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认定为主犯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1:31:28 485 人看过

1、在共同犯罪中,如果有主犯,必然还存在从犯。想要更好地认定主犯,必须区分这两者。主犯和从犯的区别如下:

(1)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2)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3)从参加共同犯罪的频率来看,多次参加共同犯罪者或者参加全部共同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而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

(4)从参加共同犯罪的强度来看,主犯的实行行为通常强度较大、手段残忍、技巧熟练,而从犯的实行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不够熟练。

(5)从对犯罪结果的作用来看,主犯由于行为强度大或者技巧热练,通常对犯罪结果的作用较大,是造成犯罪结果的主要原因;而从犯由于初次作案、行为强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练,通常对造成犯罪结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

2、关于主犯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二十六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对于除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其处罚方法是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主犯

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认定为主犯:

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

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众闹事犯罪的聚头,在整个聚众闹事过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聚众犯罪”是指纠集多人共同实施一项犯罪活动。如聚众斗殴,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的犯罪等。聚众犯罪与犯罪集团不同,它是因进行一项犯罪将众人聚集起来的,而不具有较固定的犯罪组织和成员。

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对社会危害性负主要责任的人。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是组织、领导者,但出谋划策,犯罪活动特别积极,罪恶严重或者对发生危害结果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直接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2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主犯相关文章
  • 哪种人可以认定为主犯
    (1)起意者:对共同犯罪,认定主犯时首先要看犯意是由谁发起的。一般来说,犯意的发起者并且参与犯罪实施的,往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因为如果没有犯罪嫌疑人的邀集和组织行为,就不会有案件的发生,故应当认定其为主犯。(2)犯罪的纠集者:在参与共同犯罪的人中,每个人参与的主动程度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往往表现在纠集与被纠集的关系上,而犯罪的纠集者一般都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3)犯罪的指挥者:在多人参与的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往往是互相配合的,这就需要有人协调共同犯罪的行为,这种人在共同犯罪中充当指挥者的角色,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4)犯罪的主要实行者,即主要的实行犯:这些人虽然不像首要分子那样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但却是共同犯罪的积极参加者,或者是犯罪结果的主要责任者,应当认定为主犯。《刑法》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
    2023-06-12
    150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情形和不得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工伤认定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中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工伤认定有什么情形认定工伤一共有七种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
    2023-07-06
    123人看过
  • 可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七种典型情形有哪些
    可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七种典型情形:(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
    2023-06-03
    458人看过
  • 申请再审时哪些情形可认定为有新的证据
    一、申请再审时哪些情形可认定为有新的证据1、再审申请人提供的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或者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中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情形。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五条再审申请人提供的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或者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对于符合前款规定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再审申请人说明其逾期提供该证据的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和本解释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二、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是指法院依照审判职权,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启动再审。关于法院的这项权利,司法实践中争议一直很大,但新的民事诉讼法依然保留了此条。依据新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包括: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
    2023-06-17
    260人看过
  • 不认为是赌博的有哪些情形?
    不认为是赌博不处罚的情形包括:1、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2、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赌博行为的处罚:1、刑事处罚《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
    2023-04-28
    467人看过
  • 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有哪些情形
    1、第238条第2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2、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致人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3、第248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致人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4、第289条规定: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5、第292条第2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一、自杀案件的处理1、相约自杀。指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因行为人均不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对其中自杀未逞的,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受托而将对方杀
    2023-03-19
    414人看过
  • 刑事主犯可以有多个吗,主犯的认定有哪些?
    一、刑事主犯可以有多个吗对于主犯的人数,法律没有做出规定,具体要看犯罪嫌疑人在具体犯罪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对犯罪行为、犯罪结果起到重要作用的就是主犯。有可能四五个人中只有一个主犯,其他为从犯;也有可能四五个人都是主犯,无从犯。主犯的种类有:(一)犯罪集团主犯犯罪集团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犯罪集团特点;1、三人以上;2、有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3、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4、必有主犯。(二)共同犯罪主犯共同犯罪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特点;1、二人以上;2、共同犯罪中,有主犯,就有从犯(有主必有从);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3、共同犯罪中,有从犯,就
    2023-06-23
    467人看过
  • 不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不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认定的程序非常多,因工伤事故的种类非常多,工作时造成人体受损的类型复杂,所以在进行工伤认
    2023-07-24
    468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1、第一种表现是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特定相对人不服,申请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逾期不复议。对于两级机关不作为的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应当对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因为复议机关对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的默认和维持。如果允许相对人对复议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查后判决复议机关作为,复议机关可能作出要求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作为的决定,而不作出具有实体内容的决定。这就使得行政争议的解决多了一个环节。2、第二种表现是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特定相对人不服,申请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复议决定维持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诉讼,而不宜对议机关的决定提起诉讼。因为复议机关虽然作出了决定,但其决定不具有实体内容,且维持了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如
    2023-08-18
    498人看过
  •  什么是主犯?犯罪分子可能有哪些情形?
    主要罪犯包括在犯罪集团中担任组织、策划和指挥角色的犯罪分子,以及在聚众闹事活动中担任组织、策划和指挥角色的罪犯,以及在共同犯罪行为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些罪犯对犯罪活动特别积极、犯罪严重或者对有害结果起重要作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直接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以下情形可被视为主要罪犯:1.在犯罪集团中担任组织、策划和指挥角色的犯罪分子;2.在聚众闹事活动中担任组织、策划和指挥角色的罪犯;3.在共同犯罪行为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罪犯。这主要包括犯罪集团虽然不是组织领导,但提出建议,犯罪活动特别积极,犯罪严重或者对有害结果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和在其他共同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直接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 聚众闹事罪犯定义聚众闹事罪犯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活动中,组织、策划、实施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根据我国《刑法
    2023-08-29
    463人看过
  • 可判处罚金的情形主要分为哪些
    一、可判处罚金的情形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1、经济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3、其他故意犯罪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此外在我国刑法中,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没收财产刑的注意事项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人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收归国家所有,以弥补因其犯罪造成的损失,同时断绝其犯罪活动的经济来源。没收财产属财产刑刑事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1、没收财产,不得没收犯罪分子以外的其他人的财产,仅以犯罪分子个人的财产为限,包括犯罪人的债权等在内全部个人所有
    2023-02-18
    322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有哪些情形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一般构成信用卡诈骗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构成信用卡诈骗的情形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除此之外的情形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信用卡诈骗利率最低多少信用卡诈骗利率最低多少,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应当被追诉。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二
    2023-03-06
    260人看过
  • 侵犯著作权罪中可认定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情形有哪些
    《刑法》第217条规定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一般应当依据著作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著作权认证机构出具的涉案作品版权认证文书,或者证明出版者、复制发行者伪造、涂改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证据,结合其他证据综合予以认定。在涉案作品种类众多且权利人分散的案件中,上述证据确实难以一一取得,但有证据证明涉案复制品系非法出版、复制发行的,且出版者、复制发行者不能提供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认定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但是,有证据证明权利人放弃权利、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或者著作权保护期限已经届满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217条规定的“
    2023-03-02
    240人看过
  • 单位犯罪认定为个人犯罪的情况有哪些?
    单位犯罪认定为个人犯罪的情况有哪些?1、是否为了单位的利益,是否由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单位决策机构产生单位意志,指挥单位行为的实施,任何单位成员在单位业务活动中依据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应视为单位行为。单位犯罪所具有的特定程序性,即符合单位决策程序,是它与自然人盗用单位名义或擅自以单位名义进行的犯罪相区别的重要特征。因而,单位内部成员未经单位决策机构批准、同意或认可而实施的犯罪行为,一般只能认定为自然人犯罪。同时按照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必须为了单位的利益。单位犯罪中,犯罪后的违法所得通常归单位所有,即因犯罪行为所产生的非法收益,受益对象是本单位或者本单位的多数员工;而自然人犯罪中,犯罪后的违法所得多半为自然人个人所有。如果不是为了单位利益,而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那么这种情况不应按照单位犯罪处理。2、是否是以单位的名义。行为以单位的名义实施是认定单位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并非所有以
    2023-04-20
    10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犯
    词条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换言之,主犯,就是在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 更多>

    #主犯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有哪些情形工伤认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1
      一、工伤认定情形有: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
    • 主犯的认定情形有哪些,主犯的处罚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主犯的认定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认定为主犯: 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 3、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众闹事犯罪的聚头,在整个聚众闹事过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聚众犯罪”是指纠集多人共同实施一项犯罪活动。如聚众斗殴,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的
    • 不宜认定为共同犯罪的有哪些情形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04
      不宜认定为共同犯罪的情形有: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行为造成某种危害结果,但有的是出于故意,有的是出于过失;无罪过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的;主观上缺乏共同实施犯罪的意思联络的;超出共同故意范围之外的实行过限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侵犯著作权罪中可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情形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23
      除销售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 (1)以在他人作品中刊登收费广告、捆绑第三方作品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 (2)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或者利用他人上传的侵权作品,在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刊登收费广告服务,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 (3)以会员制方式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收取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的; (4)其他利用他人作品牟利的情形。
    • 教唆犯认定有哪些情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2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民事行为和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