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同关系自身来讲,合同及其法律所保护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信赖与期待,实现意思自治的理念,这同样适用于保证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民法典对于保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担保合同中约定期限不明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合同违约金的约定自由原则
403人看过
-
合同自由原则的原则
177人看过
-
租赁期间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吗?
411人看过
-
如何理解合同自由原则,合同自由原则的内容
445人看过
-
担保合同的期限应当由谁约定
383人看过
-
合同保证期限根据什么原则约定
437人看过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 更多>
-
保证合同的范围是否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3保证合同的范围依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约定则按《担保法》21条处理,即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担保法》
-
-
地役权的期限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
合同自由原则的概念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26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双方都有权选择是否签订合同,选择合同的对方和形式来决定合同的内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守合同自由原则,不得欺诈或者胁迫对方。
-
当事人可否约定保证合同生效时间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11、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生效时间。 2、首先,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如买卖合同。而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借款合同。 3、其次,约定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