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诉请与驳回起诉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0:42:32 182 人看过

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

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驳回起诉应当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应当采用书面判决。

4、适用阶段不同。驳回起诉通常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时适用。

5、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权利;而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或主张证据不足或者超过诉讼时效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护的诉讼请求或主张判决予以驳回。

6、法律后果不同。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一、起诉期限的性质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从未使用“诉讼时效”这一概念,而是用“起诉期限”、“法定期限”的法律用语。如《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再如2002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实施的《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3款规定,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相比于诉讼时效制度,起诉期限是行政诉讼法上特有的一项制度。

二者之间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适用领域不同。诉讼时效是民事法律上的规定,该项制度主要目的是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民事权利,稳定平等主体之间悬而未决的法律关系。如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债权人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三年。债权人在此期限内主张债权,应受法律保护。然而,起诉期限的主要制度目的,在于维护既存的行政法律关系,通俗点讲,就是“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这是因为,政府的行政管理具有及时性要求,毕竟效率是政府行政的生命线。一定意义上说,建设高效政府就是在维护公共利益。

第二,超期后的法律效果不同。在民事诉讼中,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原告丧失胜诉权,但并不丧失诉权。也就是说,原告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仍应受理,并进行案件实体审理。只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在查明案件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事由时,并且确已超过时效期间,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然而,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期限是原告提起诉讼的法定起诉条件之一。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原告丧失诉权,即请求司法救济的权利。对于原告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值得说明的是,此时法院一定是作出裁定书,因为此时法院对案件只是进行程序性审查,而该裁定对案件实体问题不具有拘束力。

第三,适用方式不同。如上所述,权利人超过起诉期限起诉,并不丧失诉权,只是使被告方获得时效抗辩权的效力。如果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提出时效抗辩,法院是不能主动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也不得主动向被告释明案件的时效问题。然而,起诉期限是行政诉讼的法定起诉条件,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应主动进行程序性审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27日 20: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有什么差异?
    1、适用阶段不同。驳回起诉一般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适用。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时适用。2、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驳回起诉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或主张证据不足或者超过诉讼时效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护的诉讼请求或主张判决予以驳回。3、法律后果不同。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驳回诉讼请求发生在案件审理之后,而驳回起诉发生在法院立案之前,这也说明这两者的适用阶段不
    2023-06-24
    388人看过
  •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有什么不同?
    一、什么是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予受理有四种情况:一是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的;二是虽属于人民法院主管,但不属民事案件受案范围或者不属本院管辖的;三是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又不能补正的;四是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对不予受理的起诉,是当事人不享有民事程序上的诉权,或者不能行使、未依法行使其程序的诉权,或者是受诉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因此,裁定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并未丧失其实体上的诉讼,所以,不予受理的裁定允许上诉。2、驳回起诉是当事人起诉被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理,确认当事人无权起诉的,即裁定驳回起诉。所谓当事人无权起诉,是指当事人没有程序上的诉权,或者没有实体上的请求权,本不应起诉而提起了诉讼,经法院查明后,以裁定驳回起诉,该裁定也允许上诉。由于驳回起诉所要解决的第一审程序中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起诉
    2023-06-07
    480人看过
  • 驳回起诉和中止审理的区别
    1、发生的事由不同。前者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后者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2、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后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3、法律效果不同。前者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后者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一、欠债人失踪讨债技巧有哪些欠债人失踪讨债技巧如下: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可以通过使诉讼时效中止来延长诉讼时效。3.如果债务人跑路,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二、交通事
    2023-03-07
    122人看过
  • 本案应当驳回诉讼请求不应当驳回起诉
    〔案情〕2007年2月17日下午,高某和同伴王甲、王乙三人在市区祁山路李某开设的零售花炮经营点买了一盒五枚礼花炮,当天晚上,高某面部及上肢被严重烧伤,送往市中心医院抢救治疗,住院32天,支出医疗费12978元。2007年3月22日经法医鉴定,高某所受伤构成五级伤残,继续治疗费约18800-22800元。高某认为将其炸伤的礼花炮是在李某处购买的光明烟花厂的产品,光明烟花厂是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于2007年7月3日将光明烟花厂诉至法院,要求光明烟花厂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230000余元,并由其同伴王甲、王乙出庭为其作证,但二证人称是在2007年2月16日下午购买的礼花炮。庭审中,经当庭测量高某提供的同类型的礼花炮引线为47厘米(点燃后15-20秒长空后开始爆炸)、弹孔内径为10公分、弹粗30厘米、弹筒高49厘米(外高)、筒内高46厘米,盒内注明剩余3个礼花炮,筒上、盖上均有燃放说明,盒
    2023-06-07
    146人看过
  • 主体不适格是驳回起诉还是驳回诉讼请求
    需要分情况予以讨论:1.原告主体不适格,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因原告本身没有起诉权,法院即便依据实体法作出判断,也应从程序上作出处理。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细化为“起诉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系对向法院起诉的原告资格提出要求,而未针对被告。例如,在抚育费案件中,母(父)亲诉父(母)亲或者孙子女(外孙子女)诉祖父母(外祖父母)要求支付或增加抚育费的情况时有出现。这种情况表明双方没有抚育和被抚育民事法律关系,前者属原告主体不适格,后者属被告主体不适格。所以,前者属原告没有抚育费起诉权,应裁定驳回起诉;后者有起诉权但属诉错或错列对象,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民事诉讼立法对被诉主体是否适格未作受理条件规定,即对被告应诉应该具备什么条件等资格审查,没有诉讼法依据,目前只能从原告是否明确表示被告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角度对原告
    2023-06-18
    204人看过
  • 驳回起诉的要点
    收养关系
    民事诉讼驳回起诉的情形: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刑事诉讼驳回起诉的情形是自诉案件缺乏罪证,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情形是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有仲裁协议的;7.属于劳动争议的;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9.重复起诉的。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2023-07-04
    27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有哪些,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起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请求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有独立请求权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立案审理或者合并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上述诉讼主体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虽然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两者在实践运用中有着本质的区别
    • 被起诉人的诉讼请求中驳回起诉和驳回驳回的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8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如下: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可以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单一,主要适用于原告的起诉;而且适用于驳回诉讼请求的主体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以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请求。3、不同的裁判形式。驳回起诉是程序意义上的上诉权的确认,应当采取裁定的形式;驳回诉讼请
    • 如何区分起诉和驳回起诉中的“驳回”的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8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如下: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可以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单一,主要适用于原告的起诉;而且适用于驳回诉讼请求的主体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以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请求。3、不同的裁判形式。驳回起诉是程序意义上的上诉权的确认,应当采取裁定的形式;驳回诉讼请
    • 驳回诉讼和驳回请求有何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3
      1、现实中区分驳回诉讼与驳回诉讼请求区分不是很大,驳回诉讼主要是因为原告诉请不符合法律限定,比如无明确的被告,无具体的诉讼请求,法院无管辖权等等。如果立案阶段无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那么审理经过中原告又不撤诉很可能会裁判驳回诉讼,该驳回后原告如有新证据、新借口能够再次诉讼。驳回诉讼请求主要是因为原告主张无事实或法律依据,或短缺基本证据证明自己诉请,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因此会驳回诉讼请求,该裁判后依据
    • 驳回诉讼请求和裁定驳回起诉区别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一、前者适用判决,后者适用裁定。二、前者是指您的起诉符合受理条件,但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即败诉了;后者是指您的起诉就不符合受理条件,更别谈能不能胜诉的问题了。三、判决的上诉期是15天,裁定的上诉期是10天。四,判决驳回,您只能上诉,不能再就同事项起诉;裁定驳回,您可以修正,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还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