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2:12:49 245 人看过

一、最新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最新规定

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条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主管全市生育保险工作。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生育保险工作。

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生育保险费征缴和具体经办工作。

财政、卫生计生、价格、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开展生育保险工作。

第四条本市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实行全市统筹。

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滞纳金;

(四)其他资金。

第六条生育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生育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第七条生育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决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同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市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对生育保险基金实施监督管理。市审计部门依法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第九条成立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掌握、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对生育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

第十条生育保险费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征缴。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的0.5%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在税前列支。

第十二条生育保险费率需要调整时,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等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和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

第十四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第十五条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一)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4计算。

(一)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二)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生育津贴;

(三)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四)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

(五)生育婴儿的,在享受98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津贴。

第十七条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遇有下列情况时,增加生育津贴:

(一)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二)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三)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

第十八条女职工生育期间(分娩期除外)发生并发症的,其医疗费按照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九条经计划生育并发症鉴定机构鉴定,因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用:

(一)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第二十一条生育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但有关增付的规定除外。

第二十二条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等费用的支付标准和结算办法,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实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应当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产或就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与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不按照本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缴纳生育保险费,或者欠缴、少缴生育保险费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人力社保、卫生计生、市场监管、价格行政部门依法对定点医药机构实施监督。定点医药机构违反医疗、药品、价格等管理规定的,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因违反规定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损失的,依法追回损失的生育保险基金,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2016年11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此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二、费用缴纳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0%缴纳生育保险费;

广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5%缴纳生育保险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生育保险相关文章
  • 天津市产假最新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天津市自国家开放二胎政策后的产假是128天。天津市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上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同时规定,若是用人单位存在不能增加产假情形的,应当给予女职工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天津市产假最新规定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农村居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2022-06-29
    376人看过
  • 南京女职工生育保险与生育津贴的规定有哪些
    南京女职工生育保险与生育津贴的规定?一、生育保险享受对象:1、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2、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注:配偶为非业户口者还必须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二、报销生育费需提交材料:1、填写《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2、结婚证3、独生子女证4、出院记录5、用药清单6、所有发票7、医保中心准予离开南京市生育的申请报告(离开南京市生育者需提供)另:男职工其配偶生育的,配偶为农村户口的需提供《户口薄》,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注:(1)离开南京市生育者必须在生育前本人申请,学院盖章后由本人到医保中心(水西门大街97-1号,生育科)报批,批准后方可离开南京市生育,否则不予办理报销。三、报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结育及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需提交材料:1、结婚
    2023-05-08
    97人看过
  • 天津市女职工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后再次怀孕终止妊娠的除外。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工资数额除以30.4计算。(一)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二)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三)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四)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第十八条女职工生育遇有下列情况时,增加生育津贴:(一)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二)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三)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四)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2023-04-22
    203人看过
  • 天津市工伤等级鉴定最新规定
    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工伤员工的工伤保险赔偿项目的费用,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支付。工伤赔偿共分为十级,按相关等级进行划分。在工伤鉴定结果基础上,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工伤鉴定结果决定工伤赔偿的标准,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计算出劳动者工伤最终赔偿的金额。一、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二、社保的工伤赔偿标准社保工伤赔偿是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在我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级进行划分,伤残等级分为一到十级。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工
    2023-03-12
    245人看过
  • 江苏符合规定生育的参保职工享受128天生育津贴
    记者昨天获悉,省人社部门日前出台新政,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职工,统一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原《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中为鼓励晚育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政策规定不再执行。生育津贴规定有何变化?统一为128天依据新政,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据了解,在这一办法之前,晚育女职工才可享受到128天的生育津贴,是因为晚育女职工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新办法实施之后,不再有晚育概念,只要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参保职工都可以享受到128天的生育津贴,无论是一孩还是二孩。生育津贴如何计发?与产假工资只能二选一据了解,生育津贴是给职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工资性补偿。换句话说,生育津贴
    2023-04-25
    439人看过
  • 生育保险新规:男职工生育保险老婆可报销
    广东将出台生育保险新规定,带来男同胞的"福音"生育保险待遇不再为女性所特别享有,广东男职工也有了!男职工的生育保险,其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修订送审稿)(下称《规定)在省政府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正在征求意见的新《规定增加了不少新条款,对现行生育保险政策进行了不小的调整。生育保险费全由单位缴交新《规定最引人注意的条款是"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也就是说,今后,广东男职工的生育保险不会觉得白交了,如配偶未就业,她也可享受。当然,职工和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未就业配偶还要求已办理失业登记或取得统筹地区规定的其他未就业证明。
    2023-05-29
    321人看过
  • 2018重庆生育保险最新规定
    申领生育待遇流程:参保职工个人垫付的生育或终止妊娠医疗费,于分娩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填写《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个人费用结算单》并持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2、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医疗费用收据、明细清单等;5、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生育险怎么买?一般来说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拥有单位的女职工才能购买生育保险,对于个人生育险怎么交这一问题,国家法律也给了相应的回答。根据《生育保险办法》明确规定,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是无法自己购买生育险的。所以生育险是要挂靠单位才能交的。《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生
    2023-07-09
    90人看过
  • 最新的生育保险有哪些津贴
    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纳,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近日,广东地方人社局出台生育保险新政策。参保女职工如因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的,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核报。参保职工难产待遇提高,加发天数由原来的15天增加至30天。2015年生育保险政策难产加发生育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参保女职工如因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的,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核报。参保职工难产待遇提高,加发天数由原来的15天增加至30天。昨天,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布了《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做好参保职工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费用结算衔接工作的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社保部门对参保职工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费用结算的问题做出相应的调整。2014年12月31日前就医确认凭证已生效的参保女职工,如因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于2014年12
    2023-05-05
    214人看过
  • 最新生育保险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保险(maternityins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生育保险报销规定: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生育保险津贴发放标准:(一)、女职工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
    2023-05-01
    433人看过
  • 对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详细解析
    《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明确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依照本规定执行。适用范围与目前本市医疗保险规定的适用范围相同。据统计,本市生育保险应参保人数为215.73万人,其中:企业171.76万人,机关事业43.97万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174.89万人,城镇单位不在岗职工为40.84万人。女职工享有三项待遇生育保险待遇有三项: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1、生育津贴。《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按日享受生育津贴。计发标准是将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折合为日缴费基数,并根据本人应享受的假期计发生育津贴。这样既可以鼓励用人单位如实缴费,又有利于保障女职工生育津贴的待遇水平。关于享受生育津贴期限,《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除按照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限计算外,还本着有利于促进本市计划生育
    2023-05-05
    157人看过
  • 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新办法
    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新办法常见问题解答从市人社局获悉,《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和以往不一样,新办法将全市所有职工纳入保障范围,参保对象新增30万参加本市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保人员,预计82万人将因此直接受益。一、新旧制度如何衔接?按照当月参保、次月享受的原则,在今年11月1日前已分娩或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职工按原办法标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1月1日已怀孕未分娩的参保职工按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分娩前未按本办法享受产前检查待遇的,待申领生育津贴时将产前检查费支付给个人。二、参保不足12个月怎样处理?如果参保职工在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参保缴费不足12个月的,其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相应假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垫付。自参保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其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分别由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2023-05-04
    170人看过
  • 2024年天津生育保险规定产假多少
    一、2016年天津生育保险规定产假多少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二、生育保险是什么生育保险(maternityins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2023-12-03
    71人看过
  • 天津生育保险与生育津贴办理流程
    天津市生育保险金办理手续如下:办理登记的手续:一、妊娠登记1、登记时限要求:应于怀孕后10周内,到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并开具《妊娠诊断证明,于诊断后10日内,长期派驻异地参保职工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后2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2、参保人员需提供的材料:(1)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证原件和复印件;(2)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3)妊娠化验单(加盖医疗机构生育保险专用章);(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提供区、街计划生育部门发放的《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而在本市就业且就业单位为参保单位的生育妇女,男方有本市户籍,符合本市《生育服务证发放条件,发放本市的《生育服务证;女方或夫妻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而女方就业单位为参保单位的生育妇女,所提供的外省市《生育服务证需经现居住地乡镇街计生部门审
    2023-05-30
    207人看过
  • 生育津贴最新规定,如何领取?
    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2个月以上;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生育津贴计算依据《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第三条: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
    2023-07-07
    28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生育保险
    相关咨询
    • 张家口市红星区生育险职工最新规定生育津贴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01
      1、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最高:158天。 2、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无论一孩、二孩还是政策内多孩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15天陪产假; 3、延长婚假、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 2017天津市职工病假最新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3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必须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为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根据本地政策执行; 2、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医疗期来计算: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劳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
    • 女职工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如何规定女职工生育津贴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3
      女职工生育津贴规定:女职工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 关于天津市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标准的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2
      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 茂名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的具体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2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生育津贴领取材料 1、个人身证明; 2、结婚证; 3、户口簿;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5、本人实名制银行卡。 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1、工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