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14:12:44 387 人看过

发布部门:淄博市政府发布文号:第一条为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及时有效地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维护中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从事投资、贸易、咨询等活动的外商、外商投资企业的中外投资者、外国企业驻淄办事机构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投诉处理机构投诉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区县外商投诉中心统一受理投诉申请。投诉中心集中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也可以根据情况将投诉事项转送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送市、区县两级外商投诉中心备案。第四条处理投诉事项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尊重客观事实,尊重国际惯例,公平、合理,保障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投诉处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受理、调查投诉事项,调解、处理争议纠纷,并在一定期限内将处理结果向投诉人作出答复;

(二)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三)督促调解协议的执行。第六条市属企业集团组建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由市外商投诉中心直接受理。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由所在区县外商投诉中心受理。第七条区县外商投诉中心每季度向市外商投诉中心报告外商投诉受理情况。对影响较大的事件,应当立即报告,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第八条投诉人进行投诉,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投诉内容应当具体、详实、明确,并提交书面申请。第九条投诉中心应当自接到投诉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第十条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一)已经提起诉讼的;

(二)依据约定已经申请仲裁的;

(三)已经申请行政复议的;

(四)劳动争议。第十一条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参加投诉的,应当向投诉处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第十二条外商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30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投诉人。投诉内容复杂,需延期处理的,应当向投诉人说明情况。第十三条投诉处理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依据事实,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当事人。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外商投诉视为结案:

(一)双方和解的;

(二)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

(三)投诉人撤诉的;

(四)满两个月无故不与外商投诉处理机构联系或者接到调解书10日内不予答复的。第十五条经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投诉人可以依法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第十六条外商投诉处理机构在处理投诉时,不收取受理费。在处理过程中的差旅、资料、翻译等费用,由投诉人承担。第十七条华侨、港、澳、台同胞投资企业的投诉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14: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相关文章
  • 外商按新规投资办企业
    广东东莞市外汇局近日下发通知,从2011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等六类业务,需按新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如新设房地产类外商投资企业,除了提交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表,还需增填承诺书等。这六类包括: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新设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变更;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2023-06-06
    439人看过
  • 涉外投资企业出资管理办法
    去年4月出台的外资新政(国发9号文)将得到进一步落实。商务部4日公布了《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资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家指出,该《办法》明确了外商投资股权出资的细项,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自由流转,利于改善投资环境,降低企业重组改制的成本,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境内外投资者(以下统称股权出资人)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以下统称股权企业)的股权作为出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的行为适用上述《办法》。《办法》指出,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企业的股权作为对价参与境内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或协议转让股份,应同时适用《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按照有关规定出具原则批复函,股权企业可按照规定,凭原则批复函办理股权企业的备案、审批等变更手续;并办理定向发行或协议转让手续。在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到商务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凭该
    2023-06-06
    151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筹划——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
    一、对生产性企业的优惠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规定。为了鼓励和引导外商向能源、交通等重要项目投资建设,给予更优惠的减免税待遇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在海南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机场、港口、码头、铁路、公路、电站、煤矿、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农业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海南省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的从事机场
    2023-06-07
    189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如何办理人民币利润再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人民币利润再投资前,应持以下材料向外汇局申请办理人民币利润再投资证明:(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业务申请表(投资方基本情况、产生利润企业的基本情况、利润分配情况、投资方对分得利润的处置方案、拟被投资企业的股权结构等);(2)企业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正本(复印件留底),投资方董事会有关利润处置方案的决议正本(复印件留底);(3)与再投资利润数额有关的、产生利润企业获利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4)与再投资利润有关的所得税完税凭证(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5)产生利润企业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6)拟再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资合同或章程(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7)产生利润企业的验资报告(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验后返还);(8)外汇登记证正本(验后返还);(
    2023-06-06
    74人看过
  • 淄博市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法律依据
    一、淄博市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二、淄博市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三、淄博市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办理材料1.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申请应当载明公司名
    2023-05-18
    459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处变更事宜
    1)什么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办事处?外商投资企业的办事处是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设立的办事机构。其最大的特点是不能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从事业务活动的合法凭证是《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依据该《注册证》,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从事业务活动。2)为什么现在开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外商投资公司办事处的设立?答:依据之一:以前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处的设立,事实上是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而从法律上来讲,公司性质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事宜应当适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并没有规定办事处的设立。因此,从根本上而言,公司性质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办事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依据之二:主要内容是: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所需文件材料样表下载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
    2023-06-09
    161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程序以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类型
    一、外商投资企业程序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程序是先申请核准企业的名称;然后由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提交相应的材料;再由公司登记机关审核;最后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企业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类型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1.合资经营:由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2.合作经营: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3.外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出资和拥有。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4.外商投资合伙:其主要的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三、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如下:1.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
    2023-06-26
    447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可不可以
    可以。1、外商独资企业是一家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若收购某公司后将变成外商投资企业;否则,该外商独资企业是普通的外商投资企业,因其是一家境内机构,某公司被收购后仍是内资企业。2、严格的外商企业再投资,就是指该外资企业参股别的企业,具体形式包括新设、并购(股权收购,就是你公司的情况),增资,除上述说的特殊情况外,所设立(或购买、参股)的企业仍为内资企业。3、还有一种情况是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所得再投资,如外方投资者(外商)以所投资的企业产生的利润去设立或购买一个企业,则后成立的企业和产生利润的企业一样,“都是外商做为股东成立的”,都是外商投资企业。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程序是什么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程序如下: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2、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023-03-03
    68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申请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三)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应由以下部分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名称核准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企业据此签订合同、章程、办理审批手续。?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一)应具备的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4、有符合国
    2023-06-09
    167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成立的企业是否还应当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422号)规定:为便于各地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2002]575号),现就外国投资者实际出资比例低于25%的新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资低于25%企业)有关税务处理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适用税制问题。外资低于25%企业适用税制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不得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待遇。但国务院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二、关于税务登记问题。外资低于25%企业办理税务登记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但国务院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因此,根据文件规定,只有外资出资比例高于25%的情形才能算是外商投资资业。而外商投资企业用自由资金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不属于外资。
    2023-06-06
    221人看过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将成外商投资新方式
    记者从市外经贸局了解到,日前,我市开始实施《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据了解,作为一种新型外资主体,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今后将成为慈溪市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种新方式,这类企业在申请设立、税金收缴、运行机制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此举将有利于更多的国外企业和个人在我市投资兴业,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据介绍,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指二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与长期存在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相比,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具有三方面优势:一是在申请设立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不需要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而是由工商部门直接登记,外商出资数额没有最低限制并且不需要管理部门进行验资;二是在管理机制方面,由于合伙企业只是由少数普通合伙人经营管理并承担无限责任,具有更高的约束纪律,可以保持企业结
    2023-06-09
    282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发生变化怎么办
    问题: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前投资者发生变化如何处理?即:投资者在取得审批机关批准证书后,尚未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投资者已发生了变更,对此应如何处理?回答:投资者发生变化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其一,由原有投资者的子公司或者控股公司出面投资。原因主要有:一是规避某些投资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政策限制,由其注册的离岸公司作为新的投资者,这种情形较多发生在台湾等地区的投资者身上;二是规避投资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较重的投资收益税赋,同样由其注册的离岸公司作为新的投资者;三是一些大公司由于内部管理体制的限制,较大规模的投资需要高层决策者批准,为便于今后的投资管理,临时决定由其下属公司进行投资;四是一些跨国公司由于经营战略的调整,改由其投资的公司或地区性公司直接参与投资。其二,外国投资者因某种原因不再投资,而地方政府前期付出的招商成本较高。为避免前功尽弃,地方政府又求助于对该行业有投资意向的其他投资者。
    2023-06-05
    412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终止或中止
    审批程序企业递交资料;办事员初审;科长审核(审批);局长审核(审批);报省审批(如需省审批)。申报资料需提交如下资料:(1)企业先在《南方日报》刊登终止公告;(2)刊登公告30天后,企业报送下列资料:1)企业提出的解散申请书(合资、合作)或终止申请书(独资);2)企业董事会决议和投资各方对终止(中止)的意见;3)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历次补充合同、补充章程(外资企业只需提供章程和补充章程)及其历次批文;4)企业的批准证书正本及副本二(原件);5)地方(或市直)外经办关于三资企业的终止(中止)给市外经贸局的请示;6)刊登终止公告的报纸;7)企业有效的董事会成员名单;8)其它需要报送的文件。(3)企业将清算报告报送税务机关、海关、工商局等办理注销手续。注意事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办事时限4个工作日办事部门外资管理科
    2023-06-06
    344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上市法律初探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上市法律初探随着中国加入WTO,有意在中国境内的A股或B股上市的外商投资企业都已跃跃欲试。中国外经贸部和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11月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上市发行A股或B股。目前,有关部门也正在加紧制定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上市的具体操作办法。一、外商投资企业转换成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在中国已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商投资企业)若要申请上市,首先必须按照1995年1月10日中国外经贸部发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将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基本条件是有关的外商投资企业须有最近3年的盈利记录,由原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作为发起人或与其他发起人(至少有5个发起人)签订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章程,报原外商投资企业
    2023-06-09
    332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需要注册外商投资企业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如果还是国外的投资,就要申请如果是以该外商独资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的话,新企业就是内资企业了,不需该批准证书
    • 做外商投资是法人投资还是外资企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7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是内资还是外资的回答为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 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
    •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投资企业登记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4
      如果所投资行业属于限制类的,则需先行经过商务部门(俗称外资委)的审批,在获得审批之后,再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工商登记。 而如果所投资行业属于非限制类的,则无需经过商务部门的审批,可直接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工商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内再投资,一种方式是新设公司,而另一种方式,则是由该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其他公司的股权。对于以新设公司方式进行的非限制类行业的境内再投资,在完成新设公司的工商登记
    •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条款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6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是: 1、投资人准备相关材料,提出设立申请; 2、递交相关材料; 3、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前提是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4、其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