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工作者侵犯患者权益的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1 09:00:23 71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医务人员可能会犯下的侵权行为,包括擅自泄露患者隐私或公开病历资料、使用存在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或医疗器械、故意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等。这些行为可能会导致患者受到损害,因此医务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患者权益得到保障。

医务人员可能会犯下的侵权行为包括:不经患者同意擅自泄露其隐私或公开其病历资料,从而导致患者受到损害;因药品、消毒药剂或医疗器械存在缺陷,或输入不合格的血液,导致患者遭受损害;故意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对病历资料进行伪造、篡改或销毁等行为。

医 务 人 员 侵 权 行 为 : 故 意 隐 匿 或 篡 改 病 历 资 料

医务人员侵权行为:故意隐匿或篡改病历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患者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故意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二)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三)未取得或者以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拒绝提供伪造或者篡改的病历资料的;(四)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医疗资料或者拒绝提供伪造或者篡改的医疗资料的;(五)拒绝提供封存或者启封病历的;(六)拒绝提供病理学检验、尸体检验或者尸检的;(七)故意泄露患者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根据上述规定,故意隐匿或篡改病历资料属于医务人员侵权行为之一,且该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有关。因此,医务人员故意隐匿或篡改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务人员可能会犯下的侵权行为包括故意隐匿或篡改病历资料,从而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患者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故意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二)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三)未取得或者以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拒绝提供伪造或者篡改的病历资料的;(四)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医疗资料或者拒绝提供伪造或者篡改的医疗资料的;(五)拒绝提供封存或者启封病历的;(六)拒绝提供病理学检验、尸体检验或者尸检的;(七)故意泄露患者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因此,医务人员故意隐匿或篡改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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