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会监听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手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03:20:10 435 人看过

如果获得上级批准后,警察可以监听家属手机。监听电话属于技术侦察措施。技术侦察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未经审批不得私自采取技术侦查手段,警方如果获得批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嫌疑家属系直接关联人员,特别是明显不配合警方侦察时)的电话进行监听。

一、刑事案件律师会见规定

1、会见时间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时间,由现行刑诉法的“第一次讯问后”提前至“第一次讯问之日起”,并且新刑诉还删除了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须经侦查机关批准的限制。完全吸收了律师法的规定。

2、会见手续

新刑诉吸收了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三证)即可会见的规定。

3、会见程序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的规定,取消了现行刑诉法侦查阶段的会见侦查机关根据情况可以派员在场的规定。对一般案件,律师会见直接向看守所提出,看守所必须最迟在四十八小时内予以安排,这一规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践中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必须经办案机关安排的问题,但是看守所“四十八小时”的宽限,在实践中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而且“四十八小时”一旦成为常态,会直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的整体会见效果。

4、会见范围

与律师法不同的是,新刑诉虽然取消了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侦查阶段的会见应经侦查机关批准的限制,但是增加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人员的,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的限制。因此,实际上,与现行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相比较,律师侦查期间会见在押人须经侦查机关批准的范围扩大了。即律师会见权比现行法律规定明显减小。

二、公安局能查到通话记录吗?

公安机关能查到通话记录,但差不到通话内容。就算是警方也只可以根据手机号码调取通话记录,对于通话内容是没有办法知悉的,除非公安机关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对于特定的犯罪嫌疑人,提前采取技术政策措施,监听其手机通话内容。技术侦查措施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程序,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对于复杂、疑难案件,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并经过批准延长,但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因此在我国,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一般禁止持有、使用的物品,除非法律特别授权,持有、使用即为非法。对于有关机关确有需要的,其具体使用程序也应做严格的限制,如国家安全法第10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第33条规定,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肘,适用本法有关规定。这些程序规定目的在于防止有关机关滥用国家权力,侵犯公民权利。所有这些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构成了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窃听是指秘密监听、偷录他人言谈、动静,窃照是指秘密拍摄他人行为举止。窃听既包括行为人亲自偷听,也包括行为人利用各种工具偷听、偷录,窃照是用各种照相器材偷拍、偷摄。窃听、窃照关乎公民个人私生活自由权和企事业单位自主进行经营活动,不受非法干扰的权利,因而除非有权机关依法进行,均为非法。但是一般来说,行为人亲自偷听,或者用一般器材偷拍、偷照的,限于条件,危害不会太大,因此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构成行政违法,或者民事侵犯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然而运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进行窃听、窃照的,行为人的破坏能力极大,给公民生活自由和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构成很大威胁。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如果将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则会损害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非法使用是指非法窃听、窃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用来进行秘密监听、录音、拍摄影象的专用工具,所以非法使用是指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进行非法窃听、窃照。如果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公开录音、拍摄影象,其持有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可能是非法的但其使用行为不属于本罪客观方面的非法使用。

非法窃听是指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秘密监听窃听对象的言谈、动静。监听对象既可以是我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无国籍人,企事业单位。监听内容包括私人谈话、电话、日常生活起居、会议等。当然,如果行为人利用窃听专用器材窃听国家秘密的,则构成妨害国家秘密的犯罪。

非法窃照是指行为人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偷拍、偷录他人活动或具他目标的行为,窃照的对象包括日常生活起居、个人交往活动、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等。如果行为人用窃照专用器材偷拍、偷摄国家秘密的,构成妨害国家秘密的犯罪。

本罪属结果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所谓严重后果是指由于行为人非法窃听、窃照行为而致使窃听、窃照对象伤、亡、遭受重大财产损失,严重损害国家政治利益等情形。这里的严重后果是指与行为人窃听、窃照有关的危害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既可以是直接因果关系,也可以是间接因果关系。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是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实施这种窃听、窃照的行为,一般是出于某种非法的目的,有的则是出于好奇,不论行为人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8: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警察确定犯罪嫌疑人会立即抓捕吗,警察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如何抓捕
    一、警察确定犯罪嫌疑人会立即抓捕吗警察确定犯罪嫌疑人不会立即抓捕,司法机关不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逮捕嫌疑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二、警察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如何抓捕警察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会按照流程进行申请抓捕,要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作出逮捕决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部门填写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送交本院审查批捕部门审
    2022-08-06
    365人看过
  • 公安机关是否会记录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手机通话?
    如果获得上级批准后,警察可以监听家属手机。监听电话属于技术侦察措施。技术侦察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未经审批不得私自采取技术侦查手段,警方如果获得批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嫌疑家属系直接关联人员,特别是明显不配合警方侦察时)的电话进行监听。手机号被公安停机不去解除会不会有影响会有影响,需要结合非法使用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正常来说对身份证没有影响,但是对手机号有影响。目前手机后都是实名制的,如果手机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欠费长时间不还或者是有其他违法行为等情况,各个运营商会将手机号列入黑名单,将不能使用对应运营商的电信服务,除非到运营商的网店进行赔偿或者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
    2023-07-03
    145人看过
  • 警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家属采取强制措施吗
    警察不可以对家属采取强制措施,警察只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普通人不得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第一百九十二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一、强制措施的特点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2、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
    2023-02-13
    437人看过
  • 警察可以拿嫌疑人手机聊天吗
    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的确存在着对犯罪嫌疑人的手机进行检查的可能性。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能够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身罪行,可视作自首情节,由此可获得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进一步而言,倘若犯罪嫌疑人能主动坦白被警方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同样也可以被认定为自首。据此,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坦白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很可能成为其获得从宽审理对待的重要考虑因素。然而,关于办案警察是否拥有权力查阅嫌疑人的手机聊天记录,以及应当在何时、何地允许此类检查操作的问题,往往会由负责该案的办案警察来做出决策,对于他人来说就难以决断和精准评估了。一般来说,执法机构不会任意调查私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信息,但是如果办案警察要求获取这些信息,且手机并未受到严重损害,那么他们是依法具有这样的权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
    2024-04-26
    340人看过
  • 警察在抓到犯罪嫌疑人后,如何通知其家属?
    你可以询问公安机关抓人的理由,也可以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情况。公安机关在拘留或者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只有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酒驾后被警察抓到会有什么后果酒驾后被警察抓到的后果有:尚未达到醉驾标准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醉驾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2023-07-18
    397人看过
  • 警察在审讯时都会打犯罪嫌疑人吗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禁止刑讯逼供(打人),通过刑讯所得的言词证据属于非法证据,依法应该排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一、证据效力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作出了如下规定: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证据确凿的法律规定有:1、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3、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
    2023-06-26
    390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会见律师有警察在场吗?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不得监听时,是不能派员在场的。律师办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看守所应当查验律师有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通知。1.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2人,以便互相监督和确保安全;律师会见时至少1人为执业律师,其他随同人如非执业律师,应是与会见律师同一单位并持有律师管理机关印发的证件的人员。2.在侦查阶段,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凭公安机关经办单位开具《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办理会见。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凭公安机关经办单位开具的《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办理。3.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受聘律师可以直接由看守所安排与被告人会见,出示起诉意见书或起诉书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办理,不需经侦查、检察或审判机关批准和安排;非律师职务的其他辩护人经检察院和法院的具体办案部门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4.会见时带聘请的翻译人员的
    2023-04-19
    83人看过
  • 网上追逃家属手机会被监听吗
    监听电话属于技术侦察措施。技术侦察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未经审批不得私自采取技术侦手段,警方如果获得批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嫌疑家属系直接关联人员,特别是明显不配合警方侦察时)的电话进行监听。因此亲人被网上追逃可以对嫌疑家属系直接关联人员,特别是明显不配合警方侦察时的电话进行监听。《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
    2023-03-20
    77人看过
  • 警察会在家里放监听器吗
    只要是公安机关办案需要,经批准的,就不违法。公安机关办案需要的,可以调取任何资料、材料、证据等,此时任何人、单位对于公安机关是没有什么隐私可讲的。一、刑事拘留影响工作吗拘留不会影响工作,但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公务员考试、警复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的政治审查,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治安拘留是行政制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受过行政处罚的,违法记录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但这种记录并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除司法机关办案外其它人无权查询这些资料。所以一般不会影响找工作,除非是考公务员。二、批捕是检察院哪个部门审批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
    2023-06-23
    483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是检察官家属律师回避吗
    一、犯罪嫌疑人是检察官家属律师回避吗?犯罪嫌疑人是检察官家属的话律师不需要进行回避,检察官应该进行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二、律师需要回避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的;(三)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业务当事
    2023-04-16
    281人看过
  • 怀疑自己的手机被人监听了报警有用吗
    怀疑自己被监听了,可以报案。即使没有任何证据,也可以报警。报案后公安机关会主动寻找证据,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如果损失重大,公安机关也会主动勘察,努力寻找证据。报案也有利于公安机关加强防范力度,即使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证据和线索,公安机关无法介入侦查,也会将案件记录在案。同时,因为有了此类案件的发案登记,公安机关会在这方面加强防范宣传。非法手机监听器侵入杭州商业秘密被手机泄露中新浙江网1月14日电或者你刚发过短信,或者你刚拨完电话,或者你根本就没有使用手机,你的短信跟通话内容和你电话周边的声音可能就已经被人得知——这就是被称为手机监听器的移动电话拦截系统。它是怎么出现的?谁在购买并使用这些系统?传言:监听于千里之外上周,在杭州开出多家土特产店的陈叶最终没能以合适的价格拿到临安山核桃,在销售旺季马上来临,而高品质山核桃又相对缺货的时候,他败给了自己的竞争对手——就在一天前,对方以每斤高出1元的价格
    2023-07-23
    266人看过
  • 监察委侦监科批捕犯罪嫌疑人吗?
    一、监察委侦监科批捕犯罪嫌疑人吗?监察委不能直接逮捕,但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可以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
    2023-04-28
    170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自残警察有责任吗
    一、犯罪嫌疑人自残警察有责任吗如果嫌疑人是无辜的,即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派出所做完笔录之后嫌疑人即可回家。公安机关也不会立案处理。相关法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二、警察审讯嫌疑人致残如何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警察审讯犯罪嫌疑人时,采取非法的手段致嫌疑人伤残的,警察要承担刑事责任,嫌疑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23-03-28
    344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警察带到宾馆进行监管
    警察把嫌疑人带到宾馆看管是否属于监视居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监视居住一般都是在家里执行的,特殊情况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犯罪嫌疑人有哪些情形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
    2023-07-20
    239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嫌疑人家属会不会监听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05
      视情况而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技术侦查措施的使用条件非常苛刻,公民的隐私权是不受监听、监控的,所以嫌犯家属一般不会被监听。如果出于案情侦查的需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监听嫌犯家属。《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类型、适用对象和期限进行。 侦查人员在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道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得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
    • 犯罪嫌疑人手机被监听了怎么办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9
      取保候审期间电话是否被监听,这取决于办案机关是否需要,不能一概而论。 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警察会通知被侦查的嫌疑人家属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06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 警察有权利透露犯罪嫌疑人的嫌疑人的人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9
      没有权利。派出所民警透露案底人员信息,属于泄露警务工作秘密,此时当事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案底一般指当事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
    • 在什么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会被警察监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9
      如果警方监视居住的话会有决定书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