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怎么判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9:46:41 308 人看过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两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方法劫取抢劫被害人简某的轿车、手表、戒指、黄多仿古钱、手机及车内的物品价值共计168811元,并致其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两被告人属共同犯罪。因被告人晏某某、黄某某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严惩。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晏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黄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由被告人晏某某、黄某某共同赔偿被害人父母、妻儿经济损失463982元。

男子伙同他人抢劫有钱人

被告人晏某某伙同黄某某抢劫开车有钱人,两人于2011年6月3日晚八点左右,携带弹簧刀、布条、螺丝刀等作案工具,在江西省宜春市高县镜山商城一居民房楼车库内抢劫了驾驶别克轿车的被害人简某,晏某某携被黄某某控制的简某驾车开往高县翰堂镇途中向简某要钱,晏某某从简某包内搜获现金10000元,抢走简某的浪琴牌手表、铂金戒指、黄金仿古钱后又索要简某包内银行卡的密码,被简某拒绝。晏某某携黄某某及被害人简某驾车前往宜丰方向途中晏某某为遏制简某的反抗用黄某某手中的弹簧刀猛刺简某颈部直至简某死亡。随后晏某某、黄某某两人开车将简某的尸体抛至某小桥下的河中。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简某系被锐器刺伤右侧颈动脉致大出血死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0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会怎么判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罪就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刑罚》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故意伤害罪的构成的要件有哪些1、主体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客体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故意伤害罪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结果表现为给他人身体造成伤害。故意伤害罪只以侵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为客体要件,有无造成他人死亡即给他人生命权利造成损害,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3、客体特征故意伤害罪在客观方面须要有伤害行为。伤害即非法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的行为。伤害不外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破坏
    2023-02-18
    415人看过
  • 行为人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
    行为人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造成严重残疾的,也只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笔者曾办理一案:被告人黄某将他人一只手砍掉,作案手段相当残忍;但经法医鉴定,属七级伤残,尚未达到严重残疾程度(一级至五级伤残属于严重伤残)。按照法律规定,只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另外,若行为人以一般残忍手段(尚未达到立法者认定的特别残忍手段程度)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法院也只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量刑。造成类似罪刑不相适应的根本原因是:立法过于简单,没有考虑到以上两种例外情况。笔者认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一般残疾的,或者以一般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都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6-11
    354人看过
  • 刑事抗诉辩护词手段残忍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抗诉辩护词手段残忍的内容是什么?(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辩护词格式范本如下: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2023-06-04
    493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的手段残忍的辩护词是什么样的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合理怀疑刑事诉讼中的合理怀疑是指对于证据和案件事实的审查标准在合理范围内的怀疑,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2023-08-06
    135人看过
  • 职务犯罪的手段特征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在手段方面,当前职务犯罪呈现出智能化、科技化和凶残化趋势。表现在:1、智能化——反侦查能力强。职务犯罪的主体大多为国家工作人员,本身都具有较高的智商和文化水准,熟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且往往都是利用自身的特长进行犯罪。因此,较之其他刑事犯罪更难于发现。同时,由于犯罪主体大多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享有权力本身和与权力相关的广泛社会资源,往往事先有预谋的利用其身份的特殊性编织厚密的关系网,进行自我保护。许多案件都是党政军、公检法串成一条龙。彼此相联,互为照应。更为严重的是,一些职务犯罪
    2023-06-11
    54人看过
  • 非法销售伪基站犯罪手段怎么判刑
    会被判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以下;违法所得予以追缴;针对当前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设备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的情况,会被重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五十四条等相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国家对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所需要的工作频率和频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的规定,并报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准;生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其工作频率、频段和有关技术指标应当报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情节严重的,符合刑
    2023-03-03
    167人看过
  • 河南保安杀人后仍上班手段残忍态度嚣张
    邓州一保安杀人后照常上班用死者手机通电话露馅邓州市张村镇某超市一名保安,因超市厨师不听自己使唤而心存怨恨,他约出厨师外出和自己“单挑”,残忍将厨师杀害,并拿走了死者的手机。为遮人耳目,该保安第二天经照常到超市上班,若无其事的样子。再后来,他买回3张电话卡,准备继续使用死者的手机,也许是心不净,他忘记了换卡就用死者的手机直接给超市老板打通了电话,接到“死者”的电话,可把超市老板吓了一跳,死去的人咋还能给自己打电话?仔细一问,保安不能自圆其说,向老板承认了杀人经过,超市老板即刻让他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4月23日,这起保安杀人案在邓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杀人保案在接受法庭审判时,毫无悔意,竟称对方“他该死”。超市厨师惨遭杀害44岁的朱贵团是南阳市卧龙区青华镇杨官寺村人,去年11月10日,他到好友杨希龙开的一家中型超市当过厨师。朱贵团早年离异,和捡来的女儿朱华(化名,今年12岁)相依为命。就在
    2023-06-11
    234人看过
  • 职务犯罪手段的特点主要包括
    (一)犯罪动机的伪装性。(二)谋略上的合法性。(三)占有上的贪婪性。(四)对社会腐蚀危害性。一、刑法中关于逃离部队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二、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刚遂的判刑标准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三、法院对利用会道门破坏法律实施罪的裁量标准是怎样的构成本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2023-06-27
    389人看过
  • 北京4少年虐待妇女“找乐”手段残忍致人死亡
    4名少男少女无故逼迫一名妇女脱光衣服,烧其头发,并用带钉子的木棍殴打虐待致其死亡。今天,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判决。4人中的双胞胎兄弟小军和小虎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7年,另两名女孩小丽和小娟分别被判刑9年和17年。小军、小虎的父亲一进法庭便低头用手捂住眼睛,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听到判决后,被害人丁女士的妹妹跪在法庭上大声痛哭道:小娟都19岁了,为什么不判死刑?就在小军的父亲签收判决书要走出法庭时,丁女士的妹妹将他一把抓住。小军父亲挣脱时,口袋中的药瓶落在地上摔碎。宣判后小军一直拿判决书挡住脸,他说对不起被害人,也对不起父亲,希望有心脏病的父亲保重身体。据悉,被告人中一名女孩的父亲曾说:我家贫困,我带着女儿从老家来京打工,为了生存忙于奔波,放松了对女儿的教育和监督。动机荒谬白天睡够了出去打人吧4少年中两名男孩小军、小虎是双胞胎兄弟,作案时只有17岁,他们的女友小丽、小娟分别是15岁和19岁。
    2023-06-06
    420人看过
  • 特别累犯能判缓刑吗?
    累犯不适用缓刑。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一、一般累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三、不受理案件只有5年不起诉的累犯算累犯吗?不能。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认定的条件之一是有前罪与后罪,并且前后罪都是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如果前罪被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那么是不会认定为累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2023-06-25
    168人看过
  • 二级残疾犯猥亵罪怎么判刑
    一、二级残疾犯猥亵罪怎么判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猥亵罪的构成要件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三、猥亵罪与一般猥亵的区别:1、要将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他人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他人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他人行为不能视作犯罪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都
    2023-06-16
    255人看过
  • 刑事审判阶段怎样认定单位犯罪
    认定单位故意犯罪,首先要查明单位是否属实。具体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审核:一是从单位的成立形式和组织结构来看,经有权机关或组织(如工商局、上级主管部门等)批准。),注册的社会经济组织可以认定为单位。但一些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虽然已经工商部门正式审批登记,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实际上是为特定一人出资,一人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主要利益属于特定个人,则应根据核实属实情况,以刑法上的个人理论为依据。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以及是否有亲属关系(财产共有关系的家庭成员除外),一般不影响单位的认定;二是从单位实际活动性质来看,单位主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设立单位的目的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否定其合法的单位人格,以个人违法犯罪行为论处其危害行为。刑事审判阶段期限是怎么规定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一)、20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二)、1个月
    2023-08-08
    406人看过
  • 疯狂、残忍、智能、低龄:犯罪少年新“四化”
    有专家分析,当前青少年犯罪已经发展了一个新阶段,具有以下新的特点:1、疯狂性。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并且由于年青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2、突发性。由于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地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未成年人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3、连续性。对某些具有偷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后,侥幸心理便得到强化,从而对物质享受产生了贪得无厌的欲求。产生连续性犯罪。4、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合性。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
    2023-06-11
    146人看过
  • 手段不能犯未遂算犯罪么
    手段不能犯未遂算犯罪。不能犯未遂是“能犯未遂”的对称。简称“不能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事实认识错误而不可能达到犯罪既遂状态的一种犯罪未遂。刑法理论上以犯罪行为实际上能否构成既遂为标准所划分的犯罪未遂类型。主要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行为在实际上不能达到犯罪的既遂状态。(3)犯罪行为在实际上不可能达到犯罪既遂状态的原因,在于行为人的事实认识错误。中国刑法理论中通行的观点采纳了犯罪未遂的这种分类,确立了不能犯未遂的概念,并认为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的分类对量刑有一定意义,对不能犯未遂一般应较能犯未遂从轻处罚。中国刑法理论中通行的观点采纳了犯罪未遂的这种分类,确立了不能犯未遂的概念,并认为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的分类对量刑有一定意义,对不能犯未遂一般应较能犯未遂从轻处罚。在不能犯未遂内部,中国刑法理论主要将之又区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两种表现形式
    2023-06-03
    35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且手段特别残忍,投案,能判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6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情节非常恶劣,可以判处死刑,但是有自首情节,如果悔罪态度好并取得被害者家属谅解可能会判死缓。
    • 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至死罪如何判刑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9
      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故意伤害罪特别残忍手段怎样解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19
      从审判实践来看,将那些采用锐器、剧烈腐蚀物等毁人容貌、挖人眼睛、割人耳鼻、砍人手足等残损他人身体的行为,认定为“手段特别残忍”应当是合乎立法本意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认定故意伤害手段是否属于特别残忍的问题上,决不能以出现的伤害后果是否特别严重来反推伤害的手段是否残忍,伤害后果严重并不意味着伤害手段就是特别残忍。如果只看到伤害后果特别严重,而不另外分析其伤害手段是否属于特别残忍,不加区分地一律认定为
    • 手段较残忍能判死刑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7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情节非常恶劣,可以判处死刑,但是有自首情节,如果悔罪态度好并取得被害者家属谅解可能会判死缓。
    • 杀害女子将其肢解,故意杀人手段特别残忍该怎样判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27
      故意杀人手段特别残忍的可以判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