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资不实和抽逃出资的认定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20:32:50 457 人看过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犯罪构成具体表现为:

1.犯罪主体:公司发起人、股东,即为特殊主体。公司发起人、股东,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2.犯罪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且应当限于直接故意。

3.犯罪客体: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公司及其他发起人、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关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刑法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司及其他发起人、股东的权益。另一种观点认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本身的财产权利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我们认为,本罪作为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表现,首先是对国家公司管理制度的侵犯。其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必然对公司及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再次,由于公司出资或实有资本不实,可能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产生危害。最后,从本罪法定刑设置来看,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于虚报注册资本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反映出本罪较虚报注册资本罪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因此,我们主张本罪的犯罪客体为复杂客体。

4.犯罪客观方面:违反公司法的规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由于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因此,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两者有一罪成立,即构成本罪。

一、股东抽逃出资的形式有哪几种?

(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

(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3)违反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

(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5)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

(6)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

(7)股东通过虚假诉讼形式,抽逃公司资产;

(8)股东以公司名义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提供借款而不索还等形式,抽逃公司资产;

(9)脱壳经营,即股东利用公司外壳进行脱壳经营(当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后,股东将原公司的主要人、物、财从公司脱离出来另外组成一个新公司,并将原公司的主要业务转入新公司,原公司完全成为一个“空壳”,新公司完全不承担原公司行为产生的责任,却实际上利用原公司的资产在运作),从事违法行为损害合法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7: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抽逃出资和抽回出资是属于合法的行为吗
    抽逃出资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而对于抽回出资是否合法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没有注册,可以将投入资金抽走,等于是放弃注册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已经注册,绝对不能将注册资金抽走,这样属于抽逃注册资金,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刑法》第159条规定了虚假出资罪和抽逃出资罪: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其资本抽回,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1%以上10%以下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责任是什么?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对出资主要承担以下两种法律责任:1、违约责任。这就是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在公司章程中记载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不按照这个要求缴纳
    2023-03-19
    133人看过
  • 抽逃出资的认定是刑事还是民事?
    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抽逃出资罪,属于刑事案件,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不构成犯罪的属于民事案件。侵犯名誉权是民事还是刑事侵犯名誉权是民事还是刑事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侮辱严重,则会触犯侮辱罪。侮辱行为。所谓侮辱,就是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上,侮辱行为又有以下三种:(l)用暴力行为侮辱。如当众向他人身体上洒泼粪便、当众剥光他人的衣服、强迫他人当众从自己胯下钻过等。(2)用语言侮辱。如在有他人在场的情况下,以口头语言对他人进行辱骂、嘲笑,使他人当众蒙受羞辱。(3)用文字进行侮辱。如以张贴大字报、小字报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
    2023-07-20
    171人看过
  • 抽逃出资的认定与责任承担
    所谓抽逃出资,也称抽回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在设立公司、或者对公司增资的过程中,股东未经法定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抽回其已实缴出资,但是仍然保留其公司股东资格和原有出资额的行为。抽逃出资的行为系股东故意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的侵害。抽逃出资行为往往通过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来实现。因此,要认定存在抽逃出资的事实行为,需认定抽逃出资人的主观故意,证明不真实、不合法行为的产生。具体包括“将出资款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等具体情形。虚假出资与抽逃出资的区别什么1、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前者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后者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2、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发生在公司登记过程中,后者可能发生在公司登记中,而更多发生在公司被依法登记之后的成立过程中(即)成立前与成立后都有可能构成本罪。3、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2023-07-26
    271人看过
  • 抽逃出资罪相关问题:如何认定股东抽逃出资罪?
    股东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从公司内转移出自己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的行为。认定标准为:(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2)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4)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抽逃出资罪: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罪主体是特
    2023-07-14
    100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金的出逃形式是怎样的
    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所为;必须是投资者侵占了被投资企业的财产;投资者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是偷偷进行的,不被人所知,比如:未进行恰当的帐务处理;投资者侵占企业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由于投资者的行为,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受损(其债权被担保程度降低)而无法得知。一、境外投资企业的设立需要哪些证件手续如下:投资者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呈报主管部门和经贸部门批准;订立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制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章程,并同时呈报经贸部或其授权的审批机关批准,经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和批准文件。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须办理哪些批准手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须办理的批准手续如下:一、投资者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二、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呈报主管部门和经贸部门批准。三、订立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制定外商投资企业的
    2023-02-04
    421人看过
  • 抽逃出资罪的实施者及其规定
    抽逃出资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抽逃出资罪,就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抽逃出资罪的认定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如何认定“抽逃出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分析如下:(1)行为主体:该行为的主体是公司出资者,即股东;(2)主观方面:是看公司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还的话,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验资成立后又抽逃出资的行为,如果抽逃的数额巨大、造成的后果严重,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注册资本罪。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股东出资后一般是不
    2023-07-06
    427人看过
  • 法律对合伙人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规定
    一、《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对于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行为,不仅规定了相应股东的补缴责任及其他股东的连带责任等民事责任;还规定了行政责任,即《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第二百零一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亦规定了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对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及抽逃出资的行为进行制裁。可以说,中国现行法律对于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责任是有较完整规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对于这种违法行为起到了遏制作用。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有限合伙企业里面,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的也只有是有限合伙人,因为有限合伙人主要是以
    2023-04-24
    177人看过
  • 抽逃出资和法人人格否认的区别
    法人人格否认和抽逃出资的区别在于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损害公司利益,还有可能损害第三方的利益。一、抽逃出资是指什么?抽逃出资是指公司验资登记后,股东秘密撤回缴纳的出资,但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出资金额的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是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侵犯公司利益,还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债权人。因此,法律严格禁止,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二、法律依据是公司人格否定什么时候生效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1、只有在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损害债权人利益,
    2023-03-25
    215人看过
  • 资金占用和抽逃出资的区别
    资金占用和抽逃出资有哪些区别资金占用是指企业资金的分布及其存在的形态。从经营资金的占用形态看主要有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从其分布的状态看主要有货币资金、结算资金、生产资金、商品资金等。资金占用是指政府经营资金实际用在哪里,其内部调动了,但没有发生产权的变化,仍用于同一产权中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专项资产三个方面。来源文章摘要:四、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和会计平衡公式1.产权关系特点。在以政府为唯一产权主体的国有产权制度中,国有企业(或指传统国有企业)是一种由政府独家投资所有的独资企业。它象其他政府预算单位一样,是政府的附属物,政府是全部国有企业的唯一“大老板”。国有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也就是政府的资产和负债,企业资产减掉负债以后的净资产,就是政府投入的国有资本,即政府所有者权益。企业的盈亏也就是政府的盈亏,利润要上交,亏损也由政府承担,并由政府负担无限偿债责任。一、虚报注册资本的概念和特征(一)概
    2023-06-13
    148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的一般认定规则
    股东抽逃出资的一般认定规则为,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以及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等。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
    2023-04-01
    183人看过
  • 抽逃出资认定标准的相关问题
    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有:1、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股东;2、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不交付货币、实物或不转让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3、客体要件,本罪的对象是侵犯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4、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转让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逃避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抽逃出资罪的情形有哪些抽逃出资罪的情形有下列几种:1、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2、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帐,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5、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
    2023-07-02
    398人看过
  • 抽逃出资和虚假出资的区别有哪些?
    1、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前者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后者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没有交付货币,或者没有转移财产所有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是个行为选择性罪名,即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两种行为,只要具备其中一种,即可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既虚假出资又抽逃出资,就构成了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2、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发生在公司登记过程中,后者可能发生在公司登记中,而更多发生在公司被依法登记之后的成立过程中(即)成立前与成立后都有可能构成本罪。3、客体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登记制度以及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后果侵犯的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不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3
    192人看过
  • 最新抽逃出资认定流程
    股东抽逃出资的形式大致有如下几种:(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3)违反《公司法》第166条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5)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6)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7)股东通过虚假诉讼形式,抽逃公司资产;(8)股东以公司名义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提供借款而不索还等形式,抽逃公司资产;(9)脱壳
    2023-07-06
    221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对未抽逃出资的股东应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需要返还出资本息,并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
    2023-06-13
    40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抽逃出资罪,对吸逃出资罪的认定,抽逃出资罪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1
      最新出资罪的最新量刑标准: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逃避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逃避出资罪客观上表现为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逃避出资金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
    • 实物出资实物出资如何认定抽逃出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 对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程序具体是什么?怎样才是抽逃出资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7
      《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期限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未按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特别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同时,对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所需承担的行政责任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 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主体,抽逃出资怎样判刑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2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实施了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就可构成本罪,不须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同时具备。
    • 什么是抽逃出资?海南股东抽逃出资认定是怎么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3
      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存在多种表现形式: (1)以无实际现金或实际现金不足的虚假银行进帐、对帐单骗取验资 (2)以虚假的实物出资手续骗取验资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对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帐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进行经营。处理该类型的案件,法院通常要求股东或公司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出资已经到位,若无法提供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