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怎么样才算充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17:43:05 361 人看过

1、身份证,在我国居民身份证是公民身份的合法证明依据,因此身份证是必须的!2、借款合同、借据、借条之类的证据,根据有关规定,原告应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3、注意区分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借条法律时效为20年,而欠条为2年,约定还款日期的,从到期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从出具凭据之日起计算。4、银行汇款单、公证书或者发票等书证也可以作为证据,因此在平时借款的时候注意保留。5、证人证言,可以找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证认证言作为证据,并最好可以当庭作证。6、录音,在我国,当事人在打官司常有举证责任,因此,当事人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而对于证据的调查取证,就是相当关键的了。

一、借给别人钱是打借条还是欠条?

如果是借给别人钱,那当然是打借条了。

首先,借条和欠条是不同的,他们所代表的法律意义和效果是有很大差距的。欠条不仅可以当事人之前欠钱,也可以用于欠物,他们背后的基础合同关系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基于双方是借贷的关系,打借条要优先于打欠条。因为借条的证明力最大,能够证明借贷合意的成立、借款事实的发生,一般情况下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

只要原告向法院提供了借条,原告的举证责任即已完成,如果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借款已经归还的,法院就可能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而且只有借条才可以最有效的证明借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是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因为借条形成的原因是肯定的借款事实。很少听说把借钱说成欠钱的,而且欠条形成的原因要比借钱多很多,可以基于很多种事实而产生,比如因为商业买卖东西而产生的欠款,比如因为劳务所产生的欠款,因为企业承包所产生的欠款,因为损害物品而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只有这些情况下才会使用欠条。

欠条一般是在没有等价交换情况下所产生的一种亏欠补偿,而借条是借用了别人物品的一种凭证。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书面凭证,一般都是由债务人书写并签字盖章,可以有效的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而欠条一般是还欠别人东西所写给别人的一种书面凭证。而且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有效期也是不同的。

一般欠条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如果约定好了还款期限的,从欠条上所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开始起算,如果超过了3年还行未向法院起诉的话,法院将不会再对其进行保护。也就是说欠条只有三年的法律效力,超过了三年就会变成一张废纸。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出钱的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借出钱的次日起计算。而且借条的诉讼有效期是20年,也就是说约定好了还款日期的过了还款日期未还的,在20年内出借人就可以对借款人发起诉讼,没用注明还款日期的就是从借款的日期起出借人随时可以对借款人发起诉讼。如果在20年内没有没有发起诉讼则会失去法律效力。

二、写借条是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借贷手续要全

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条,或共同销毁借条。如果出借人声称借条丢失或损坏,还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二)身份问题

有两点值得注意。

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

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你在借款给你的朋友时,最好能够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所以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

妥善保管借条。要特别注意防止借条被盗、丢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湿,也不能与化学物接触。同时,最好复印几份,在以后催款时,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复印件,以确保原件的安全。

(三)语言问题

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文化博大精深,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

(四)利息问题

利率要合乎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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