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借款用于公司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6:53:39 169 人看过

一、合伙人借款用于公司吗

在公司依法经营,依法办理清算手续,一人公司能够证明不存在与投资人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下,没有问题,但是一旦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虚假出资2.出资不到位3.抽逃出资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二、期待合伙人是几点放款

期待合伙人的放款时间段一般是中午11点到11点半左右,不过期待合伙人的放款时间并不是只有这一个,只是在该时间段申请贷款成功的机率比较大。期待合伙人是专为保险产业链人群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平台,是一个纯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

三、怎么处理合伙人借贷的债务

首先要看合伙人借贷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公司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由借款人个人承担,如果是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人共同承担。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0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人相关文章
  • 借款人是公司法人,如何界定他的借款是用于公司运转
    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如果是用于公司运转的话最基本的应该有公司的印章。下面以实际案例来说明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时确定借款人是公司还是个人。[案情]邱某于2009年11月19日通过银行转款40万元给冯某,冯某收到款后出具一张借条,载明:“借到邱某40万元,借期45天。借款人:冯某”。冯某同时在落款处除了注明借款日期外,还加盖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某建筑公司印章。邱某于2011年9月19日向甲法院起诉冯某返还该笔借款。此外,邱某于2009年9月10日另转款30万元给冯某,邱某曾于2010年3月10日向乙法院起诉某建筑公司返还该笔借款,乙法院的生效判决认定某建筑公司承担该30万元借款的清偿责任。[分歧]冯某是否应返还邱某借款40万元,关键在于认定该笔借款的借款人是冯某还是某建筑公司?邱某认为冯某为本案借款的借款人。其转款给冯某,冯某出具借条予以确认。虽某建筑公司在借条上加盖了公司印章,但在“借款人”处
    2023-06-01
    322人看过
  • 法人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公司需要股东同意吗
    借款是需要股东会同意,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一、公司章程变更要经过哪些程序1、提议修改公司章程。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章程的执行和变化情况较为了解,能够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提出具有积极意义的建议。根据《公司法》第47条和109条的规定,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但是修改公司章程事关公司发展的大局,不得以会间的临时动议提出。如果董事会怠于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股东可以提出修改提议。并且在董事会不主持和召集股东(大)会情况下,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以及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
    2023-03-11
    109人看过
  • 个人借用公司借条合理吗
    个人借用公司借条是不合理的行为。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欠款人书写并签章,表明欠款人已经欠下借款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无论借条上有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出借人对诉讼时效问题都应该引起重视,如果对诉讼时效存有疑问,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一、欠钱不还没有借条也不承认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一)诉讼费的缴纳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
    2023-04-05
    251人看过
  • 公司法人代表借款欠条是属于公司借款还是个人借款
    公司法人代表写的欠条如果是以公司名义签署的欠条且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则属于公司债务;若是以个人名义签署的欠条责属于个人债务。一、三人公司法人私自以公司法人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私自借款,其他股东要不要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个人名义,一种是公司名义:1、个人名义:股东以个人名义借款的属于个人债务,其他股东没有责任。2、公司名义:以公司名义借款的,要区分实际情况,如果借款合同有公章,借款入公司账户,第三人不知情,属于公司债务,以公司资产清偿,该股东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其他股东可以追偿。如果借款合同不足够认定为公司债务的,按个人债务处理。借款人和出借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股东可以主张借款合同无效。二、只有公司法人签的字能不能算公司债务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
    2023-02-28
    497人看过
  • 个人借钱用于公司周转可以起诉公司吗合法吗
    一、个人借钱用于公司周转可以起诉公司吗合法吗在实践中,如果个人为了公司的运营而进行借款,那么这个行为实际上是由公司负责处理的。其主要依据在于:首先,依照债法规定,贷款责任应当归属于实际借款人;其次,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贷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负责。然而,当个人以自己的名义签署了借款合同,但这笔资金却被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时,这种情况便构成了个人与公司之间的共同债务。尽管如此,个人仍然无法逃避其作为借贷关系中的还款义务人的角色。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与个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因此,债权人完全有资格向公司提起诉讼。此外,当个人已经履行了其还款义务之后,他/她同样拥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公司追讨欠款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2024-07-14
    265人看过
  • 民间借贷,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可以起诉公司吗?
    一、民间借贷,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可以起诉公司吗?若涉及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之事,可参考以下法理原则及解决方案。首先,在大多数法律情况中,法定债责具有相对性,即借款行为系以何人为名义进行,便应由该人依据合同约定负责清偿。如果借款人以个人身份对外签署了借款合约,但所借款项实际用于公司日常运行,那么这种情况便构成了个人与公司的共负债务,且不能据此免除了债务人(即个人)的还款责任,因为个人仍然是整体借贷关系中的还款义务方。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与个人共同承担相应的债务。从理论上讲,债权人对公司提出诉讼并无过错。其次,在个人履行相关债务后,同样具备诉求公司追偿的权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
    2024-04-02
    448人看过
  • 合伙人破坏公司网络属于犯罪吗
    合伙人对公司的财产是享有一定权利的,而合伙人破坏公司的网络一般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023-06-15
    413人看过
  • 公司法人挪用借款借款还需要还吗
    一、公司法人挪用借款借款还需要还吗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以公司之名与其债权人签署了民间借贷合同,且在随后的过程中,债权人、该企业或是其他关联股东能成功地证明这笔贷款实际上被用於该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的私人领域。在此情形下,倘若债权人提出请求,希望将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纳入共同被告或第三人的范围之内,人民法院有权利并且应当予以批准。然而,如果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以自己的个人身份与债权人签订了民间借贷合同,且这笔借款最终用于了企业的日常运营和发展,那么,如果债权人提出相应请求,恳请这两者共同负担该债务之责的话,人民法院也会尊重并支持这种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二、公司法人挪用资金罪标准是怎样定的若要判定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涉及挪用资金行为,其需满足如下几个重要条件:首先,该行
    2024-08-02
    273人看过
  • 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怎么处理
    公司向个人借款的效力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属于法律规定中的民间借贷,对于自然人和组织之间是可以进行金融借贷的行为的,所以企业可以向个人进行借款,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法律会限制高利贷。一、被人逼迫写下欠钱欠条在法律上是否有效被人逼迫写下欠钱欠条在法律上无效。认定借条效力的标准为:1、出具欠条是否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2、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3、出具欠条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4、出具欠条的内容是否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5、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被逼迫写下的借条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借条自然是无效的。二、民间借贷迟延履行金怎么处理1、民间借贷迟延履行金根据约定的标准来处理,未约定的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2、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3、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
    2023-03-07
    146人看过
  • 公司借款算挪用公款吗
    在公司借款,经过领导批准就不构成贪污或者挪用公款。《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一、贪污和受贿的具体区别是什么1、定义不同;贪污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tānwū,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国家
    2023-03-12
    56人看过
  • 借款人如何确保借款用于合法用途
    出借人应尽量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写清借款的用途,以便于借款人将借款用于不法活动时,出借人仍能很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人改变借款用途担保责任要怎么写借款人改变借款用途的担保责任:1、借款人改变借款用途,经过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仍然承担保证责任;2、借款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如果出借人已在保证合同中明确承诺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且未尽监督义务而造成借款被挪作他用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023-07-10
    121人看过
  • 合伙人个人借款,合伙债务的承担
    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一、合伙企业有哪些类型合伙企业有以下类型: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的特点如下:1、合伙企业由各合伙人组成,合伙企业不是单个人的行为,而是两个以上个人的联合,所以才称之为合伙;2、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是合伙人建立合伙关系,建立合伙企业的前提,也体现了合伙企业的基本属性;3、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人共同出资是合伙人联合起来共同经营的必要条件,能否出资也是能否作为合伙人的一个
    2023-06-20
    276人看过
  • 投资公司合伙人首次投资公司合伙人风险有吗
    投资公司合伙人有风险。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需要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承担有限责任。如公司要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的话,除自身的经营风险之外,还将承受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一、合伙人法定人数的规定有哪些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二、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区别是什么?(1)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由50名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
    2023-06-28
    143人看过
  • 关于两人合伙开公司的纠纷
    清算,合伙,合伙人,企业,解散,债务关于两人合伙开公司的纠纷两人合伙开公司,生产钢球,由于某些原因停产,其中一人在另一人不知的情况下,把所有产品,库存,设备等卖光,把卖的钱全部自己占有,现已起诉向他追款,开庭时需做哪些准备?律师回复解答:你应当聘请律师介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第九十一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不能
    2023-06-09
    160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人
    词条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 更多>

    #合伙人
    相关咨询
    • 法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是否属于公司借款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04
      法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公司借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可以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
    • 用公司的名义借款,合伙人用个人名义借款的债务,谁承担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6
      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月亿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承担合伙月亿债务已超出其按份之债。 2、向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不足其按份之债的合伙人追偿。 3、向某一合伙人追偿的数额不能超过其应承担的
    • 如何证明个人借款用于合伙经营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8
      以您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公司经营,就叫做个人经营性贷款,是以您个人名义申请,公司经营性收入作为还款来源。这笔贷款的要求就是您是公司法人或股东,也可以是实际控制人(需公司提供证明并且全体股东和法人签字)该公司正常经营即可。 银监会有规定30万以上要受托支付,就是钱不会直接打到您的账户上,而是打到跟您公司有合作的上下游公司,这是唯一的监管。银行跟司法部门是没有直接关联的,只要您正常还款,银行就
    • 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可以起诉公司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18
      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可以起诉公司。 1、通常情况下,以谁的名义借款,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就由谁来偿还。 2、但是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借款合同,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属于个人和公司的共同债务。并不能免除个人的还款责任,个人仍是借贷关系中的还款义务人。出借人可以请求公司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因此债权人可以起诉公司。 3、个人偿还债务后,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向公司追偿。 风险提示:诉讼的风险: 1、不及时起
    • 借款投资属于合伙债务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5
      个人借款投资一般不属于合伙债务。但用于合伙企业投资的,属于合伙债务。个人债务由合伙人的自有财产清偿,不足以清偿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