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要约生效时间是合同的成立时间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22:42:53 63 人看过

保单合同生效时间是以合同成立之时生效,根据不同的保险合同种类可能生效时间会有不同。

一、合同有效期起止

合同有效期起止一般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二、合同签了字是否就生效

合同签了字符合法律就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以来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协议,合同的成立时间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所谓依法成立,就是要注意合同生效的条件:

(1)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标的必须确定和可能。

同时,依法成立,有约定,从约定。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以来,登记时生效。

三、发生债权转让何时生效

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合理期限)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所以,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18: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要约是保险合同成立时间吗
    一、民法典中要约是保险合同成立时间吗以出要约不是合同成立的时候,如果通过发出要约的方式签订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作出的承诺生效时,保险合同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2023-04-12
    382人看过
  • 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是什么
    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有:(一)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二)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三)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所体现的意志不同;(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所反映的内容不同;(五)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所构成的要件不同。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在经营过程中,一般都会签订书面合同,但有时候也会出现口头合同。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优劣,不能一概而论。法律上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口头方式,国家法律规定必须要采用书面的方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等。书面合同是只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合同能够将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合同内容明确地记载下来,有利于保证民事活动的安全。一旦发生纠纷,也便于当事人举证和分清责任。因此,书面合同时非常好的一种合同形式。建议公司企业,在经济交往中,能够订立书面合同的,一定不要偷懒
    2023-07-21
    70人看过
  •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否相同?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不一定相同。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通过要约和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即双方同意合同关系,表明合同订立过程的结束。合同的生效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由于合同成立并具有一定的要件,可以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规定。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有:(一)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二)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
    2023-07-03
    240人看过
  • 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在合同订立时间之前合同成立吗
    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在合同订立时间之前,合同只要双方接受合同的条款,那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且当事人须有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应适于发生债权,即应为确定、可能、适法及社会的妥当;合同的各意思表示应有效成立且一致。合同的成立条件有:须有双方当事人;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须意思表示一致。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合同成立的时间是由承诺实际生效的时间
    2023-06-29
    404人看过
  • 承诺生效的时间是什么,其生效时合同成立吗
    一、承诺生效的时间承诺生效的时间,即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承诺通知到达人时生效,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吗一般情形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诺成合同一般都是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作出承诺时合同就成立,但实践合同一般需要交付标的物合同才成立。《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三、承诺生效后的法律后果承诺生效后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承诺效力发生之时,就是合同成立之时。但合同成立还有其他方式。传统上还有三种方式,一是交叉要约,二是同时表示,
    2023-05-06
    144人看过
  • 买卖合同时间是买卖合同生效时间吗
    买卖合同生效时间需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来执行,合同的生效时间也可以成为交付时间。一、买房定金交了多长时间有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或期限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或期限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合同出现法定终止或当事人约定终止原因时失去效力。二、合同需要不需要约定生效时间呀合同不需要约定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三、房产证买卖合同可以做第三方见证吗订立二
    2023-04-03
    132人看过
  •  合同生效与成立的时间差异
    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生效体现的是合同的法律效果和成立体现的是合同的法律效果。前者是合同成立后合同生效的前提,后者是合同成立后合同生效的直接前提。此外,合同成立与生效所体现的意志、内容、构成要件等方面也存在差异。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包括以下几点:首先,两者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其次,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再者,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所体现的意志也存在差异;此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所反映的内容也有所不同;最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所构成的要件也存在差异。差异差异是指在两个或多个法律体系中,由于历史、文化、宗教、习惯等因素的影响,所存在的法律规定、法律实践、法律解释等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在某些情况下会对法律产生重要的影响。例如,在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中,对于某些犯罪行为的定义可能与另外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同。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两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同样的犯罪行为可能
    2023-11-20
    500人看过
  • 生效时间:合同成立后何时开始生效?
    《民法典》第483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成立的时间标志是承诺生效。《民法典》第502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后生效,则在办理公证后合同生效。赠与合同成立后生效的条件?有下列条件: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
    2023-07-07
    381人看过
  • 保险合同生效时间约定交费生效应按约定
    原告诉称:原告于2002年3月28日将鄂E60129号桑塔纳轿车向被告投保,有效期为2002年3月28日至2003年3月27日。合同签订后,双方特别约定:交费生效,该车从事营运不负保险责任。原告于2002年5月30日向被告交纳保险费3859元。原告车辆于2003年3月31日与他人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多次与被告联系,被告拒不赔偿。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被告辩称:原告起诉的被告的诉讼主体错误,中国人{公司6}当阳市支公司已于2002年7月19日注销,原、被告约定保险期限为2002年3月28日至2003年3月27日。2003年3月31日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不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三)一审事实和证据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公司0}于2002年3月28日将鄂E60129号桑塔纳轿车向被告投保,有效期为2002年3月28日至2003年3月27日。合同签订后,双方特别约定:交费生效
    2023-04-23
    170人看过
  • 保险合同成立时间和保险期限开始时间
    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1、保险合同在保险公司向投保人签发正式保险单前已成立。既然合同已成立,所以,保险公司可以不要求投保人在正式保险单上签字。这样,整个投保过程中就没有形成一份有双方共同签字的文件。2、合同成立的条件是: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双方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这里并没有说明是口头协议还是文字协议。相反,后面说: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凭证中载明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内容。既是载明,当然指的用文字形式。由此可以将前面说的协议理解为口头形式。实际生活正是这样做的。一、合同成立的时间怎么认定?1、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了承诺,但因其他原因导致承诺到达迟延受要约人
    2023-02-26
    332人看过
  • 合同成立的时间要如何确定,合同成立就一定生效吗?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即告成立,但第32条、33条又规定了不同的合同成立时间规则,这三个条文的适用关系是:若同时存在各条适用情形而三者又不一致的,应以第33条为准;若同时存在第25条、32条适用情形的,应以32条为准;若只存在第25条适用情形,或双方签字盖章时间与承诺生效时间一致,则可适用第25条。举例说明:甲公司于1998年10月5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乙公司于10月10日向甲公司了妯承诺并于当日到达,甲公司于10月15日在合同上签字后再寄给乙公司,乙公司于10月20日在合同上盖章,后甲、乙双方又于10月25日签订了合同确认书。在这个案例中,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时间应为1998年10月
    2023-02-04
    418人看过
  • 以要约接受形式订立合同的生效时间
    以要约和承诺形式订立的合同的有效成立时间以要约和承诺形式订立的合同的有效成立时间从承诺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指双方或多方通过协商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合同的订立是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约定的统一。它不仅包括缔约双方在达成协议之前进行接触和谈判的整个动态过程,还包括缔约双方达成协议并确定合同主要条款或合同条款后形成的协议。前者包括要约邀请、要约、还盘等,包括合同前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后者,如承诺、合同订立和合同条款。订立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通过协商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订立合同时,协商双方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合同的签订才有意义。遵守法律的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一原则主要强调三点:(1)它强调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和利益上的相互考虑。不允许压上压下,以大欺小,以强欺弱,以小欺富,以贫欺大,双方必须在真实表达意图的
    2023-05-07
    179人看过
  • 保险合同生效时间可以选择吗
    1、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由这两个条文可以看出,也就是说,投保人缴费与否是不影响保险合同成立的。保险公司只要同意承保,即使投保人没有及时缴付保险费,保险合同依然成立;投保人缴付了保险费,但保险公司未同意承保,保险合同仍然不成立。保险费的缴付与保险合同的成立与否是没有必然联系的。2、新保险法中保险合同生效时间关于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问题,这是原保险法留给司法实践最大困惑之一,广州信诚案就是其典型代表。原保险法第13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我们知道,寿险实践
    2023-02-18
    411人看过
  • 缺乏生效时间约定的合同
    合同未约定有效期的,一般为无限期合同,合同自依法成立以来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生效日期的,按照约定为生效日期。法律规定合同不能超过的期限,其期限为合同的有效期。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未办理审批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审批等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效力。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赠与的合同什么时候生效赠与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依法订立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
    2023-07-07
    20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生效的约定是否包括合同成立的时间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0
      合同生效时间能约定,法律规定合同是可以附生效时间的,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合同则不能约定生效时间。对于约定了生效时间的合同则约定的时间到了合同才会生效。
    •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时间相同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8
      合同成立是指合同经双方当事人要约承诺,即构成立,一般来说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有的合同,合同中附有合同生产的条件或期限,只有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才生效。所以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有区别的,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时间点可能是不一样的。
    • 2023年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15
      一.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我国实际生活办理保险的程序是这样的:保险公司口头告知投保人保险相关事项后,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投保人填写投保申请书并签字。保险公司接受投保申请书后进行审核,再向投保人签发盖有本公司印章的正式保险单,该正式保险单无须投保人签字。 二、实际生活中的这种程序,其法律依据是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
    • 2022年保险合同生效时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4
      1、保险合同一般在依法成立时生效。 2、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质权合同成立的时间与质权合同生效的时间分别是什么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9
      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权设立(质押权成立)是不同的两码事,不能将二者混淆。从物权行为理论来看,质押合同是物权变动的起因,质权设定则是物权变动的结果,原因应当与结果相分离;从目的来看,质押合同重在明确出质人和质权人的权利义务,质权设定则重在增强公信效力,确立质权人对抗第三人的优先权,质押合同生效不等于股权完成设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