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外资银行在京营业机构、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市房屋登记中心、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为了充分发挥房地产估价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作用,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房地产估价行为,提高商业银行使用房地产估价报告的效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共同制定了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示范文本和房屋抵押(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示范文本。在广泛征求各商业银行、估价机构等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对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调整。现将推广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示范文本包括报告格式、参数指标两部分。本次发布的是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示范文本(成套住宅)和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示范文本(居住类在建工程)(见附件1)。其他房地产类型的示范文本将会陆续推出。相关示范文本可从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北京市银行业协会(www.bbanet.org)、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www.bjgj.org.cn)网站下载。
二、为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对估价报告格式和参数指标进行完善和优化,提高估价报告质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委托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成立房地产抵押估价专家委员会,负责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示范文本格式的完善和参数指标的调整,负责对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进行专业指导,对估价报告质量进行年度抽查和评定。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科研院校和估价行业的专家学者组成。
三、各有关单位应收集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示范文本使用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和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邮箱:bjgjxh@163.com电话:64409670)反馈。
四、为简化抵押登记程序,减轻抵押当事人负担,提高房屋抵押登记工作效率,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金融机构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权〔2009〕177号)(见附件2),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五、示范文本自2009年7月1日正式推行使用。
附件:1、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成套住宅)、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居住类在建工程)
2、《关于金融机构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权〔2009〕177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下载: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金融机构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权[2009]177号)
-
房地产抵押评估报告的使用有哪些限制
211人看过
-
关于本市房屋拆迁估价报告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251人看过
-
关于修订使用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推荐文本)的通知
439人看过
-
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推荐资产评估行业检查人员的通知
430人看过
-
关于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159人看过
-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示例范本
495人看过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
2011房产评估报告能用于2012年房产抵押评估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0根据评估报告书载明的“评估报告有效期”来确定。一般《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从提交估价报告之日算起。在此期间,报告书可以使用(包括反复使用),超过此期限,报告书就不能再使用了。如提交估价报告日期为2011年1月15日,估价报告的有效期从2011年1月15日起至2012年1月14日止
-
-
房地产抵押估价中的待估宗地剩余使用年限怎么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7用证载终止日期减去估价基准日就是剩余使用年限。如果房地产估价中,涉及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短于房屋使用年限,那么可收益年限只能按照土地剩余年限来算了。如果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短于或等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其剩余使用年限等于出让年限扣减评估基准日已使用年限。如果土地登记使用年限超过了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则其剩余使用年限等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扣减评估基准日已使用年限。当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短于建筑物剩余可使用年限时,
-
房地产估价报告类型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01、一般评估: 这类评估一般是在交易双方发生分歧意见或有争议时,求助于评估机构,以解决分歧和争议,使之趋于一致的手段,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是参考性评估,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时间点、某一特定物业一般的价值水平。 2、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 这类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它必须由金融部门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一经确定,具备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对
-
有关于房产抵押估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22法律规定房产抵押时应当是根据房子的用途,还有就是房屋的市场价格来进行估价的,通常情况之下,如果是就这个贷款的评估费用的话,是需要按照400元至600元来收取,如果是办公方面的用途,应当是按照1000元来收取评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