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行政拘留错了怎么赔偿?
错误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的按照每日284.74元的标准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284.74元。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申请国家赔偿的流程是什么?
(1)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
(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行政拘留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被行政拘留的当事人如果一开始就认为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决定是错误的话,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在行政复议期间公安机关并没有停止执行行政拘留,最后经过复议以后确认行政拘留的决定有误的,这样公安机关就得承担法律责任。
-
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期限
365人看过
-
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程序
323人看过
-
公安机关错误刑拘的赔偿
190人看过
-
公安局拘留错误怎么赔偿
336人看过
-
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是什么罪
71人看过
-
公安机关拘留是行政处罚吗
206人看过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我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将行政拘留确认为一种处罚形式。在我国,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才能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更多>
-
公安机关行政拘留错误会怎么样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8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鉴于此,若公安机关对你实施了错误拘留,且有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你可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赔偿,同时也可要求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
行政拘留错了怎么赔偿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141、行政拘留错误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
-
行政赔偿法错误拘留赔偿机关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3关于行政赔偿法错误拘留赔偿机关是指什么这个问题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
-
行政赔偿法错误拘留赔偿机关是指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6关于行政赔偿法错误拘留赔偿机关是指什么这个问题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
-
公安机关撤销行政拘留决定,又赔偿了当事人的损失,公安机关怎么办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3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公安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受害人相应的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