系王之子。

王,女,24岁,族,干部,家琢市区小区号。

见证人:赵,男,50岁,市人,现琢市区胡同号(与立约人王系邻居)

立约人王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赵作见证人。

(一)王随其长子王一起生活。离婚协议书的格式。

(二)现住平房3间,归长子王所有,长女王随其丈夫另祝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熊猫彩电、组合音响、海尔冰箱归其长子王,录相机、摄像机各一台,归其长女王。

(四)存款万元,由其长女王分得万元,长子王分得万元。其长子王负担其父王日常生活费用。

(五)王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王和长女王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见证人:赵

律师事务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5: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定继承相关文章
  • 一般情况下可以继承的房产有哪些
    继承制度,是指依法将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核心是财产权发生转移。而死者遗留的财产,也只有合法的财产才可继承,称之为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针对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此类房产又可分为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一、单独所有即指公民个人拥有房产的完全产权。在此情况下,房屋的继承比较简单,该公民的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二、共同共有一般存在于家庭关系中,如夫妻共有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此情况下,在公民死亡后,先要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下死者所有的部分作为遗产,由死者的相关继承人继承。比如,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死亡后,先将房屋属于另一方的分离出去,一般夫妻各占一半份额,剩余的一半份额才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不同的是,按份共有中,死者对房屋拥有产权的份额在生前即是确定的,死后,只有这部分份额
    2023-04-26
    56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能按照买卖不破租赁办理?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一、善意第三人租借房屋的法律保护是什么善意第三人租赁房屋,原则上是不会打破租赁关系。首先是先租后抵的情形,抵押人抵押已租赁的标的物的,不影响抵押物上既存的租赁关系,承租人的权利优先于抵押权。抵押人出租租赁物时,抵押物的租赁对抵押权人的权利不发生影响。租赁权在权利属性上不是物权而
    2023-06-25
    17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需要按照第一继承人的比例支付房产?
    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般按照均等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配,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婚前财产第一继承人比例是多少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只有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办理,但有关财产分割是基于双方协商的情况来处理的,但如果男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的,可以要求多方财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
    2023-08-14
    274人看过
  • 在遗产继承出现哪些情况时可以适用法定继承
    在遗产继承出现下列情况时,适用法定继承:一、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二、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三、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四、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五、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六、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情况下;七、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有效的情况下;八、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九、未涉及遗产处理的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被人民法院决定取消继承或受赠权的情况下;十一、遗嘱中为胎儿保留的特定遗产份额,出生时是死胎,其为胎儿保留的份额适用法定继承。
    2023-04-26
    244人看过
  • 遗嘱在继承情况下可以转继承吗?
    转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这就是转继承。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一、继承的类型有哪些继承的种类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而称,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均由被继承人生前做成的遗嘱来确定,因此,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设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称遗嘱人,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及遗产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
    2023-06-25
    10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哪些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在大多数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被羁押的,办理取保候审在刑事辩护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作为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我也经常遇到当事人亲属向我了解什么情况下能办理取保候审,这里作一简单介绍:其实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很宽泛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从规定可以看出,其范围涵盖了除可能无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又是几乎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套用的。但是,也正是因为法律规定的宽泛,实践执行中取保候审的办理也就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多数情况下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而办案单位却认为不符合。可大家适用的的确是同一个标准,却能够得出两个不同的结论,这就形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实践中,除具备以上两条规定之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
    2023-02-28
    104人看过
  • 法定继承应当按照遗产继承方式办理继承吗
    转继承是不一定适用法定继承的,需要根据下列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不适用法定继承;2、如果继承人没有遗嘱的,转继承适用法定继承;3、转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后妈是否有权继承爸妈的房父母的房产后母有继承权。遗产继承的规则是:1、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的,遵照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执行;2、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顺序为:(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后母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拥有继承权。但是,有遗嘱、遗赠抚养协
    2023-03-30
    59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遗产中的有关部分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一、遗嘱无效走法定继承吗?遗嘱无效走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所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也没有订立其他有效的遗嘱,则会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
    2023-04-10
    371人看过
  • 民法典中哪些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中哪些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未订立遗嘱或者遗嘱抚养协议、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遗嘱继承人死亡等情形时,遗产按法定方式继承。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
    2023-06-17
    336人看过
  • 哪些情况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1、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抚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并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看是属于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有遗嘱,要按照其合法有效的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适用法定继承。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是同一顺序的一般均等分得。但是均等分需要获得遗产的继承人必须是在同一继承顺序上、条件大体相当大体相当指劳动能力状况大体相当、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的情况大体相同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情况大体相同、各继承人的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大体相当。3、特殊情形下,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可以不均等。四种情况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
    2023-03-24
    395人看过
  •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后可以告哪些情况
    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1、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2、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如何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认定标准: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无论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都丧失了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是指依法有法定义务、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故意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是被继承人在死亡前自己财产的决定,是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其合法财产的法律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
    2023-07-29
    104人看过
  • 赤峰哪些情况下不能办理护照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被遣送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1、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2、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
    2023-05-10
    359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办理加急护照
    《管理办法》对《护照法》的有关条款做了细化和补充,首次明确了办理加急护照的四种条件: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二、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四、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办法》还规定,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的十五个自然日内签发。办理遗失补发护照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办理时限将由从前的三个月缩短至十五日。以上时间均不包括证照传递、审批和回送等路途时间。此外,近期做过整容手术的公民,或相貌发生较大变化的公民,可申请在护照上变更加注。对于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公民、也可以办理变更加注。《管理办法》还规定下述七种情形,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不予签发普通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
    2023-05-01
    283人看过
  • 原告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一、原告主动申请撤诉,还有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1、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2、不交诉讼费。当事人起诉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诉讼费的,又没有提出缓减免交申请,经过法院催告仍不交纳的,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3、原告拒不到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4、原告中途退庭。原告按时参加庭审,但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5、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36条规定)6、一审宣判或者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当事人要求上诉,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20条规定)。二、原告主动撤诉后,还能否到法院再起诉?1、原告主动撤诉,或者法
    2023-03-16
    158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继承是指,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没有立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按照一定的顺序开展继承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必须遵循法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规则等原则。... 更多>

    #法定继承
    相关咨询
    • 继承法上哪些情况下可以按顺序分配遗产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有哪些情形的不按照遗嘱继承而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关于遗产继承,哪些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遗赠人放弃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遗赠人丧失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遗嘱继承中什么情形会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一般情况下可以继承的房产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2
      继承制度,是指依法将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核心是财产权发生转移。而死者遗留的财产,也只有合法的财产才可继承,称之为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主要针对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此类房产又可分为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