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是清算组成员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0:33:27 92 人看过

一、债权人能不能成为清算组成员

依据法律的规定,破产清算组的成员可以包括会计师、债权人代表等的人担任,债权人委员会可对清算组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二、清算组成员的要求

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认可。因为,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清算组须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而不是对破产企业股东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指导清算组的工作,明确清算组的职权与责任,帮助清算组拟订工作计划,听取清算组汇报工作。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予以纠正。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不称职的清算组成员。另外,法律还规定:破产企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参与破产清算工作。但我们认为:对这些被聘用的参与具体破产清算事务的工作人员不属于也不应当属于破产企业清算组成员的概念。通过以上介绍,我们不难发现破产企业清算组人员组成具有如下特殊性:

1、临时性,即为完成破产清算目的而临时招集人员组成;

2、专业性,即一般要求清算组成员熟悉破产程序和破产业务;

3、确定性,即人员组成具体名单最终由人民法院确定;

4、无利益关联性,即要求清算组成员不能由破产企业内部股东、管理人员或与破产企业财产分配存在重大利益关联的人员担任;

5、可变换性,即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形更换清算组成员,尤其是涉及清算组成员不称职或有渎职行为时。

三、破产企业债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法院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法院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因此贵公司按时申报债权是非常重要的。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除外。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

(一)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二)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三)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但是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9: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清算组相关文章
  • 清算组成员是企业法人
    注销公司时,法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作为清算组负责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的,或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则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2、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则原则上不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2023-04-15
    416人看过
  • 债权人起诉清算组成员要求赔偿损失
    太仓市A公司声称是**B公司的债权人,但是**B公司在解散时,清算组没有履行通知和公告的义务,给债权人太仓市A公司带来严重损失,因此起诉清算组成员要求赔偿损失。日前,吴江法院受理了这起状告企业清算组成员责任纠纷案件。这也是新《公司法》实施后,吴江法院受理的首例该类型案件。原告太仓市A公司向法院诉称:该公司于去年1月至2月期间,与**B公司发生买卖业务,后经对账,对方结欠货款13万余元。原告还说,**B公司是福建人徐某和河南人杨某出资组建的。2007年初,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并成立了以徐某、杨某以及计某等三人为成员的清算小组,但是清算组没有按《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没有告知该公司申报债权,并在今年3月办理了公司注销登记。原告认为,B公司清算组的行为,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于是以徐某、杨某以及计某作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货款及其他损失总计15万余元。这起新类型的案件能不能受理呢?立案庭法
    2023-04-27
    471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成员可以是法人代表吗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成员可以是法人代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一、公司清算流程是什么?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3、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4、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5、制定并确定清算方案后实施方案。二、清算组的职责有哪些?(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
    2023-02-28
    283人看过
  • 清算组备案后多久可以债权人公告
    一、清算组备案后多久可以债权人公告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二、清算组的主要职责1、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破产宣告前成立企业监管组的,由企业监管组和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进行移交;2、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3、回收破产企业
    2023-06-06
    474人看过
  • 一人独资清算组成员怎么清算?
    一人或独资企业,清算组备案清算组组长和组员都写当事人自己一个人就行,由清算组组长即清算组负责人进行公司注销清算,不用清算后报备股东决议,因为当事人是一人独资企业,然后去工商递交股东会决议签字加盖公章就行了,(股东会决议上要写清楚几月几日决定清算或开的股东大会,应到1人实到1人因为什么注销公司)一、清算的时间和程序(一)清算的时间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
    2023-03-30
    252人看过
  • 法人可以担任清算组成员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一、法人可以担任清算组成员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法人不可以担任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需是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
    2023-12-31
    76人看过
  • 公司清算组成员是否可以由法人代表担任?
    注销公司时,法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作为清算组负责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的,或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则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2、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则原则上不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公司清算组的成员条件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
    2023-07-03
    403人看过
  • 债权申报联系人是清算组负责人吗
    是的。依据法律的规定,破产清算组的成员可以包括会计师、债权人代表等的人担任,债权人委员会可对清算组进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一、清算组成员的要求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
    2023-02-18
    188人看过
  • 公司清算人员受劳动法保护吗,什么是清算组清算组:
    一、公司清算人员受劳动法保护吗公司清算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如果清算组成员是公司的员工,受劳动法的保护。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中评仲裁维护自己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2024-01-10
    478人看过
  • 涉外清算组成员必须是一个人吗?
    清算组成员是不可以只有一个人的,至少三个人。清算组可以自行组成,属于有限公司的,可以由股东成立,属于股份公司的,可以由董事确定的人员组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期间,公司仍然具有法人的资格。一、这个清算组怎么产生的?清算组的产生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二、1选任清算人的四种方式第一,股东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第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第三,人民法院指定。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
    2023-04-10
    400人看过
  • 清算组能转让债权吗
    一、清算组能转让债权吗清算组能转让债权,但转让的行为不得侵害侵权人的利益,转让债权取得的价款需要与债权价值相当。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得知,下列情形的债权是不得转让的: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二、清算组的职责清算组有如下职责:1.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破产宣告前成立企业监管组的,由企业监管组和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进行移交;2.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3.回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依法行使财产权利;4.管理、处分破产财产,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确认别除权、抵销权、取回
    2023-06-06
    189人看过
  • 公司清算应收帐款怎么处理,清算组成员可以是公司吗
    一、公司清算应收帐款怎么处理公司进行清算时,应收账款是属于公司的债权,由清算组负责催收账款,收回账款后用于清偿公司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
    2023-06-23
    415人看过
  • 公司在法院进行清算要多久,清算组成员可以是公司吗
    一、公司在法院进行清算要多久公司解散后,由人民法院负责组织清算的,要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清算完毕。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五条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董事、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第十六条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六个月内完成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二、清算组成员可以是公司吗清算组成员可以是公司的人员,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
    2023-06-26
    323人看过
  • 人民法院制定清算中有哪些人员组成清算组?
    一般由律师、会计师担任。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2023-04-15
    15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清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清算组
    词条

    清算组是指依法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执行清算任务的临时性机构。在清算期间,原公司的法人机关董事会停止行使职权,公司的财产管理权、必要的业务经营权由清算组行使,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也由清算组行使。... 更多>

    #清算组
    相关咨询
    • 公司清算组员可以不是清算组员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9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时,应当及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以下人员或机构产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八条 (一)公司
    • 公司清算组未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是否应承担清算组成员的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5
      《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这里的公告还必须是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
    • 清算组成员名单是否可以上一个清算组?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2
      清算组成员不能是一个人,在实践中至少要求三个人。 清算组人数没有上限限制。其实法律规定对清算组人数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一个人无法协商,两个人意见不一致时无法做出决议,所以清算组人数三人以上为宜。
    • 清算组成员是公司人员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4
      清算组成员可以是公司的人员,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债务人或债权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
    • 清算组成员可以一人合计持有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30
      不可以。在现实中要求清算组必须三个人。根据《公司法》第184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小组由股东组成。据此,清算组的成员应当是公司的股东,是全体股东还是部分股东,未有明确规定。但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