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的工伤赔偿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16:52:22 196 人看过

1、虽然劳动者是临时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协议书》,但依据劳动法规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实质上已消失,劳动者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

2、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在因公出差途中发生人身伤害符合工伤的情形,应当享有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的权利。

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也没有及时为其申报工伤,故本来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就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身负担。

一、没有合同的临时工工伤怎么办

网友问题:

律师你好哦,我在一家小厂做临工时工伤了,与该单位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现在还在医院。治疗,医药费是该单位支付的,但是该单位只肯给我每天十多块的生活费。我想了解如按照劳动法该单位应该向我支付多少钱一天的生活费呢?还有就是在工伤治疗与恢复期间该用人单位是否该向我支付哪些费用?

律师回答:

由于与小厂没签劳动合同,加上工资是日结的,你与小厂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受伤不属于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只能被认定为人身损害,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小厂应对你的受伤负责,同时应承担第十七条规定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责任。

因此,医药费由该单位支付是对的,但是该单位只肯给你每天十多块的生活费是不对的,甚至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该单位不但应承担你治疗期间的医疗费、支付误工费外,还应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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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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