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广告宣传构成犯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0:11:38 195 人看过

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虚假广告罪的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广告。自从人类社会出现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后就存在广告,广告的种类很多。本罪所指的广告特指商品经济广告。即广告主体借用传导媒体向公众传递商品和劳务信息,引起消费者注意,并试图说服其购买或使用的公开宣传活动。广告经营管理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有关规定,任何广告经营者必须经过专门的注册审批登记。传播广告必须经过一定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禁止制作、传播虚假广告。本罪侵犯的正是上述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包括对商品的性质、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生产日期、有效期、售后服务,以及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等做不真实的、带有欺诈内容的宣传。虚假广告的欺诈手段包括:利用虚假的证明、证件行骗;挂靠知名企业及有关单位行骗;利用具有一定权威的报刊、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体行骗;利用社会知名人士行骗,等等。

3、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构成。所谓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经济组织或个人。所谓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所谓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不真实的广告而故意作虚假宣传。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一般都具有营利目的,但其他目的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

立案标准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的;

4.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8: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虚假宣传(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概率是否是100%
    相关法律知识: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一条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
    2023-06-02
    276人看过
  • 虚假宣传能否构成诈骗
    法律综合知识
    一、虚假宣传能否构成诈骗虚假宣传在某些情况下确实能够构成诈骗。当虚假宣传的行为具有欺骗性,且其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消费者的财物或使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时,就可能构成诈骗罪。这种诈骗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因此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二、虚假宣传的定义与目的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通过广告或其他宣传手段,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方面作出不真实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以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其目的在于通过夸大、虚构或隐瞒事实等手段,吸引消费者的注意,提高商品的销量,从而获得不正当的利益。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商业原则,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三、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虚假宣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对虚假宣传的禁止。1.该条款指出,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
    2024-07-25
    97人看过
  • 什么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法律综合知识
    以下是可能被视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的几种情况:首先,片面宣传或进行商品比对;其次,在科学界尚未确定的观点、现象等信息作为商品事实介绍;最后,使用含糊不清或其他易引起误解的方式推销产品。不过,若仅以明显的夸张手法来宣传产品,未必会引发消费者误解,这便不被视作虚假宣传行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经营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一)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二)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三)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引人误
    2024-08-03
    326人看过
  • 在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广告主作虚假宣传的构成犯罪吗
    在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广告主作虚假宣传的会构成犯罪。一、疫情期间外地回家怎么办新型冠状病毒在我国起初呈现出爆发的势头,虽然现在疫情已经逐渐平缓,但是还是不能松懈,必须按照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疫要求进行。疫情期间外地回家,首先建议打电话询问家庭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回家后是否需要隔离,即使不需要强制隔离,建议自己也做好居家隔离,做好防护。二、疫情期间哄抬口罩价格触犯刑法吗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依法从重处罚。三
    2023-03-05
    200人看过
  • 美的状告格力!格力构成虚假宣传吗?
    (一)虚假宣传的概念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二)虚假宣传的成立条件1、主体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2、主观方面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3、结果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4、客观方面行为主体在客观上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三)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
    2023-06-08
    196人看过
  • 三广告语被判虚假宣传
    17日,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一审判定A凉茶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A凉茶,怕上火更多人喝A凉茶,配方正宗当然更多人喝等三条广告为虚假广告,并判A凉茶撤销原广告,向B凉茶赔偿500万元,在多家媒体公开声明,消除影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一年多的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由该院管辖审理的相关案件中,A凉茶品牌的多条涉案广告属于虚假宣传并且存在主观恶意。判决A凉茶方面撤掉涉案广告、向B凉茶方面赔偿经济损失,并登报道歉。广州中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认定。广州中院认为,被告广东A凉茶的行为无疑误导了相关公众,对竞争对手产生了不良影响。故需要赔偿及在媒体上道歉。由于原告的实际损失和被告广东A
    2023-04-24
    340人看过
  • 怎么举报虚假宣传广告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怎么举报虚假宣传广告面对虚假宣传广告,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举报:1.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门举报,拨打12315这个消费投诉和举报电话,同时这个电话也受理关于虚假广告的投诉和举报。2.在举报时,消费者应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包括虚假宣传的内容、涉及的商品或服务、广告发布的时间、地点等,以便相关部门能够迅速展开调查。二、虚假宣传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虚假宣传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1.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2.如果经营者违反这一规定,不仅需要承担行政处罚的后果,还可能对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的法律责任包括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三、虚假宣传的处罚规定有哪些关于虚假宣传的处罚规定,主要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
    2024-07-20
    284人看过
  • 怎样认定虚假宣传广告
    虚假宣传广告必须有表示商品性质的广告说明,广告说明必须与商品(或服务)的实际状况不符,并且必须可以举证,虚假广告是以广告的形式出现的,广告是表明商品或服务性质的商业工具。一般认为,虚假广告有以下几种表现:1.虚假的消息。通常称骗局广告,指宣传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本身不存在。2.虚假的品质和功能。指广告宣传的有关商品或服务并未达到广告中所宣传的质量技术标准或不具备广告所宣传的功能效用。3.虚假的价格。又称欺骗性价格广告,即消费者最终支付的货币与广告宣传价格不符。4.虚假证明。指广告采用带欺骗性的证据或假借他人言论宣传商品的质量、功能等,诱骗他人上当。知识总结:广告法严格要求,广告说明应当真实、准确、清楚、明白,广告说明应当于商品或服务的相一致,虚假广告的判定标准之一就是看两者是否一致,如果经验证明广告说明与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不符,就可以将该广告认定为虚假广告。
    2023-06-07
    328人看过
  • 虚假广告宣传投诉哪里
    法律综合知识
    一、虚假广告宣传投诉哪里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公民发现虚假广告的可以去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因为它们负责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广告应当真实,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出现虚假广告的,广告主应当对其负责。法律依据:《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六条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二、虚假广告宣传如何处罚1.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2.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
    2023-11-21
    453人看过
  • 虚假宣传是否构成销售假药罪?
    当事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以营利的目进行销售假药,则构成销售假药罪。当事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虚假宣传、推广、运营,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所以可以构成销售假药罪,以下是销售罪假药的构成要件:(一)、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
    2023-04-13
    188人看过
  • 哪些行为构成虚假广告罪
    构成虚假广告罪须具备以下条件: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广告。2、行为人有违反国家的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因此,行为人所作的广告只要含有上述虚假成分,即可视为实施了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了虚假宣传的行为。3、构成本罪的主体是特定主体。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包括单位和个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不真实的广告而故意作虚假宣传。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一般都具有营利目的,但其他目的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律师补充:行为人实施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且必须达到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即情节严重,否则
    2023-05-06
    371人看过
  • 虚假广告罪的定义及构成
    一、虚假广告罪的客观定义及构成虚假广告罪的规定,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客观构成要件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宣传。违反国家规定,主要是指违反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告是指商业性的广告。做虚假宣传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夸大失实的宣传,即对生产、经销的产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来源等情况,或者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规格、技术标准、价格等交易资料进行夸大、无中生有的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宣传。二是对商品或者服务作意义含糊、令人误解的宣传,即通过措辞的技巧、明示或者暗示、省略或者含糊的手段,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产生误解。二、虚假广告罪的主观定义及构成主观构成要件为故意,即明知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
    2023-02-09
    237人看过
  • 什么是虚假广告罪的构成?
    构成虚假广告罪的要件是:1、对象要件,侵犯对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合法交易活动和竞争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实施了严重的虚假广告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的,不能是过失。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之间的界限是什么呢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侵的对象不同。前者侵犯广告市场管理制度和非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后者侵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第二,客观方面不同。前者采用广告作为虚假宣传的具体手段,后者采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欺骗手段;第三,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广告商、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后者是一般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2023-07-16
    294人看过
  • SK-II涉嫌虚假广告宣传案宣判
    广为社会关注的sk-ii涉嫌虚假广告宣传案,24日下午由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驳回原告吕萍的诉讼请求,受理费120元由原告承担。2005年1月23日,原告吕萍在被告江西凯美百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的太平洋购物广场购买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一支,价格为人民币840元。原告以使用后不但未出现其广告宣传所称的效果,反而觉得脸部瘙痒和灼痛为由,于3月2日提起诉讼,提出责令被告退回原告购货款840元,并赔偿840元经济损失等请求。法院认为,原告主张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给其造成了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证据不足,原告要求退回购货款、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和医疗费并赔礼道歉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该院还同时指出,原告诉称的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的宣传是否构成虚假广告、产品的质量和标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原告代理律师表示要上诉。来源:人民法院报
    2023-04-24
    39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广告中广告不构成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虚假广告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5
      (1)由于行为人的原因而导致失真的商业广告的宣传不构成犯罪,失真广告包括:广告主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过分自信而造成夸大事实的商业广告;由于广告主与消费者对同一商品或服务由于理解不同而产生的事实差异;由于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理解不同而导致的广告失实;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因缺乏商品知识而造成的不真实广告;由于低水平的商业广告制作技术而造成的广告失实等。上述情形,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客观
    • 虚假宣传的赔偿的构成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01
      首先,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再次,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
    • 2022年宣传广告是否构成合同要约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22
      宣传广告一般情况下为要约邀请,只有在宣传广告符合要约条件下才构成要约。要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
    • 疫情时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作虚假宣传构成犯罪如何处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7
      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假借疫情防控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 哪些行为构成虚假广告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构成虚假广告罪须具备以下条件: 1.构成本罪的主体是特定主体。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包括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的规定,“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