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暴雨引发的索赔纠纷
胡-女士在河西集庆门外一家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于2006年4月拿房装修,2006年7月入住。
谁知今年夏天的特大暴雨过后,胡-女士发现自家客厅飘窗下方墙壁墙纸出现浸水脱落现象,地板也严重起翘变形。胡-女士于是去找物业公司理论。物业公司带了施工单位的工人检查之后,发现很可能是由于飘窗下方未作防水处理所致,其后,施工单位的工人先为胡-女士家飘窗下方做了防水处理,但胡-女士并不满意,认为自己墙纸及地板的损失该有个说法。她先到当初买房子的售楼处反映情况,可售楼人员答复说,房屋售出后即与开发商无关,开发商已把房屋后续一切事项交给物业公司处理,让其去与物业公司交涉,胡-女士找到物业公司。几经协商,物业公司终于同意补偿一点费用,可胡-女士认为,虽然只有部分地板起翘变形,但如果只拆换这一部分,会造成色差,影响美观,因此要求赔偿更换整块地板。对此,物业公司表示无法接受。
[律师出马]
直接损失应由开发商承担
(本期出马律师: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李*君)
首先,案例中开发商售楼处人员的说法有误,根据开发商与胡-女士签订的《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附件8——保修范围及期限的规定,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工程质量保修期为5年,胡-女士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为2006年4月,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该墙壁仍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承担保修责任。
其次,开发商与胡-女士签订的根据《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01年版本)第12条的规定,“该房屋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购房人)经济损失的,甲方(开发商)按下列第2种约定赔偿乙方:1.乙方实际损失;2.乙方直接经济损失。”根据这一条款可以看出,开发商不仅应承担维修责任,而且应该赔偿胡-女士由此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因此,胡-女士完全可以依据《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的规定要求开发商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特别提醒]
业主想获赔需掌握四要诀
第一,房屋出现质量问题,首先要确认是否属于房屋的保修范围,以及是否在保修期之内。由于房屋各部分功能不同,使用方式不同,保修期也有很大差别。例如防水、防渗漏的工程质量保修期一般不低于5年,而使用频繁、寿命较短的灯具、电器开关的保修期一般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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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要求赔偿房屋质量有问题算违约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1房屋质量有问题,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觉得要彻底搞明白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如果鉴定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则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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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做房屋质量问题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赔偿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肯定不能。房屋维修基金本来就是业主自己的钱,用于质保期过后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维修。房屋质量有问题应该是开发商负责赔偿的,如果用维修基金那不是用业主自己的钱赔偿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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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超过收房时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9最好是能够协商解决这样可以使损失最小化而效率最大化如果属于一般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内的,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特快专递并留回执)的形式要求开发商给予修复,如果开发商拒修,则可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并保留修复费用和其他方面因此受到损失的证据,这些损失可及时向开发商主张索赔。在这里有时出现邻居不愿履行配合修复的义务,开发商或购房者则可依据不动产相邻等有关法律规定诉请法院判决其强制履行。如果确定是严重影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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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房屋面积有问题,买房人能否向开发商要求房屋漏水或损失赔偿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6答: 一、关于主卧室屋顶漏水的事项:(1)若确实由楼上邻居装修造成,可向楼上邻居提出交涉,能协商解决的,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诉请法院判决楼上住户停止侵权、赔偿损失。(2)如果是房屋本身的质量原因造成,可向开发商提出保修。 二、关于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有差异的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作出了如下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