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负责人怎么办理离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2 19:49:33 230 人看过

提前30天书面通知总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即可办理离职。

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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