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究竟该谁负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0 11:39:12 423 人看过

一、房屋质量问题究竟该谁负责

若住房问题产生,开发商或施工方需负起责任;在建设工程施行总包制度下,总承包商应对整体工程质量全权负责。若是总承包商决定将建设工程外包给第三方,则他们要与分包商共同承担分包工程的质量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二、新房墙质量差怎么办呢

若交房时房屋存在瑕疵,业户有权拒收并立即通知物业方面,请其对问题区域进行修缮。修缮完毕应再次验收,直至确认无误。如修复周期过长,可请求延缓收楼赔偿。若无法达成共识,可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投诉,直至双方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可寻求开发商协助解决相关问题。建议业户在交房前务必仔细检查房屋状况,避免产生额外困扰。面对各类房屋质量问题,需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0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谁应该对转包后的质量问题负责
    法律咨询:谁对转包后的质量问题负责。2004年6月,商业大楼竣工。但验收时发现附属工程不合格。为此,我工作的商厦想起诉配套工程承包方建筑公司B,要求赔偿,但由于管理不善,该公司无法赔偿。商厦能否起诉主体工程承包人建筑工程公司,让其承担连带责任?律师回答说:商厦可以起诉主体工程承包商,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并让其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2月3日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包商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对分包工程向分包商负责,分包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负连带责任。商业大厦的附属工程由B施工公司承担,由A施工公司分包,A施工公司作为分包工程的发包人,B施工公司作为分包工程的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商业建筑物损失责任。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三条建筑设计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
    2023-05-07
    175人看过
  • 房屋质量装修质量问题找谁
    一、房屋质量装修质量问题找谁若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产存在质量问题,首先应联系房地产开发方,您和开发公司之间的合约关系是明确且直接的。作为住宅产品的制造商及销售商,开发公司对于商品房的品质负有最终的责任义务。当开发商对您的赔偿要求予以回应时,他们通常会按造成品质问题的原因,依据合同条款向责任单位主张索赔权利。若开发商未能直接处理,或者对于开发商所提供的答复您感到不满,您有权向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请求他们对此事进行权威定性;或者向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诉投诉。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本人也可以直接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对房产状况进行专业鉴定,此类鉴定结果可作为民事赔偿诉讼的重要参考证据。假如如前述法律途径仍无法得到妥善解决,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以及自身实际情况,购房者完全有权利对开发商提起仲裁,甚至通过司法程序进一步维护合法权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
    2024-03-04
    138人看过
  • 工程质量问题追究谁的责任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5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这一点也可以从民法典规定中得到印证:“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款。一、工程质量缺陷责任的承担问题(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并进行修理、返工或改建,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023-06-24
    399人看过
  • 谁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修责任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国家法律规定了建筑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最低保护期。这一期限是建筑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但是,等房子销售到消费者手中,上述规定的保修期限很可能已经过了大半。开发商对住户承诺的房屋住宅保修期限,大多是以自己同建筑商所定期限为基础,扣除房子验收合格到销售给住户的这段时间确定。因此,这一期限要比上面规定的房屋保修期限要短许多,有时可能住户拿到房子,一些保修期已经过了。其实,房屋的保修期限是可以同开发商商定的,这就要求我们
    2023-03-27
    278人看过
  • 产品质量问题的运费谁负责?
    产品质量问题运费,由经营者承担。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产品瑕疵是指销售者交付的产品未达到法定的质量标准以及约定的技术要求,未能达到买受人所期望的质量状况,从而使买受人不能按计划使用产品。产品瑕疵一般包括三种情形: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没有事先说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其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产品瑕疵是指销售者交付的产品未达到法定的质量标准以及约定的技术要求,未能达到买受人所期望的质量状况,从而使买受人不能按计划使用产品。产品瑕疵一般包括三种情形: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没有事先说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
    2023-08-14
    179人看过
  • 施工现场质量出问题谁负责
    当涉及到工程质量方面出现的问题时,从建设单位、承包方以及建筑施工方这三个主体的视角来看,通常情况下,其所应承担的责任主要落在承包单位身上。若因承包商未能履行职责,导致建设工程的质量条件无法媲美于协商时达成的约定,那么,作为发包人和业主,他们便拥有可以向承包商提出修改或修复的权利,并且这个过程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在工程修缮或复工、改造完毕之后,倘若由于修复的工期过久而影响了整体的交付日期,则施工方必须对此负起相应的违约责任。此外,即使承包商拒绝进行工程修补或改造,作为发包人,他们仍然有权利主张减少工程款项的支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4-05-22
    279人看过
  • 负责房屋装修质量问题额怎么办
    在房产装修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品质问题,若其对日常居住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买方则享有请求解除购销合约并要求卖方作出相应经济赔偿的权利。对于已经交付使用但发现存在工程品质问题的房产,在产品或服务的保修期内,卖方有义务承担修复责任;如卖方拒绝履行修复义务或者在合理期限内延迟进行修复工作,买方有权自行选择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修复作业。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修复期间所导致的其他经济损失均应由卖方负责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024-08-02
    409人看过
  • 融资租赁物质量问题谁负责
    1、融资租赁物在出卖人交付之前,损毁灭失的,其损失由租赁物的出卖人承担。2、在融资租赁期间或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其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一、融资租赁合同维修责任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但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融资租赁的特征有哪些?一、融资租赁,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二、融资租赁的特征有:1、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
    2023-02-20
    397人看过
  • 食品有质量问题应找谁负责
    一、食品有质量问题应找谁负责食品质量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式来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消费者首先应该找到销售商进行协商,针对不同类型的商品,可能需要与柜台代理或品牌官方客服进行沟通。2.请求调解: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如果经过消费者协会调解仍无进展,可以向相关的行政部门(如工商局)进行申诉。4.仲裁机构仲裁:在尝试行政途径无效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选择向本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方法均未成功解决问题时,消费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判决。二、举报食品质量问题后会怎样处罚法律规定有质量问题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
    2023-12-04
    339人看过
  • 由谁负责项目工程质量问题
    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如果是由于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则由施工方负责,这种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果因此逾期交付的,施工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4-05-03
    181人看过
  • 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应该负责到什么程度?
    开发商应该对房屋负责。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房保修期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商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的保修期。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房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商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的保修期;保修期少于规定的最低保修期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保修期。开发商房屋查封又出售的责任开发商明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却又卖给你而且收取了全款,因此导致客观上根本无法取得该房屋产权,应该认定开发商明显存在欺诈行为。可以请求撤销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张由开发商返还你的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同时可以要求按已付购房款的一倍支付赔偿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
    2023-07-07
    445人看过
  • 房屋质量问题砸死人谁该承担法律责任
    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需根据实际情形进行判定,若由于诸如地震等不可预见或不可抵抗之自然灾害所导致的房屋建筑垮塌事故,则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当事人无需负有侵权责任。然而,若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最终导致人员伤亡,那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将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2024-05-13
    295人看过
  • 工程质量问题谁负责?工程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三十六条规定监理单位代为监督施工质量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督责任。究其原因,是施工单位是实施的主体,施工质量是做出来的,不管是好是坏,都是查不出来的,因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是监控的主体,对施工过程有一定的控制权,对工程质量承担应有的监督责任;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主要体现在行为的合法性上。只要行为合法,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问题不负责任。工程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是什么。负责工程质量人员的工作指导、检查和考核。负责监督制定质量计划管理办法、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办法、不合格品控制管理规定、纠正措施管理办法、预防措施管理办法。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督促项目法人对创优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控制,指导、收集、整理创优工程应用质量。项目各关键节点负责自检。7。参加质量监督站的验收。负责对各劳务分包的施工质量进行评价。9。
    2023-05-02
    362人看过
  • 房子出质量问题应该谁负责卖房前就得说清楚
    近日,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文件,修订了《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以下简称“新预售方案”)。和原来的预售方案相比,新预售方案得到了全面细化和完善,并将住宅节能、住宅质量责任承担等条件,首次列入预售申请的申领条件。此次南京市出台新的预售方案,无疑加强了对开发商的管理。预售方案门槛提高开发商在卖房之前,必须向房管部门申领预售许可。申领前开发商必须填写房源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将成为购房者买房的重要参考内容。在行政管理上,这些信息被称为“预售方案”。此前南京市实施的“预售方案”,范本像是一份小学一二年级的语文试卷,开发商只要交代一些大概性的东西。此次,已经出台实施的“新预售方案”,范本像是一份中学的语文试卷,开发商需要交代的内容被进一步细化扩充,一共需要交代房源大大小小10方面的信息。记者在“新预售方案”的范本中看到,开发商需要填写交代的信息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分期开发情况、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
    2023-06-10
    44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谁来负责房屋的质量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8
      在保质期内,由开发商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修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 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投诉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投诉,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投诉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
    • 房屋质量问题谁管,房屋质量问题如何索赔?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房屋质量问题谁管已竣工交付使用、在保修期内的商品房屋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商是第一责任者,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屋质量全面负责。保修期内发生商品房质量投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接到投诉之日起,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责任方现场查实问题,明确责任,解决质量问题。经管理部门确认,房地产开发企业拒不承担责任的,管理部门停办其在建或其它开发项目手续。二、房屋质量问题如何索赔如果购买的商品房因
    • 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7
      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你这边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能证明产品质量问题是由生产者造成的,你可以在承担责任以后向生产者追偿。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
    • 追尾究竟谁负责?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08
      追尾不用负责的情形如下: 1、前车压线行驶。 前车无论是压线行车还是紧急并线,哪怕是虚线,若此时被后车追尾,也是前车负全责的。 2、前车倒车、溜车。 开车时,要是发现前车突然出现倒车、溜车现象,也不要慌张,要是慌张转向撞到其他车辆就是你的责任。 3、前车强行变道。 开车时,尤其是在高速路上,要是看到有车强行变道或加塞时,千万别慌张避让,要是因为慌张避让而撞到其他车辆就是你的责任了。 4、前车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