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使用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示范文本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8:21:08 414 人看过

各中外资银行在京营业机构、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市房屋登记中心、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为了充分发挥房地产估价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作用,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房地产估价行为,提高商业银行使用房地产估价报告的效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共同制定了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示范文本和房屋抵押(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示范文本。在广泛征求各商业银行、估价机构等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对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调整。现将推广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示范文本包括报告格式、参数指标两部分。本次发布的是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示范文本(成套住宅)和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示范文本(居住类在建工程)(见附件1)。其他房地产类型的示范文本将会陆续推出。相关示范文本可从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北京市银行业协会(www.bbanet.org)、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www.bjgj.org.cn)网站下载。

二、为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对估价报告格式和参数指标进行完善和优化,提高估价报告质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委托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成立房地产抵押估价专家委员会,负责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示范文本格式的完善和参数指标的调整,负责对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进行专业指导,对估价报告质量进行年度抽查和评定。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科研院校和估价行业的专家学者组成。

三、各有关单位应收集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示范文本使用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和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邮箱:bjgjxh@163.com电话:64409670)反馈。

四、为简化抵押登记程序,减轻抵押当事人负担,提高房屋抵押登记工作效率,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金融机构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权〔2009〕177号)(见附件2),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五、示范文本自2009年7月1日正式推行使用。

附件:1、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成套住宅)、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居住类在建工程)

2、《关于金融机构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权〔2009〕177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下载: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金融机构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权[2009]177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0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关于房地产(土地)估价报告评审情况的通报
    根据建设部《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人员和机构监督管理方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37号)的有关规定及《市房地资源领域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加强对房地产(土地)估价机构执业行为管理,提高估价报告质量,市房地资源局于2006年7月组织对在本市执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估价报告质量进行了抽查和专家评审。现将评审情况通报如下(机构排名次序按评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列):一、下列机构抽查报告总评分良好1、上海信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2、上海申房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3、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4、上海东洲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5、上海国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6、上海友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7、上海建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8、上海百盛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9、上海申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10、上海万千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11、上海富申房地产估
    2023-04-22
    98人看过
  • 日本留学推荐信范文模板
    主申请人必须有工作推荐信,过去10年曾工作过的每个单位都必须有推荐信,并应由技术负责人出具。使用有单位台头的信笺(中文字头也可),不必盖章。如信笺上无英文地址,则必须在信中注明地址和电话。推荐信要有推荐人的姓名、职位和签名。每一份工作的时间段一定要写清楚起始年月,务必要与申请表上的一致。移民局规定,推荐信要详细(Detail)列出工作职责(Dties/Responsibilities)和你的主要课题。尽量多用专业名词和术语,推荐信越详细越好。信中要写明你的职业(Occpation),职业名称要与申请表上一致。职业名称(如:Chem.ngineer,programmer)不同于职称或职位(如:Manager,Professor,VisitingScholar)。加拿大目前不招收Lectrer,Professor,大学讲师、教授必须写清是哪方面的专家,例如:物理学家,必须有70%的时间用于科研
    2023-05-08
    200人看过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报告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5-13【作者】【来源】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报告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房函[2009]43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为贯彻落实《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和《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294号),切实加强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管,决定全面检查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和内容检查范围:截至2008年12月31日,取得一级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检查内容:房地产估价报告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以及《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等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情况。二、检查方式检查每家估价机构两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由估价机构从信用档案中选取,能代表本机构最高执业水平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一份,报告内容不限
    2023-06-10
    434人看过
  • 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294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对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行为,加强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日常监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健全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要按照《办法》和《建设部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建住房函[2002]192号)的要求,建立并公示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及时更新信用档案信息。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机关、初审
    2023-06-10
    478人看过
  • 关于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第55号令)、《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国务院第56号令)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国逐步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0〕13号)精神,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管理,促进合同文本规范化,我们以〔1992〕国土〔建〕字第7号《关于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印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出让合同、成片开发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和用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各地试行。经修改完善,现正式颁布,请依照执行。原试行示范文本(GF,92,1
    2023-06-09
    104人看过
  • 关于修订民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号:科工爆[2001]587号发布日期:2001-9-12执行日期:2001-11-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民用爆破器材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参兵种部,各有关使用部门:民用爆破器材是特殊商品,国家实行严格的专控管理。1999年,国防科工委、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民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107)”。根据两年来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情况和当前民爆器材管理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民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强化合同管理,现发布重新修订的民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示范本(GF-2001-0107)。新合同文本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新合同文本一式八联,第一联审批机关存,第二联出卖单位存,第三联发货单位存,第四联发货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存,第五联买受单位存,第六联收货单位存,第七联收货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存,第
    2023-06-09
    151人看过
  • 关于发布煤炭配件购销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文单位:煤炭工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号:煤办字[1998]第162号发布日期:1998-3-4执行日期:1998-3-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煤管局,各省(区)煤炭厅(局、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国逐步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0]13号)精神,结合煤炭行业特点,现发布煤炭配件购销合同示范文本(GF-98-0108),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GF-98-0108煤炭配件购销合同煤炭工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2023-06-09
    166人看过
  • 关于印发《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5]74号省、自治区建设厅、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为促进建设领域担保体系建设,现将我部制定的《工程担保合同(试行)》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示范文本由投标委托担保合同和投标保函组成;业主支付委托担保合同和业主支付保函;承包商履约委托担保合同和承包商履约保函;总承包付款(分包)委托担保合同和总承包付款(分包)担保;总承包付款(供货)委托担保合同和总承包付款(供货)担保。请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向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反馈试点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5月11日招标委托担保合同(试行)投标担保(试行)业主付款委托担保合同(试行)业主付款担保合同(试行)承包商履约担保合同(试行)
    2023-05-07
    262人看过
  • 关于规范房屋拆迁评估结果告知问题的通知
    各规划国土资源分局,各有关建设单位:为规范拆迁管理,保护被拆迁人关于房屋评估结果的知情权,现就房屋评估结果告知问题规定如下:一、拆迁人委托有资质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后,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知情权,拆迁人有告知义务。二、评估结果告知可采取现场公布、分户送达方式。评估单价分解出区位综合平均价格的,拆迁人在拆迁现场显著位置公布评估机构、评估报告、各类房屋区位综合平均价格,视同告知。房屋重置价以及被拆除房屋的具体评估结果,拆迁人应以书面通知方式分户送达,其评估结果可以是列表或评估报告原件,也可以是加盖评估机构、拆迁人单位公章的评估报告复印件。书面通知里应交代以下内容:(一)评估机构名称、资质等级和单位地址;(二)评估时点;(三)被拆除房屋具体评估单价;(四)确定房屋重置价的房屋结构、等级、成新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五)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申请鉴定的途径、期限,以及放弃申请鉴定权利的
    2023-04-22
    258人看过
  • 产假请假条格式(范文推荐)
    范文:尊敬的公司领导: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为X月X日,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X月X日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4个月。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XXX同志,经过近期的培训,XXX同志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另在此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申请人:XXXxxxx年xx月xx日产假请假条格式1、标题在请假条上方的中央位置,用较大的字体注明请假条”三个字,根据请假事由的不同,也可以将产假”两个字加上,注明产假请假条”也是可以的。2、向谁请假根据每个单位请假制度的不同,有时候需要向单位办公室请假,有时候需要向人事部门请假,有时候需要向某位领导请假,不管向谁请假,在标题下方、正文的左上方都需要写明向谁请假,应该顶格写上某某单位办公室”、尊敬的某某单位领导”等称呼,称呼后面加上冒号。3、正文不管是什么类型的请假条,正文都
    2023-05-29
    300人看过
  • 关于拆迁评估基准价格公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建拆〔2009〕638号各区县建委、房管局: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屋拆迁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区县拆迁管理部门依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在拆迁范围内就暂停办理事项发布拆迁公示后,受托估价机构在拆迁范围内进行现场踏勘、入户评估等工作,并出具项目拆迁评估意见。建设单位应根据估价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进行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二、拆迁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含经批准延长的拆迁期限),估价时点原则上不作调整,拆迁评估报告在前述期限内持续有效。三、区县拆迁管理部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予以公示。建设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将受托估价机构评估确定的拆迁评估基准价格在拆迁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拆迁当事
    2023-06-10
    496人看过
  • 关于向建设部报送请示文件和重要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和重要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加快公文运转效率,根据部领导指示,重申如下要求:各地区、各单位报建设部的请示件,应统一报建设部,具体接收和批办部门为建设部办公厅;不要直接报部有关司局,也不宜直接报部领导同志。有关司局遇特殊情况直接接收有关地区和单位的请示文件时,也应及时送办公厅补办登记等手续。对地方(单位)发生的应急性事项、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及部批示交办的事项,各地区、各单位应及时报告或反馈我部。特此通知。建设部办公厅二00二年八月二日
    2023-04-22
    159人看过
  • 关于推广使用无铅汽油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粤府[1998]22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近年来,我省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据不完全统计,至1996年底,全省机动车数量已达517万辆,全年耗油约350万吨,排放大气污染物约为60万吨,致使我省大气污染日趋严重。为逐步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我省实际,现就全省推广使用无铅汽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为加速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工作的展开,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此项工作的汤炳权副省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环保局、计委、经委,贸易委领导任副组长,省公安厅。交通厅、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广州军区后勤部的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二、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推广使用无铅汽油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
    2023-04-24
    387人看过
  • 如何做好异地房地产抵押估价
    一、查勘前的准备工作在拿到产权人提供的房地产产权资料之后,要先审查基本资料是否齐全。各城市同类房地产产权资料的体现形式往往不尽相同,比如一套普通住宅,在深圳市是《房地产证》,但在其他城市可能是《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加《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加《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等。因此这个基本资料审查只能说是初步审查,审查时应列一份资料清单,以便和产权人及时沟通应补充的资料,并在现场查勘时核实。其次,应在网上搜集相关信息,了解待估物业所在城市的经济发展状况、房地产发展状况、基准地价、土地成交结果、物业的租售价格、租售比、房地产交易税费等,对估价对象有个基本认识和初步判断。二、现场查勘到了目的地城市后,先要求产权人备齐所有的评估资料,并核对产权资料原件,然后在熟悉待估物业的工作人员陪同下进行现场查勘。查勘时应对物业的四至、现状用途、装修、保养、周边设施、交通状况等作详细的记录并拍摄照片,
    2023-06-08
    17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2011房产评估报告能用于2012年房产抵押评估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0
      根据评估报告书载明的“评估报告有效期”来确定。一般《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从提交估价报告之日算起。在此期间,报告书可以使用(包括反复使用),超过此期限,报告书就不能再使用了。如提交估价报告日期为2011年1月15日,估价报告的有效期从2011年1月15日起至2012年1月14日止
    • 推行使用《市厂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
      可以主张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构成伤残的,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 房地产抵押估价中的待估宗地剩余使用年限怎么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用证载终止日期减去估价基准日就是剩余使用年限。如果房地产估价中,涉及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短于房屋使用年限,那么可收益年限只能按照土地剩余年限来算了。如果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短于或等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其剩余使用年限等于出让年限扣减评估基准日已使用年限。如果土地登记使用年限超过了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则其剩余使用年限等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扣减评估基准日已使用年限。当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短于建筑物剩余可使用年限时,
    • 房地产估价报告类型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0
      1、一般评估: 这类评估一般是在交易双方发生分歧意见或有争议时,求助于评估机构,以解决分歧和争议,使之趋于一致的手段,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是参考性评估,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时间点、某一特定物业一般的价值水平。 2、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 这类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它必须由金融部门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一经确定,具备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对
    • 有关于房产抵押估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22
      法律规定房产抵押时应当是根据房子的用途,还有就是房屋的市场价格来进行估价的,通常情况之下,如果是就这个贷款的评估费用的话,是需要按照400元至600元来收取,如果是办公方面的用途,应当是按照1000元来收取评估费。