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6:42:08 321 人看过

发布部门: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赣市府办发〔2009〕66号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十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已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也经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9年7月20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体现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索证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实现全程监管、科学监管,提高监管成效、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公布施行,对于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宣传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开展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学习培训,特别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同时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使其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自觉守法经营;各食品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诚信建设。

二、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以及县级以上各级卫生、农业、畜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具体职责,明确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各级政府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协调本级卫生、农业、畜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既要避免职责交叉,又要防止监管空白,确保监管工作统一、协调、有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各级政府要统一组织、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统筹规划,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食品检验资源等的整合、共享;要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各监管职能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据各自职责,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法律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建立健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统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明确、细化各监管环节的衔接措施,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性和有效性;对不履行沟通协作责任、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后果的监管部门,要依法严肃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各监管职能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积极履行部门间的信息通报等责任,加强主动沟通和相互协作,努力实现各监管环节的无缝衔接。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实施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样品并不得收取检验费用及其他任何费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确立的各项制度给予经费保障,对增强食品检验能力、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等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给予必要的支持。各监管职能部门要严格依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杜绝监管部门通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向管理相对人违法收取费用的现象;对通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违法收取费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四、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为契机,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目前,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反映强烈。为切实解决我国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国务院已做出部署,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国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为契机,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从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各项制度入手,加强监督和诚信建设,系统、有序地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负总责,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逐级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各监管职能部门要按照要求,继续做好违法添加非食品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和进出口、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禽畜屠宰和保健食品等的集中整顿。要通过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更加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4: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验资相关文章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贸易厅关于在全省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发布部门: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辽政办发[1999]2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贸易厅《关于在全省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四日关于在全省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意见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的食品生产和流通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城乡居、民对食品的需求已由数量的满足转向对质量的要求。但近些年来,由于不符合质量、卫生、计量标准的食品大量流入市场,而多数消费者又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致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受到危害,消费者因食用不洁食品而致病的事件屡有发生,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加强食品的生产和销售管理,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辽宁地产品牌的形象,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决定在全省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一、任务和范围1.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就是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动作,
    2023-04-24
    339人看过
  •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国有土地收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国有土地收入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04]13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强对国有土地收入的管理,结合我市国有土地管理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一、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做到政策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土地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土地市场的发育和完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当前我市的土地管理及收入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县(市)审批土地及土地交易不够规范,土地收入流失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土地收入财政管理不严,少数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违规设立帐户,土地收入不入财政专户,资金财政体外循环,使政府收入部门化,财务收支缺乏监督;三是乱收费和收费不使用规定的票据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以及土地未实行
    2023-04-22
    341人看过
  •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1〕25号),为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工伤职工符合住院规定,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到本市以外地区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交通、食宿费用,按以下标准执行:(一)市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天12元定额。(二)到本市以外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交通费标准。工伤职工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汽车(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城市轨道、火车(限硬卧、硬座、动车二等座、高铁二等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且限三等舱)等交通工具,凭原始单据报销一次往返程交通费。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费用自理
    2023-05-03
    54人看过
  •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加强城市供热(以下简称供热)管理,促进供热事业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维护热用户、供热单位及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如下意见。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供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供热管理工作,对全市供热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区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供热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供热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二、市、县供热管理部门要会同规划、建设、财政等有关部门尽快编制供热专项规划。供热专项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并履行,按法定程序批准。三、新建、扩建、改建城市工程及老区改造新增加的建筑,需要接入供热管网的,供热管理部门要参与可行性论证,用热单位在开工前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协议。四、供热工程的规划、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承担,并执行国家
    2023-04-22
    446人看过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吕政办发[2008]31号发布日期:2008-3-12执行日期:2008-3-1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吕梁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08年2月18日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为了使《办法》得到切实有效的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2005年7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一次由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执法责任制,对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的权力执法运行机制,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活动有着重要意义。市县两级是依法行政的基础,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
    2023-04-24
    336人看过
  •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2007]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检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并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许可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为全面提升我市四省交界区域经济中心地位创造良好的环境。二OO七年六月十四日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实施方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监察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意见》(冀政办函〔2006〕1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监察厅关于全省贯彻实施检查情况报告的
    2023-04-24
    35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注册资本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验资
    词条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审验。变更验资是指注... 更多>

    #验资
    相关咨询
    •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6条如何贯彻实施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并用于:(一)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与应急救援演练;(二)安全设施设备及应急救援器材的购置、改造、维护;(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采用;(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五)职业危害防治及劳动防护用品购置;(六)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七)规定的安全生产必需的其他支出。
    • 怎样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30
      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和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添加剂的原产地和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添加剂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3
      现在最新食品安全法实施第十一条规定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修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制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细则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27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相关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相关信息。
    •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实施产假多少天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08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