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0:43:57 289 人看过

最高额抵押的登记信息来看,最高债权限额为19000万元,最高额抵押合同虽约定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其他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但最终的实际债务合计已超过登记的最高限额19000万元。

一、最高额抵押合同与借款合同期限为什么不同

这两个期限不同很正常。最高额抵押合同上的债权期间一般指债权发生期,即受该抵押合同之抵押权覆盖的债权的最后发生期限。而贷款合同的债权期间是指单笔贷款的具体起讫日。只要贷款合同的债权起日(应指实际发生的起日)在最高额抵押合同规定的债权期间内(债权发生期),则都受抵押权保护。

二、已备案的房产能改名吗?

已经在房管局备案的房子可以改名。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三、二押怎样保证债权人权益

把好合同签订事前约定关。在借款合同中,将借款人的二押行为作为禁止性行为。把禁止借款人进行二押作为条款写入借款合同,定期向房地产登记部门收集借款人的抵押信息,一旦发现有二押情形,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同时,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要明确违约条款,可以把拖欠职工工资作为重要经营变化依据写入借款合同,当工资拖欠情况比较严重时,提前终止借款合同并依法清收。

不动产登记部门应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在实践中,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上都有主债权数额和抵押担保范围的约定,但在他项权利证书上仅有主债权的数额,未明确抵押担保的种类。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他项权利证明上也应载明主债权的数额和种类,确保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与他项权利证书的内容一致。为便于操作,建议不动产登记部门可以更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和他项权利证书的格式内容,将原来的主债权分解成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从而有利于法院的审理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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