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权与商标专用权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14:58:45 106 人看过

一、企业名称权与商标专用权的区别

区别主要在于:

第一,登记注册的依据不同。注册商标是依照商标法规定进行注册,而企业名称则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

第二,取得方式不同。在我国,对商标实行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其做法是除按规定某些特定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以外,一般商品的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即注册的享有专用权,未注册的仍可使用,但不享有专用权;而对企业名称,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不准使用,也就不享有名称权。

第三,权利特征和内容不同。商标权是工业产权,只具有财产权的特征,不带有人身性,而企业名称权是一种兼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特征的权利。所以,企业名称权一般不允许单独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

二、企业名称与商标权冲突应该怎么办

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均受法律保护。只有两者其中一方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权利或者权利使用不当才会产生冲突。当产生冲突时,如果被告从事的商品或服务与原告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或服务构成相同或类似,可以直接考虑商标的知名度等因素,判断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没有必要认定驰名商标。

三、公司名称主要有几部分构成

公司名称主要有四部分构成,具体是: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或者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1.字号。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2.行业。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

3.组织形式。其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其它法律、法规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组织形式不得申请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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