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什么案由
人身伤害赔偿的案由应当是侵权纠纷,再依据侵权的类型确定是什么侵权纠纷,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不属于财产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案由是非常多的,主要是各类侵权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如产品侵权、交通事故侵权等。起诉状中,案由并不是必须要书写的内容。
人身损害赔偿是民事案件,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告、被告均无主观过错,是因意外事件引发的,案件涉及人身权益,不适用风险代理,实行风险代理的案件仅限于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
二、人身损害赔偿时效是多久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而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为一类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受害人因生命、健康遭受损害以财产利益为内容要求事故责任方进行经济赔偿的给付之诉,根据我国法律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
侵权纠纷是人身损害赔偿的案由,申请人身损害赔偿需要提供受害者的病历资料,医疗机构的收费凭证,医院准许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要从侵权行为发生之日开始计算,这类赔偿纠纷具有特殊性,不适用风险代理。
-
关于人身损害案由怎么写
392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金等于人身损害赔偿金的计算
127人看过
-
人身损害能报案吗,人身损害赔偿金怎么算
331人看过
-
哪些属于人身损害
281人看过
-
民法典中人身损害赔偿属于工伤吗
120人看过
-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包含哪些案由
362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不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怎么办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28人身损害赔偿判决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如果在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
-
案由人身损害赔偿是哪些样的呢?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07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时,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为依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其包括如下内容: 1、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时,其构成要求四个条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2、主观上有过错是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必备要件。 如果行
-
案由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一种的意思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1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他人侵害,而有权要求侵权行为实施人(或其他赔偿义务人)承担民事赔偿义务,并由赔偿义务人履行赔偿义务的行为。这种赔偿的主体是应当履行赔偿义务的侵权行为实施者,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赔偿的内容为致害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二个部分,要求赔偿的权利人,是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饲养狗伤人等)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人身损害赔偿案由与审理查明的事实不一致如何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9当立案案由与审理查明的事实不一致时,司法实践中有两种处理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立案案由与审理查明事实不一致时,法院在判决时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在裁判文书中直接予以变更案由,即直接以结案案由变更立案案由。第二种意见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法院依法行使释明权,对当事人释明本案争议的法律关系,即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应当以存在雇佣关系为前提,本案虽立案时的案由确定为
-
安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如何确定工伤、人身损害赔偿及人身损害赔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7是否可以得到工伤、人身损害赔偿这二种赔偿。争议很大。很多人赞成二种赔偿.不同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有规定: 第二十条因他人侵权行为受到伤害,同时又构成工伤的,当事人获得工伤待遇后又向侵权人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应予支持。当事人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后,又要求工伤待遇的,应予支持。工伤待遇中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可以扣除第三人已经实际赔偿的部分,但营养费、精神抚慰金不应扣除。 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