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举证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9:54:35 131 人看过

一、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举证责任

中国现行损害赔偿以补偿损失为原则,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外,其它法律尚未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特别法。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食品安全法》第96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二、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惩罚性赔偿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与传统的补偿性赔偿既有一致的地方,如因果关系、损害事实等,也有一定的差异,即它要求有违法行为,主观故意。律师认为,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主观故意,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违法行为是指加害人违法实施的侵害他人权利或损害他人利益的作为或不作为,作为和不作为均可成为违法行为。

所谓故意是指加害人希望或者放任其行为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伤害的主观心理状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行为人预见到行为的后果,二是希望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希望是指行为人通过一定的行为努力追求行为后果;放任是指行为人虽然不希望其行为后果的发生,但并不采取避免损害发生的措施,以至于造成了损害的后果。故意这种主观过错常通过民事欺诈行为、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等给社会造成危害性比较大的外在行为表现出来。

三、惩罚性赔偿是几倍

惩罚性赔偿有多重种类,不同的惩罚性赔偿所赔付的倍数存在区别。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食品安全法》第96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9: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遭遇举证难
    近日,天津的一些少消费者在商店购买食品后,怀疑其质量有问题,要求十倍赔偿。但在索赔过程中,消费者却遭遇了举证难。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十倍赔偿前提是: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那么,什么情况才算是明知呢?在诸多案例中,商家都可以表示并不明知食品是有问题的。例如,消费者在一家超市买了数袋方便面,其中一袋的调料包里面有异物,但是超市却表示外表看不出来有问题,不同意十倍赔偿。尚先生不久前在某超市买了20余袋海产品,回到家后打开一袋发现颜色发暗,且散发出一股臭味,怀疑已经变质。转天,他投诉到区消费者协会。经过调解,尚先生与超市及供货商约定到卫生防疫部门去做鉴定。但随后,超市和供货商又不同意做鉴定,可以退货,并给尚先生一定补偿。对此,尚先生表示,不同意供货商的解决方案,要求给予十倍赔
    2023-06-06
    252人看过
  • 惩罚性赔偿原则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意思?
    一、惩罚性赔偿原则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意思?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依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是按照实体法观点,举证责任与诉请适用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密切联系;仅特定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才属于证明对象内容。例如诉请适用违约责任的原告人不负有证明违约方过错的责任,而诉请适用一般侵权责任的原告人则负有此种举证责任。二、举证责任的分类民事案件举证责任1.当事人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
    2023-04-27
    304人看过
  • 外国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发展
    惩罚性赔偿制度最初是由英国法官在1763年的一个判决中首次适用,美国则在1784年确认了这一制度。至19世纪中叶,惩罚性赔偿已被英美法院普遍采纳。除此之外,大陆法系国家也正在逐步认同惩罚性赔偿制度,有些国家的立法己明确承认这一制度,如挪威、巴西、波兰、以色列、菲律宾。在没有明确立法的国家,惩罚性赔偿制度也逐渐被司法实践所采纳,如:德国。美国是适用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的典范,除了联邦政府,很多洲法院都确立了这一制度,特别是在一些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案件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如1994年麦当劳咖啡烫伤案赔偿300万美元,1999年东芝笔记本事件和解金10.5亿美元,2002年万宝路香烟案赔偿2800万美元,2005年万络止痛药案赔偿2.5亿美元。但是如此高昂的赔偿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究竟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是利是弊,一直存在纷争。持否定说的学者认为:第一,惩罚性赔偿带有公法性质,混淆了公私法的界限,违背
    2023-06-07
    107人看过
  • 食品惩罚性赔偿金是多少倍?
    一、食品惩罚性赔偿金是多少倍?惩罚性赔偿有多重种类,不同的惩罚性赔偿所赔付的倍数存在区别。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
    2023-04-29
    455人看过
  • 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下条件
    一、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下条件(一)主观要件。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在道德上可非难,也即当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的,或明显不考虑他人权益,具有严重疏忽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时,行为人才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利于督促不法行为人在将来慎重行事,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二)客观方面。不法行为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作为的行为,就是行为人积极地实施了某些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不作为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放任损害结果的发生。对于那些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又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三)客观要件。须确实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这个损失既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也包括可期待利益的损失,还应当包括非物质损害的损失(主要是精神损失)(四)因果关系。损害结果和不法行为之间必然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所发生的损害结果必须是由于不法行为人
    2023-05-24
    364人看过
  • 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不足
    从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中可以看到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身影,但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也看到了这些规定存在的不足。(一)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的主体范围应为生产者、销售者、购买者为弥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中主体范围的缺陷,建议在立法中明确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的主体为生产者、销售者、购买者,且适用领域不仅局限了生活消费领域、食品安全领域,还应将生产消费领域包含在内,并扩大到产品责任领域。要不然,由于适用主体的局限性,会导致不同的购买者受到法律保护的程度不一,有损社会公平正义。(二)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的主观构成要件应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我国的产品责任适用严格责任,而不论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但如果将这一严格责任适用于惩罚性赔偿,无疑会加重生产者、销售者的负担。而且综观各国立法,主要适用过错原则,如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一般认为,只有在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的、恶意的、或具有严重疏忽
    2023-06-07
    409人看过
  • 食安法惩罚性赔偿是合理的吗?
    一、食安法惩罚性赔偿是合理的吗?是合理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失的,消费者有权主张赔偿损失外,还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因此进行罚款是合理的行为。二、关于食品安全的纠纷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一)生产者与销售者必须保证食品质量与安全,讲究诚信,凭良心办事,把食品企业对社会的食品安全责任化为自己的自觉意识,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二)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保证,各部门应该互相协作,层层落实,并应该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行政执法的结果应该向人民群众公开。(三)尽快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完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从严要求,约束企业保障食品的合格。(四)加大对食品检测检验研究和应用的投入,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并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
    2024-01-31
    181人看过
  • 食品安全问题赔偿标准,食品安全问题赔偿标准,食品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经营知道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之外,还可以向生产者和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格的10倍或者损失的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但是,除了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影响食品安全、不误解消费者的缺陷外。食品安全问题赔偿标准是什么一、食品安全赔偿标准是什么1、食品安全问题赔偿标准:(1)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2)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3)生产者或者经营者造成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二、食品安全注意事项有哪些食品安全注意事项:1、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2、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3、注意看食品的生
    2023-08-05
    262人看过
  • 2024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依据是什么
    一、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依据是什么1、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的依据是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具体的规定如下:(1)、食品惩罚性赔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2)、药品惩罚性赔偿: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二、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有哪些1、主观要件。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在道德上可非难,也即当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的,或明显不考虑他人权益,具有严重疏忽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时,行为人才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利于督促不法行为人在将来慎重行事,以免再次发生类
    2024-03-19
    431人看过
  • 购买到过期食品能否惩罚性赔偿
    可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一)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五)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惩罚性赔偿的性质作为民事责任重要形式之一的惩罚性赔偿,其重要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1、公私混合
    2023-04-03
    114人看过
  • 危害公共食品安全怎么惩罚
    律师解答:根据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如果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那么就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法官会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等因素进行判决。《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2024-05-08
    155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明确食品经营者责任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所经营食品的安全管理,严格食品卫生质量控制,提高食品经营合格率,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健康,是食品经营企业的法律义务。食品经营者应如何贮存食品?食品经营者应这样贮存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
    2023-08-16
    497人看过
  • 消费者在食品安全责任诉讼中需要如何举证
    一、消费者在食品安全责任诉讼中需要如何举证在食品安全责任诉讼中,消费者作为原告,承担举证责任是至关重要的。具体而言,消费者需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举证:1.消费者应提交与食品安全责任纠纷相关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以证明其作为自然人的身份。若消费者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2.消费者需要证明因食用被告生产或经营的产品所受到的损失。这可以通过提交病历、被损毁物品的购物发票等证据来实现。3.消费者还需提供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据。这包括证明被告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存在缺陷或不符合相关标准,以及这些缺陷或问题导致了消费者的损失。二、证明法律关系成立在食品安全责任诉讼中,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是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消费者需要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基于购买和使用被告产品的法律关系。1.消费者可以通过提交购物发票、产品包装、交易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买卖关系。
    2024-07-22
    305人看过
  • 产品责任中惩罚性赔偿数额如何认定
    惩罚性赔偿并不是为了置被惩罚人于死地,从公平正义的角度考虑,应留有余地,既要考虑被告人的承受能力,又要考虑此种惩罚不至于使其陷于绝境。惩罚性赔偿应考虑的另一个因素是惩罚性赔偿额与实际损害的关系。正如一些经济学家指出的:惩罚性赔偿的根本宗旨在于适度威慑,适度威慑的关键在于赔偿金额既不多,也不少。如果赔偿低于损害,威慑不足即预防成本较低,加害人会过分从事侵权行为,相反,如果赔偿远远高于损害,威慑将会过度,加害人会把他们的行为缩至不适当的程度,即使所得利益超过了损害,他们也不会从事该种行为,结果导致有益行为将被阻止。在美国,惩罚性赔偿没有确定具体数额,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例确定。对于恶性较大的故意造假、售假的行为,尤其是在药品生产、销售领域,一般惩罚较重,没有上限,有的高达数十倍或上百倍,甚至直至造假者破产为止,因而在美国恶意造假、售假行为并不多见。一般的产品责任案件中也普遍适用惩罚性赔偿,但由于在
    2023-04-24
    28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食品安全标准惩罚性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1
      我国的法律里面是怎么解释食品安全标准惩罚性赔偿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 食品安全的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06
      食品安全的惩罚性赔偿是可以要求经营者或者是生产者进行赔偿。如果一个食品生产出来明知道是存在问题的,还要故意进行销售,那么不管是生产者或者是经营者都需要进行赔偿,而这个赔偿的数额如果没有达到1000通常是要赔偿1000元的。
    • 公司生产了假冒食品,关于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几倍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14
      2015年十月1日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
    • 惩罚性赔偿原则的举证责任怎么判断?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31
      惩罚性赔偿原则的举证责任一般都是怎么来判断的?行为人恶意实施某种行为,或者对该行为有重大过失时,以对行为人实施惩罚和追求一般抑制效果为目的,法院在判令行为人支付通常赔偿金的同时,还可以判令行为人支付受害人高于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惩罚性赔偿是怎样解释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31
      我国的法律里面是怎么解释食品安全标准惩罚性赔偿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