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律规定原告应承担的举证责任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4:21:29 183 人看过

《证据规定》第4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第5条规定: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归纳上述规定,原告应就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除外。

(1)原告起诉时首先应当证明的是其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若干解释》第12条的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即只有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才具有原告资格。原告起诉时,应当对其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法定权利和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证明责任。

(2)证明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原告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上述规定,原告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要对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负举证责任,人民法院只有在原告举出的证据能够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并符合其他起诉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受理该案。原告举出的证据不能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并符合其他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如原告不服工商行政处罚决定,则起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工商局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书、罚没收据、收款收据等事实根据。

(3)证明起诉符合起诉期限的规定。原告起诉须遵守起诉期限的规定,并且在起诉时向人民法院提供其符合起诉期限规定的证明材料。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向被告提出过申请的事实。

被告不作为行政案件,是指应当由原告申请行政机关作为或者由行政机关依职权主动作为而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行政案件。被告不作为行政案件多属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没有申请人的申请,行政机关不得从事该行为,对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时,应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行政程序中曾向行政机关提出过申请,只要原告证明其提出过申请,被告就应当证明其不作为符合法律规定,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由原告提供证据的情形仅限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不包括行政机关应该依法主动履行职责而没有履行的情形,在该情形下,原告无须对是否提出申请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如警察对所看到的正在遭受不法侵害的公民,不依职权进行保护。另外,为了避免在实践中由于行政机关的原因而无法证明曾提出过申请的事实,法律规定了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但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可以免除原告对提出申请的事实的举证责任。

3、在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遭受损失的事实。

赔偿问题,在本质上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行政赔偿诉讼适用单独的诉讼程序,基本上与民事诉讼程序相同,原告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都要对因受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遭受损失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即举出证明损害事实的发生与存在,损害的程度、损害赔偿的依据等方面的证据。在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还应对以下两方面事实负举证责任:其一,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其二,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办理。

此外,根据《证据规定》第6条、第9条的规定,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诉讼中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原告,较他人更清楚案件事实,更希望自己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因此,其应主动收集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如果原告能提供有力的反驳证据,那么对于他的诉讼请求成立及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将产生重要甚至决定的作用。

人民法院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时,既应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应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对某些当事人无争议,且不涉及行政相对人权益,但该无争议的事实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举证责任的分担,依职权责令原告提供或者补充有关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8: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中哪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一、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如何规定一、被告的举证责任(政府):1、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卷宗主义”原则。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3、被告怠于举证,视为没有举证,要承担不利后果。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4、复议维持的案件中,复议机关和原机关共同承担原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二、原告举证责任:1、初始证明责任:原告应当提供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证据。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当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是下列情形除外:被告应该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
    2023-03-28
    283人看过
  • 承担民事诉讼合同纠纷举证责任的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一些规定》(以下简称一些规定)第七条规定: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根据本规定和其他司法说明不能确定证明责任的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证明能力等因素确定证明责任的承担。本条确立了分配举证责任的三个层次的依据,即法律、司法解释和法官裁判权。此外,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如下:1、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简单的归纳就是:凡主张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对产生权利或法律关系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凡主张已发生权利或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的当事人应对存在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2、举证责任分配的倒置规则。3、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的分配。审判实践中,不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根据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无法确定举证责任的负担。为此,《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民
    2023-08-05
    474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负举证责任的是行政诉讼的被告
    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对于整个行政诉讼的过程当中举证责任的划分,以及相应的程序来是存在详细规定的。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而且相对人,也就是公民和原告没有必要负举证责任。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法律规定由特定的当事人对特定的事项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将承担败诉或不利后果的法律制度。一、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按照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审理。根据《证据规则》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
    2023-03-10
    148人看过
  • 原被告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案情:天津市一民营企业某商贸有限公司,于2002年5月15日向天津市天津诉讼。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活动集中于所指挥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举证责任是由控诉方所承担的,它一般不存在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民事诉讼则不同,作为证明活动主要对象的法律要件事实复杂多样,包括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一方,理应首先承担举证责任,但如果将全部的举证责任都加诸于原告,则将导致原、被告诉讼地位严重失衡,证明活动复杂化和诉讼变得不经济。
    2022-05-02
    268人看过
  • 诉讼费原告预交,败诉方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不过,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吗1、根据现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审理案件诉讼费用依照下原则确定(1)败诉方负担。(2)双方当事人分担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责任大小,确定双方当事人分担比例。(3)当事人协议分担主要适用于调解解决案件协商成由人民法院决
    2023-08-05
    253人看过
  • 哪些诉讼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
    2023-06-13
    289人看过
  • 行政诉讼代理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行政诉讼代理人需要承担的义务有:1、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诉讼活动;2、只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活动,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3、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而不能在同一诉讼中代理双方当事人;4、必须具备诉讼行为能力。行政诉讼代理人的种类(一)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代替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行政诉讼活动的人。行政诉讼的法定代理,是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设立的一种代理制度。(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是指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为的人。(三)指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是指由人民法院指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
    2023-08-12
    129人看过
  • 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例外情形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处于平等的地位,所以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但在行政诉讼中,与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相比,原告明显处于弱势地位。我行政诉讼中原告负有举证责任,但是原告在一定情况下还是原告的举证责任也有例外。1.对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案件,原告无需举证证明其曾经向被诉行政机关提出过申请。这是针对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而规定的。它又称为积极行政行为、针对性行政行为,是指依据行政机关所具有的法定行政权,不需要行政相赇人的申请即可作为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征收行为、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强制行为等。这类行政行为无需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当然没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其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事实。2.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善等正当事由而无法提供证明其曾经向被诉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事实时,经向人民法院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推定原告提出申请的事实存在。这样,既保护了行政相对人
    2023-06-06
    210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举证应该由谁承担?
    行政诉讼,通俗一点就是民告官。由于主体地位的不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对举证责任做了具体规定,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中,原告只承担起诉责任,即仅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下列两点需要原告注意:(1)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除非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或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2)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律师补充: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
    2023-05-06
    307人看过
  • 刘律师告诉您:民事诉讼案件中举证责任如何承担
    “举证责任”,不同于法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概念。从文字意义上理解,责任有两层含义:一层是说,份内应该做的事;另一层是说,没有做好份内的事应承担的后果。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也有两层含义:一层是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该提供证据;另一层是如果当事人对其主张提不出证据,就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即自己的主张得不到证明,有可能败诉的后果。当事人如果提出事实,就要提供证据,否则,其提出的事实将有可能不被认定。“谁主张,谁举证”是对举证责任最典型的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还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即对于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确实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如有关国家机关保存的证据材料,一般人员不能查阅,只有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需要才能查阅。这样一
    2023-04-21
    314人看过
  • 当事人应承担的劳动争议诉讼举证责任
    1.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应当提交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就工资领取、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工作管理方面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2.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就应当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劳动者应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举证等等。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承担哪些举证责任?(1)劳动者己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提供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2)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3)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4)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记录举证。(5)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证明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就劳动者所处的工作岗位的一般加班情况举证。(6)用人单位减少劳动者劳动报酬,应就减少劳动报酬的原因及依据举证。(7)用人单位应就解除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所依据的事实
    2023-07-03
    143人看过
  • 诉讼费责任揭秘:原告还是被告应承担?
    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但胜诉方可以自愿承担。常见的诉讼费用分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决定;2、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3、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或上诉人撤诉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上诉人自行负担;4、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用,由起诉人或申请人负担。【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责任揭秘:原告还是被告应承担?如果需
    2024-04-03
    54人看过
  • 原告依据借条提起借贷诉讼,谁承担举证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依据借条提起借贷诉讼的,原告有举证的责任,被告抗辩已经偿还欠款并且提供证据的,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民间借贷法律风险有哪些1、借款人不明的法律风险:要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条,而且要借款人本人当面书写、签字、盖章并作核实身份,避免他人代写、冒用他人名义书写的情况发生;借条当中应清楚、明确的写明借款人
    2023-02-18
    458人看过
  •  谁来承担行政执法举证责任?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题目要求提取主要思想,即提取出文章或文本中的核心思想或主旨。接着,我们需要仔细阅读文本,理解其中的内容,并从中提取出主要思想。最后,我们需要将提取出的主要思想简洁明了地表达出来,并保持原意不变。在阅读文本后,我们可以发现,该文本主要讲述的是如何通过学习英语来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因此,我们可以提取出主要思想为“学习英语,提高语言能力”。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作为行政主体有责任提供证据来支持其被原告提起的诉讼。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原告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这些情况包括: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事实。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行 政 执 法 举 证 责 任 由 谁 承 担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和依法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职权
    2023-09-25
    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当承担怎样的举证责任行政诉讼如何向原告要求补充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07
      (1)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当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必须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对于被告申请补充证据司法解释规定仅限于两种情况:(一)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的等正常事由不能提供的
    • 原告要对哪些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1
      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 行政诉讼中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是指什么?行政诉讼被告举证责任原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3
      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之一。是指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负有向人民法院提交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依据的责任,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法规依据如不进行举证以及举证不充足,则可能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由于行政诉讼的客体是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清楚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行政相对方
    • 如何理解行政诉讼中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举证责任的如何划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5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该条明确了行政诉讼中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这一基本原则,也对行政诉讼当事人举证责任的范围作出了初步概括。 深入分析这一原则,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待证问题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直接相关,涉及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均由行政诉讼被告来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待证问题并不涉及被诉具体行政行
    • 行政诉讼中,原告、被告对其具体行政行为承担的举证责任分别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l、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2、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