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拆迁纠纷可以告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8 13:40:24 427 人看过

一、发生了拆迁纠纷可以告吗

可以。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要注意什么

1、审查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合法,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三、房屋拆迁程序是什么

1、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5、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6、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7、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8、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9、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有哪些

1、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3、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4、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5、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6、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7、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8、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n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n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0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发生权益纠纷拆迁官司能打吗
    一、房屋拆迁发生权益纠纷拆迁官司能打吗拆迁权益纠纷可以提起诉讼。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
    2024-01-28
    195人看过
  • 最近房子要被拆迁,发生了拆迁补偿合同纠纷
    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以上就是拆迁房与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以后的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流程,在此劝告拆迁人不要用非常手段来蒙骗
    2023-08-08
    488人看过
  • 遇到拆迁纠纷拆迁办可以起诉吗?
    不可以,但可以起诉作出拆迁通知的行政机关,也就是说,可以起诉拆迁通知单上盖红印章的行政机关。因为拆迁办是由行政机关组建的临时性组织,它没有主体资格。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行政诉讼中的适格被告是做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
    2023-06-17
    58人看过
  • 拆迁有纠纷可以阻止开发商施工吗
    拆迁有纠纷不可以阻止开发商施工。阻止工地施工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建设局投诉,情况严重的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一个人阻挠施工不构成犯罪,一般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此外,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全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国有的、集体的、个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4条的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阻止工地施工的行为属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2023-03-19
    417人看过
  • 房屋拆迁纠纷可以私了吗?土地征收时拆迁楼房纠纷怎么办?
    一、房屋拆迁纠纷可以私了吗?房屋拆迁纠纷可以私了,私了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房屋拆迁纠纷只能提起行政诉讼吗?不是只能提起行政诉讼,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性质包括以下两种: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三、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要坚持依法拆迁。房屋拆迁涉及的人数和补偿资金都比较多,在安置时也存在着地基位置、房屋层次、座向及面积等问题。2
    2023-12-17
    221人看过
  • 发生拆迁纠纷请哪种律师?
    一、发生拆迁纠纷请哪种律师?1、发生拆迁纠纷需要请的是民事纠纷律师、或者是行政纠纷律师,具体请哪种类型的律师,与拆迁纠纷属于哪种类型的纠纷有关。(1)若纠纷当事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此时无疑是行政纠纷。(2)被拆迁方若是对拆迁决定不服,但是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引起的纠纷,也属于行政纠纷。(3)达成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后,一方不愿意履行合同引发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2、拆迁过程中律师的作用有:(1)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维权指导,使被拆迁人处于主动的地位。(2)律师可以帮助被拆迁人进行拆迁项目调查。律师通过到相关部]的调查,能够明确拆迁行为是否合法,这样有助于帮助被拆迁人进行维权。(3)律师可以参与到房屋评估当中。(4)律师可以参与到行政裁决和协商谈判当中,帮助被拆迁人争取更公平的补偿。(5)遇到不公平的拆迁情况,律师
    2023-12-19
    261人看过
  • 如何应对发生的拆迁纠纷
    一、如何应对发生的拆迁纠纷对于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采取合法的方式加以解决。具体如下:1.对于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通过参加听证、信访等途径发表意见、反映呼声。2.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3.对于行政机关对拆迁补偿安置事项作出的裁决,可以申请复议或诉讼。4.对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之间因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二、遭遇暴力拆迁的行为如何保护自己当事人可以依法起诉,追究暴力拆迁方的法律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
    2023-09-18
    365人看过
  • 为何会发生征地拆迁纠纷?
    (一)征收程序存在违法现象,征收地块未经有权机关审批即开始征收程序,或是存在不张贴征收公告等不透明行为;(二)补偿安置的标准不依法制定,未经审批或听证,致使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三)因历史遗留问题致使房屋产权证明缺失,征收部门以此降低补偿或者强拆房屋时有发生。征地拆迁赔偿纠纷的举证途径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在征地拆迁赔偿纠纷中原告应当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在原告不具有举证能力或举证能力较弱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责令被告来进行举证。原告对因强拆所致物品损失的举证不能,其原因是被告实施强制拆除时,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所致。
    2023-07-03
    455人看过
  • 拆迁索赔起了纠纷,应该告谁
    拆迁索赔起了纠纷起诉对象一般情况下应该起诉拆迁部门,因为认定房屋的土地证、房产证的所有人以及进行拆迁的决定和拆迁的具体进度是拆迁部门的责任。拆迁补偿纠纷怎么处理一、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并不会受理,会告知当事人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二、行政或司法强制(一)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二)司法强制:被
    2023-06-15
    147人看过
  • 拆迁纠纷被告如何调解纠纷?上海拆迁纠纷应该找律师吗?
    一、拆迁纠纷被告如何调解纠纷被告人想要调解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受理申请后会指定一个或者数个调解员进行调解。一般都要先去法院起诉立案,然后在审理法官的主持下,可以进行调解,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调解,最后只能通过判决结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二、房屋拆迁纠纷民事诉讼流程怎么操作的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您是否立案。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
    2023-11-28
    50人看过
  • 发生征地拆迁纠纷补偿款减少吗
    发生征地拆迁纠纷,征地单位不能故意减少征地补偿款,征地单位要按照补偿协议的约定支付补偿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一、征地拆迁补偿款具体包括哪些?(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发生拆迁纠纷后可以申请强拆的法定条件有哪些?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
    2023-06-28
    127人看过
  • 发生拆迁纠纷能要求返还财产吗?
    一、发生拆迁纠纷能要求返还财产吗?1、发生拆迁纠纷能不一定能要求返还财产,具体可以结合以下规定,确定是否需要返还:《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拆迁补偿合同无效,被拆迁方需要返还的财产可能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即房屋重置补偿,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的经济损失,补偿的力度根据拆迁房的结构和新旧程度进行档次划分,不同的档次赔偿额度不同,价格按平方米来计算单价。(2)周转补偿费周转补偿费补偿的是在房屋拆迁后,拆迁户自己寻找临时居所的不便,周转补偿按月发放,档次根据拆迁户自行寻找或者统一安置的临时居所来划分。(3)奖励性补偿如果拆迁户是自己主动积极协助
    2023-06-17
    455人看过
  • 发生拆迁纠纷后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吗?
    1、发生拆迁纠纷后不一定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发生拆迁纠纷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形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政府在作出拆迁决定之后,若是被拆迁方对此决定不服,将会引发行政纠纷。若是拆迁方、被拆迁
    2024-01-19
    104人看过
  • 征地公告没发布可以拆迁吗
    一、征地公告没发布可以拆迁吗政府如果要征用你家地儿,没出个公告那可就不太对头了哦。不论是哪个项目要用你的地,都得有个征地批文,公告,还有补偿安置协议啥的。没有这些环节的话,那就是没走正规流程,是违法的哦,你完全可以向上边反应这个问题嘛!你知道吗?当各级地方政府做出要拆房子的决定以后,他们应该立马公布,这个公告里还要包括怎么补偿大家,以及你们能不能反对,能不能告他们等等这些事情。政府征地拆迁的步骤大概是这样子滴:首先,要有个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然后,要有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再然后,要有个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接着呢,就要开始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啦;然后要开个专门用来存钱的账户喔;之后要去申请拆迁许可证;拿到许可证后,就可以发公告啦;公告发出去后,就可以开始冻结啦;最后,就是签合同,拿钱,拆房子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
    2024-07-08
    29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果发生了拆迁纠纷,怎样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6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发生拆迁纠纷可以调解吗,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17
      可以进行调解,双方因为拆迁产生纠纷的时候,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或者是申请复议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双方愿意的话,在此过程当中也可以进行调解。可以自行调解,也可以由第三方来进行调解。
    • 发生拆迁纠纷怎么确权征迁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29
      征地主管部门在拆迁之前就会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问题进行调查,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归属都是以不动产证的登记为准的,如果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没有不动产证,要通过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产权,在征地主管部门调查过程中,被征收人必须配合调查。
    • 拆迁安置房纠纷发生的话怎么处理?可以申诉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6
      我国法律对拆迁安置房纠纷有以下规定: 1、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
    • 发生了借条纠纷可以申请经济纠纷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7
      就有借条的经济纠份还需要请律吗这个问题来说请不请律师是个人自由,律师是提供法律知识帮助,协助你完成诉讼过程关键是自己对这方面的了解,理解能力,遗缺补漏,知识上的运用,但法律讲究的是事实,证据,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