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的形式及作用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9:33:09 281 人看过

(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合同中订立的,将今后可能因该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条款。仲裁条款是仲裁实践中适用最普遍,也是最重要的仲裁协议的形式之一。作为订立于合同之中的一个条款,仲裁条款主要适用于争议发生之前。通过签订仲裁条款,当事人可以预先设定一种纠纷解决机制,即一旦将来发生了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只能通过仲裁方式加以解决。除了订立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双方当事人在补充合同、协议或备忘录等文件中对仲裁意思表示的修改或补充,也构成合同中仲裁条款的一部分。

(二)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是指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订立的,同意将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一种独立的协议。仲裁协议书是独立于合同而存在的契约,是将订立于该仲裁协议书中的特定争议事项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由于仲裁协议书并非属于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所订立的合同的一部分,因此其不受已签订的合同的约束,具有更大的独立性。不论当事人所发生的是合同纠纷,还是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通过签订仲裁协议书,将所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三)其他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

其他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包括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这种形式的仲裁协议有别于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书,实质上相当于通过要约和承诺达成的协议,即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解决纠纷的意愿,另一方当事人通过一定的通信手段表示接受,从而达成仲裁协议。

(四)当事人通过援引达成的仲裁协议

当事人通过援引达成的仲裁协议是在仲裁实践中出现,并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仲裁法解释》)确定的一种仲裁协议的类型。

当事人通过援引达成的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之间并没有直接订立仲裁协议,而是通过引用另一个合同、文件中所订立的仲裁条款作为他们之间将纠纷提交仲裁的依据,即作为他们之间书面同意仲裁的一份协议;或者当事人只在合同或者仲裁协议中明确表明仲裁的意愿,仲裁协议所应包括的其他具体内容,则按照某个现有的文件中的仲裁条款来认定。《仲裁法解释》第11条明确规定“合同约定解决争议适用其他合同、文件中的有效仲裁条款的,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按照该仲裁条款提请仲裁。涉外合同应当适用的有关国际条约中有仲裁规定的,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按照国际条约中的仲裁规定提请仲裁”。

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有效的仲裁协议将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的基础,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仲裁案件的依据;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07: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庭相关文章
  • 仲裁条款及仲裁协议的设定
    期货纠纷或争议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是一种非常好的途径,但是,怎样把纠纷交给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呢?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期货交易平等主体之间必须达成仲裁协议。那么什么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又是有什么样的作用呢?《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这就是仲裁的法律渊源。期货仲裁协议,系指交易平等主体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一种协议。期货仲裁协议有两种类型:一种为各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订立的,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这种协议一般包括在期货经纪公司和客户的合同中作为合同的一项条款,称为仲裁条款。另一种是各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订立的,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称为提交仲裁的协议。期货仲裁协议有两种
    2023-06-06
    354人看过
  • 不规范仲裁协议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不规范仲裁协议的表现形式由于《仲裁法》实施时间不长,新的仲裁制度、机构名称和设置等远远未被当事人了解等因素,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不少不规范的仲裁协议。归纳起来有:第一、约定了仲裁地点,但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虽然有约定,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的方式、术语不规范。如有的约定:争议在“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仲裁解决”、“争议所在地仲裁解决”等;有的约定:争议由“本市仲裁机关仲裁”、“本市有关部门仲裁”、“县工商部门仲裁”、“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等;有的约定:争议由“XX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等。第二、同时约定两个仲裁机构仲裁。如约定:争议可提交“A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或“B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等。第三、既约定仲裁,又选择诉讼。如约定:发生争议向“合同履行地(签订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仲裁机关仲裁,对仲裁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等。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
    2023-04-27
    497人看过
  • 仲裁协议在什么情形下失效?
    仲裁协议的失效是指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因特定事由的发生而丧失其原有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的失效不同于仲裁协议的无效,它们的根本区别在于,仲裁协议的失效是原本有效的仲裁协议在特定条件下失去了其效力,而仲裁协议的无效是该仲裁协议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失效:1)基于仲裁协议,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被当事人自觉履行或者被法院强制执行,即仲裁协议约定的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得到最终解决,该仲裁协议因此而失效。我国《仲裁法》第9条规定,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因当事人协议放弃已签订的仲裁协议,而使该仲裁协议失效。协议放弃已订立的仲裁协议与协议订立仲裁协议一样,都是当事人的权利,仲裁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协议放弃,则失去效力。当事人协议放弃仲裁协议的具体表现为:A、双方当事人通过达成书面协议,明示放弃了原有的仲裁协议。B、双方当
    2023-06-06
    476人看过
  • 了解仲裁协议无效的主要情形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强迫对方订立仲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八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到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是什么人民法院受理有关案件、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同法第17条规定了3种无效情形:(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是: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
    2023-07-03
    272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要件之协议的形式
    国际条约和各国立法一般都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纽约公约》和《示范法》均要求仲裁协议须为书面形式。《纽约公约》明确将其表述为“agreementinwriting”,且第2条规定称,“‘书面协定’者,谓当事人所签订或在互换函电中所载明之契约仲裁条款或仲裁协定。”但对“书面”(written)的认定,各国又有所不同。《示范法》要求该协议是双方签字或文书电文之来往,西班牙、哥伦比亚等国的仲裁法则要求仲裁协议必须以公证的形式作成。然而,宽松地解释“书面”更切合实际。“因为做生意的人很少会在谈合约时,书面来书面去(writtenexchange)的对仲裁协议来个漫长明确的谈判”,否则,“岂非否定仲裁”。鉴于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区别于一般民商事合同的特殊性,在不违背各国法律对仲裁协议形式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地保全已订立的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有效性,避免对“书面”过于苛刻的限制。只要仲裁庭或法院可以
    2023-06-12
    230人看过
  • 当事人采用哪种仲裁协议形式更方便呢
    首先,当事人应尽可能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仲裁协议。因为争议发生后,由于当事人的利害关系明显,争议双方往往不容易达成仲裁协议。其次,当事人应尽量选择仲裁条款这种形式。因为仲裁条款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是当事人事先设定的,可以避免以后双方就仲裁的问题发生争议。而且这种形式省时、简便,当事人只要在合同中做约定就可以了,避免了事后再专门约定仲裁条款的麻烦。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确实象刚才这位同学所说的这样,当事人应尽可能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仲裁协议,因为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之间多少会有些冲突和摩擦,此时往往不容易达成一致意见。也在实践中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仲裁协议较为少见。而且最好采用仲裁条款这种方式订立仲裁协议。
    2023-05-01
    92人看过
  • 仲裁监督的形式、内容及特点
    仲裁监督有三种形式,即内部监督、行业监督和司法监督。(一)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仲裁委员会对于仲裁的监督。这种监督主要表现在仲栽程序进行过程中的监督。如:仲裁员有法定回避情形的,仲裁委员会主任或仲裁委员会集体可以决定令其回避;仲裁委员会有权力将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仲裁员除名;仲裁庭要求延长审理期限的,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予以延长;仲裁员应在签署裁决前将裁决书草案提交仲裁委员会,在不影响仲裁员独立裁决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可以就裁决书的形式问题提请仲裁员注意。内部监督是自身的监督,及时并直接影响着仲裁活动的进程,具有积极性、预防性和直接性等特点。(二)行业监督行业监督是指中国仲裁协会对于仲裁的监督。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制定仲裁规则,并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目前,尚未成立中国仲裁协会,暂无行业监督之实。行业监督是自律性监督,这种监督具有协调性
    2023-08-17
    54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新发展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各国一般都要求仲裁协议必须具备书面形式。《纽约公约》专门就仲裁协议书面形式作出规定:“书面协定者,为当事人所签订或在互换函电中所载明之契约仲裁条款或仲裁协定。”其条文所称“函电”当时仅仅包括了信件、电报和电传。《示范法》第7条第2款在仲裁协议的“书面”要求方面较之《纽约公约》有新的突破,表现在:第一,书面的仲裁协议包括了通过能够“提供协议记录的其他电讯手段”订立的仲裁协议;第二,双方提交仲裁文件和不对仲裁管辖提出异议的行为可以作为认定双方之间存在书面的仲裁协议的依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工作组第32届会议讨论了“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和电子商务的问题,工作组普遍认为为了促进电子商务运用于国际贸易并让当事人自行商定在电子商务领域中使用仲裁手段,《纽约公约》第2条第2款应解释为包括《电子商务示范法》第2条界定的电子通讯手段。于是,在符合公约所确立的支持仲裁的精神的前提下,
    2023-04-22
    59人看过
  • 仲裁协议效力是什么哪些情况仲裁协议无效
    一、仲裁协议效力是什么有效的仲裁协议,总体上具有三方面的法律效力,即: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对仲裁机构的效力和对法院的制约力:1.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这是仲裁协议效力的首要表现。其一,仲裁协议约定的特定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该争议的起诉权受到限制,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不得单方撤销协议而向法院起诉。其二,当事人必须依仲裁协议所确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地点、仲裁机构等内容进行仲裁,不得随意更改。其三,仲裁协议对当事人还产生基于前两项效力之上的附随义务,即: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变更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协议;当事人应履行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等等。2.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受理案件的惟一依据。没有仲裁协议的案件,即使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仲裁协议对仲裁管辖权还有限制的效力,并对仲裁裁决的效力具有保证效力。当然,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存在
    2023-06-03
    105人看过
  • 当事人申请仲裁执行的法院、形式及期限是什么
    (一)申请执行的法院。仲裁法规定:对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因此,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请。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两种:一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二是经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此,所说的申请执行的法院一般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二)申请的形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执行人员记入笔录。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或者口头申请执行的,应当说明
    2023-06-14
    470人看过
  • 仲裁裁决书概念及作用
    仲裁裁决书,是仲裁机构依照仲裁程序,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规定,对当事人提交仲裁的争议案件作出处理决定所制作的文书。仲裁裁决书的法律依据是我国《仲裁法》第49条和5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第51条规定:“……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第54条又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仲裁裁决书是仲裁机构处理争议案件的最终书面结果,是当事人享有实体权利、承担义务的书面依据。它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裁决书是
    2023-04-21
    323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协议?签订仲裁协议在内容上有什么要求?
    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当合同所列事项的一部分或全部发生纠纷时,应将纠纷交由仲裁机构仲裁的协议。其内容包括以下三个部分:第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即当事人协商同意在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后,以仲裁的方式解决;第二,仲裁事项,即当事人协商同意将什么纠纷提交仲裁;第三,选定仲裁委员会,即当事人协商选定一个特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他们之间的纠纷。具备了上述三方面的内容才是一个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设定仲裁条款,也可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签订。
    2023-06-06
    293人看过
  • 离婚协议应该是什么形式的
    一、离婚协议应该是什么形式的离婚协议应该是书面形式的,内容必须明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需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等事项进行明确处理。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离婚协议需要找律师写吗离婚是否请律师要看个人的选择。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如下: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子女抚养问题,抚养费问题、支付方式及期限;3.共同财产的分割;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5.房子问题;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9.双
    2023-05-06
    283人看过
  • 12333劳动仲裁的作用是什么?
    12333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咨询电话,并不能直接解决拖欠工资的情况。但是可以向12333咨询劳动监察大队电话,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一般情况下可调节协商一致后让单位发放工资。但单位仍拒绝发放工资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仲裁。拖欠工资打12333管用吗工资拖欠可以打12333,也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既包括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的数额,也包括由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如果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人的工资报酬,构成了对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权益的侵犯,建议劳动者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
    2023-07-17
    20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庭
    词条

    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一般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当事人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一名仲裁员成立的,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更多>

    #仲裁庭
    相关咨询
    • 仲裁协议有形式要求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仲裁协议可以有两种形式,一是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二是以其他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CIETAC仲裁规则规定,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要有仲裁协议吗,仲裁协议无效情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达成的仲裁协议是申请仲裁的前提。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后,一方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 如何订立涉外仲裁、裁定协议、适用仲裁条款和仲裁裁定的形式和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30
      一、要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明。二、仲裁事项。事项有必要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并且只能是合同胶葛或其他产业权益胶葛。婚姻、收养、监护、抚育、承继等民事胶葛不能请求裁定。三、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有必要写明详细的裁定委员会,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裁定委员会(简称贸仲)。仅有裁定地址(如北京)而没有裁定组织的,裁定协议无效。以下是贸仲的演示裁定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
    • 仲裁协议在什么情形下无效, 什么情况下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有效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4
      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 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我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因此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 我国《仲裁法》第2条和第3条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仲裁协议在什么情形下无效仲裁协议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因此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2条和第3条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