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主犯的刑责与其他共犯有何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1:44:18 255 人看过

共同犯罪中主犯的刑事责任是:

1、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除直接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外,对集团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即按照集团犯罪计划对其他成员承担刑事责任;

2、对于犯罪集团主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即在犯罪集团中发挥主要作用的主犯,聚众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指挥共同犯罪的人应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未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共同犯罪主犯批准逮捕吗

一、共同犯罪主犯批准逮捕吗

共同犯罪的主犯会不会被逮捕,要看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如果符合逮捕条件的,检察院会批准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主犯的认定

标准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认定为主犯:

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

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众闹事犯罪的聚头,在整个聚众闹事过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

“聚众犯罪”是指纠集多人共同实施一项犯罪活动。

如聚众斗殴,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的犯罪等。

聚众犯罪与犯罪集团不同,它是因进行一项犯罪将众人聚集起来的,而不具有较固定的犯罪组织和成员。

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对社会危害性负主要责任的人。

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是组织、领导者,但出谋划策,犯罪活动特别积极,罪恶严重或者对发生危害结果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二是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直接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共同犯罪的主犯被抓获后,会不会逮捕主犯,要看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如果检察院经审查,符合逮捕条件的,就会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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