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08:22:36 192 人看过

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法规内容是以小时计酬为主要的方式,并且一般情况下在这种用工的形式之下,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是不能够超过4个小时的,累计的计算的话也不能够超过24个小时每一周。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一、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工作时间不同。全日制用工一般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二十四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可以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三天,也可以每天工作四小时,每周工作六天,还可以是其他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其灵活就业的特点。

第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

第三,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3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全日制用工相关文章
  • 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派遣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工作时间长度不同。二者是完全不同范畴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是属于全日制用工的特殊形式,而不是非全日制的。因此,法律是以全日制用工的标准来规制劳务派遣的。一、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二、解除非全日制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023-06-20
    70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也须规范
    非全日制用工
    小周在某单位从事清洁工作,每天工作3小时,每周工作7天。单位与小周约定劳动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一年期满后,小周离开单位。因不满试用期工资低,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要求补足差额。劳动监察机构受理本案后,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的规定,认定该单位与小李约定一个月的试用期违法,并责令单位补发20%的工资差额。《劳动法合同法》第五章第三节专门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明确非全日制用工的含义,规定非全日制受最低小时工资的保护,指出非全日制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等。《劳动法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针对这种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专家分析指出,其一,日平均工作时间以周累计工作时间除以周实际工作天数,
    2023-06-10
    367人看过
  • 国家为什么要对非全日制用工终止用工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法律条文?
    在我国全日制就业仍占绝对主流的情况下,有必要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就业的特点及其促进就业的积极意义,制定一些有利于这种就业形式发展的规定。因此,尽管可能带来一些风险,但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就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基础上,仍作出了更加宽松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也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救济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试用期不得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有权随时通知劳动者终止用工,即使用人单位没有试用期,也可以终止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同样,对于劳动者来说,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也是通过这一规定获得救济的。此外,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不再需要按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终止用工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
    2023-08-05
    433人看过
  • 非全日制的怎么办非全日制工作有试用期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没有试用期的。依据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如果有约定试用期的,那么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一、临时工有没有社会保险?临时工鸭宝宝指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临时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签了试用期合同想辞职怎么办首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用劳动者自己请辞,用人单位也会予以开除最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临
    2023-04-06
    250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的法律法规解析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的报酬结算应当以小时为计酬单位。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有什么限制?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结算劳动报酬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用人单位使用非全日制工的,不允许按月结算工资。非全日制用工,指的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
    2023-07-11
    423人看过
  • 根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扣税吗
    1、非全日制用工扣税。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管理,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50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比如扣除相关的劳动双方约定的费用后,再扣除个人所得税。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5、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文件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02-25
    81人看过
  • 公司招非全日制劳动者,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与全日制用工相对的一个概念,也是一类特殊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24小时。因此非全日制用工也被称为小时工,但是需要了解,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和一些由个人和家庭雇佣的钟点工并不一样,钟点工和雇主属于是劳务关系,签署的是民事雇佣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和用人单位属于劳动关系,签署的是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中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二、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区别除了工作的时间不一样外,还有别的区别。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有如下几种:1、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只订立口头协议,不签署劳动合同;全日制则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劳动合同。2、非全日制用
    2023-04-13
    389人看过
  • 用工形式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有什么区别
    第一,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二十四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可以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三天,也可以每天工作四小时,每周工作六天,还可以是其他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其灵活就业的特点。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目前的一些地方性规定看,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视为全日制用工。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第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
    2023-06-18
    226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办法(试行)
    内容提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终止招用手续的办理工资标准与支付方式做好就业服务工作管理规定(一)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二)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终止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2.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组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3.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六项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4.非全日
    2023-06-05
    207人看过
  • 法律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兼职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方式的多样化,非全日制用工,即所谓的“小时工”也越来越多。那么,法律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兼职是如何规定的?这些“小时工”可以兼职吗?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法律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兼职是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
    2023-04-19
    179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的安全须知
    非全日制用工应注意以下:1、合同形式:口头劳动合同可以不限于书面形式;2、工资形式和标准:工资分配最基本的两种方式是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报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3、试用期规定:试用期不得约定;4、经济补偿: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5、时限规定:同一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平均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6、其他规定:允许从事兼职工作的劳动者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跟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是什么?两者的区别如下:1、计算工资报酬方式不一样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
    2023-07-03
    299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不适用医疗期规定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非全日制用工为合法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5章以特别规定的形式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其中涉及条文自第68条至第70条。由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得到法律的认可,因此非全日制用工形成的劳动关系就成为合法的劳动关系,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具有合法的地位,依法享有劳动权益,包括取得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工资、结算工资的周期以及《劳动法》中有关劳动权益的
    2023-05-05
    110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工伤认定方法介绍
    非全日制用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其他。非全日制用工的认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是:1.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
    2023-07-04
    229人看过
  • 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规范非全日制用工
    我国非全日制用工近年来发展的很快,但是却没有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加以界定,以致法律难以保护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权益。在《劳动合同法》里,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规范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法》明确界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专家介绍说,特别是在餐饮、超市、社区服务等领域,用人单位越来越多使用这种用工形式。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城镇大约有六至七千万人从事各种灵活的就业方式,其中三分之一是非全日制劳动。这种用工形式过去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所以法律难以保护这类劳动者。劳动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郑尚元:非全日制用工,在全世界来说法律归置也相对迟缓,因为是非常态的雇佣制度,我们国家这次,就是说探索性规定了这么一个崭新的制度。《劳动合同法》规定,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与它不同是
    2023-06-10
    30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 更多>

    #非全日制用工
    相关咨询
    • 非全日制用工规定上保险吗的相关法律法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1
      用人单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标准为工资总额的0,填写《职工工伤(亡)民事赔偿情况表》连同民事赔偿调解书等有关文书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决定参加工伤保险,须上报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缴费比例;申报时,在民事赔偿完后、《因工残废证》: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应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事故及职
    •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包括公司全日制用工)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31
      非全日制用工我们在平时工作中会听说这一概念,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
    • 非全日制用工适用于哪些法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3
      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1、概念 第68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合同形式及兼职规定 第69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非全日制临时工属于属于什么用工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1、临时工的特点之一是灵活性,用人单位随时可以解雇,又不用背负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等其他成本。 2、弊端:临时工不上保险,出了工伤无人负责;同工不同酬、用工双轨制,不利于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稳定。 3、临时工通常以日计酬,对于你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临时工吗这个问题,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无升迁和年终奖,不享受正式工的福利待遇。
    •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如何解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5
      1、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2、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劳动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