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用人单位不给处理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21:15:37 362 人看过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期间出现了事故之后用人单位不给处理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帮助,并且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处理工伤过程中出现了纠纷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当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在治疗结束之后,劳动者也可以向人社局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

一、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庭应当首先调解劳动争议,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3、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4、仲裁庭作出终局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二、申请工伤鉴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鉴定申请并填写工伤申请认定表,提交当事人在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认定决定书》、完整的病历资料等材料;

2、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申请,鉴定委员会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结论;对于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全材料;

3、鉴定完成后,相关机构出具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作出后,将在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 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二、认定工伤材料

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受伤人身份证;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初诊病历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资料之后会给你一张你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还会给你一张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一式两份),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的,人社局再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一式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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