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废弃的小学资产当属于这个村集体的资产。如果村集体资产出租,受益者应当是的个集体。作为这集体的代表,村委会可以收取。但是这个收入是属于集体全部成员所有,收取和使用必须公开。任何一个村民也都有权要求公开。如果当中有不法或个人交易的,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举报。
学校土地使用税减免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按照规定,在我国个人和企业使用土地必须缴纳土地使用税,不过同时也规定了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政策,符合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可以减免,不符合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可以申请减免,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基地,有很多的免税收的政策,如果想要学校土地使用税减免,就需要按照规定准备相应的材料和程序申请学校土地使用税减免。
一、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土地使用税新条例规定:
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第七条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各地对第七条有具体规定,如吉地税发[2005]28号文件规定: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酌情给予减免税照顾;
二、学校土地使用税减免申请资料
1、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理由、依据、所属年度、金额;
2、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申请表;
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格式要求纸制(有电子文档请附上)。
三、学校土地使用税减免申请程序
1、申请免征土地使用税的程序
(1)申请人到各个办税服务厅,带上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并完整填写《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然后提出申请并领取《受理回执》。
(2)事先备齐所需的所有资料,等待主管税务机关收取所需资料还有调查审核。
(3)之后就可以凭《受理回执》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到批复文件。
2、办理的时限:一般在请况下需要40个工作日左右。
需要准备土地税减免申请报告,写清楚减免的理由和依据等等,还需要提供一系列需要提供的各类报表。而后就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服务厅办理申请,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允许此学校土地使用税减免,一般自营学校和学校收入归本校的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关于农村学校的土地归属权
300人看过
-
共有土地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242人看过
-
农村土地三权分立的三权归属问题
218人看过
-
设施农用地归属问题研究
167人看过
-
扩建农村学校,土地是怎么赔偿的
95人看过
-
农村死者田地的产权归属问题
243人看过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
安徽国有土地农村建设问题?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31、国有土地分为国有划拨土地和国有出让土地,国有划拨用地属于特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遇到征收的时候除了结合现有地价水平和剩余使用年限之外,还需要扣除应该4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的才能算是划拨用地的补偿费用。 2、具体的补偿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进行综合的计算。我国的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没有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建立单独的补偿制度,具体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地区而制定。但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
-
为了建设农村学校要怎样补偿土地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8在农村扩建学校占用土地,应该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地上附属物补偿按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补偿标准可以到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询。
-
农村土地建立果蔬专业合作社,地块归属问题宁夏在线咨询 2024-11-11根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差异,我们可以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细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的所有权,这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础形态。这些土地归全体村民享有,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机构或法定代表人才是对此类土地所有权的合法表征。另外,以乡镇为单元的农民集体所持有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全乡农民集体所有,其使用权通常由乡属企业及事业单位持有,也可以由乡农民集体或个体使用者享有。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由乡
-
农村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归属问题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9农村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归属问题,得结合宅基地使用权人、房屋建造出资人、主张房屋所有者的是否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等各种因素综合确定。本案中,根据您的叙述,宅基地是您父亲婚前取得,暂时登记在您父亲名下;建房是在您父亲结婚后,但实际出资人是你自己;你父母建房出资2万元,基于以上事实,如您父母现在离婚的,法院会审查关于房屋的取得、建筑、使用现状等情况,建议您在您父亲离婚前,先行起诉,要求确认该处房屋归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